因为共有人欠钱,所以共有的土地被假扣押,还可不可以分割共有物?

答:

只可以向法院提出分割共有物诉讼,不可以私下协议分割

 

参考司法实务见解:

  •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2403号民事判例 :「假处分之效力,仅在禁止债务人就特定财产自由处分,并不排除法院之强制执行,亦不能因此而阻碍共有人请求法院分割共有物之权能。且依强制执行法第51条第2项之规定,实施查封后,债务人就查封物所为移转、设定负担或其他有碍执行效果之行为,仅对债权人不生效力。而裁判分割,系由法院依职权为之。既于查封之效力无碍,殊无于实施假处分之后,不准分割之法律上理由。」
  • 最高法院72年台上字第2642号民事判例:「债务人就查封物所为移转、设定负担或其他有碍执行效果之行为,依强制执行法第51条第2项规定,仅对于债权人不生效力而已,并非绝对无效;裁判分割,既系法院基于公平原则,决定适当之方法分割共有物,自不发生有碍执行效果之问题,债权人即不得对之主张不生效力;且债务人之应有部分,经实施查封以后,因裁判分割,其权利即集中于分割后之特定物,此为债务人原有权利在型态上之变更,当为查封效力之所及,于假处分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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