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两岸探亲,新住民迫不及待前往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送件。(图/桃园站提供)

▲放宽两岸探亲,娄姓新住民(右一)由立委郑宝清(右二)陪同,迫不及待前往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送件。(图/桃园站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政府修正「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8月1日起施行首日,桃园地区大陆新住民娄姓民众,迫不及待前往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送件,立法委员郑宝清也特别陪同见证陆配申请姊姊及姊夫来台短期探亲。该站主任林万益表示,放宽陆配亲属来台短期探亲资格,期望能提升大陆配偶的生活权益,以符合人伦亲情探视的需求。

林万益指出,娄姓民众自2014年与妻子结婚来台后,长期居住在中坜,目前从事系统柜装潢工作,因双方未育有子女,本人在台亦无其他亲友,碍于工作因素,无法经常返陆探亲,但旧法规定,大陆亲生胞姊及姊夫无法来台探亲。▲放宽两岸探亲,新住民迫不及待前往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送件。(图/桃园站提供)

▲林万益主任表示,政府顾人性重亲情,即日起放宽两岸探亲。(图/桃园站提供)

而「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修正前原先限台湾人民三亲等内的血亲才能来台探亲,放宽为三亲等内血亲之「配偶」,例如:大嫂、姊夫、姑丈、舅妈也能来台探亲;另在台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的大陆配偶,原先仅限其父母或前婚姻之未成年子女可来台探亲,放宽为二亲等内血亲及配偶,例如:(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孙子女及其配偶也都能来台探亲。▲放宽两岸探亲,新住民迫不及待前往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送件。(图/桃园站提供)

林万益说,「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历时四年研议,以强化人权为考量,并落实两公约精神,放宽陆配亲属来台短期探亲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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