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桂元

当下文坛,王松的写作具有个案性质。这位技艺精熟、历久不衰的小说高手,迄今仅发表中篇小说就达 350 部,1200 万字,这个炫目记录令人难以置信。王松小说多产,且质量稳定,已形成了极具个性和辨识度的叙事风格,卓然而成一家。近些年挺进长篇小说领域,同样游刃有余,别开生面。长篇新作《荣誉》——人物传奇,想象力恣肆,语言飞扬,内功扎实,显示了王松对于小说美学形式的一种建构能力。作品没有直接描摹波澜壮阔的历史风云,而是通过描摹非主流事件,市井烟火,日常细节,呈现岁月皱褶里的湍急暗流,聚焦动荡社会大潮中另类英雄的传奇命运,雕刻个体生命姿态,洞悉各色人等的灵魂奥秘,追问和思考人的终极存在与归宿所在。小说自始至终发散着令人心跳加速的阅读魅力,揪着读者穿越苍茫的历史烟尘,一步步抵达那片血色风景的神秘深处。

毫无疑问, 《荣誉》具有“好读”的小说审美特质。曾几何时,好读似乎成了小说的原罪,一些自视甚高的作家想当然地把好读与通俗、浅显、庸常之类划等号,而羞于提及。这显然是一种认识误区。小说作为一种令人着迷、影响深广的文学样式,要不要写得引人入胜,爱不释手?这个问题不言自明。小说不同于哲学、政治学或社会学,不需要理路验证,无论其流派怎样五花八门,都不应排斥“好读”这一小说审美的基本品格。把小说写得好读绝非易事,它得益于一种高难度的叙事操作策略,需要化繁为简、返璞归真的叙述能力,指向的是具有某种超越性的文本境界。

小说好读,说到底,解决的是“怎么写”的问题, 这也是王松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美学方向。高明的作家不会拒绝小说的“好读” ,古今中外,好读的小说名著不胜枚举。 王松也很清楚, 小说仅仅做到一般意义上的好读是不够的,小说还要耐读,能够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面读者的审美需求。怎样让悬念丛生的故事和情节变得好读、耐读,需要悟性的引领,灵气的灌注,也离不开叙述者的殚精竭虑,“惨淡经营” 。小说固然是一门虚构的艺术,可以象征,可以荒诞,可以灵异,可以魔幻,可以悬疑,可以隐喻,可以科幻,可以超现实,但无论如何,写出真实感应该是小说叙事的应有之义。莱布尼茨认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现实的,一个是逻辑的。 《荣誉》的真实感源于各类人物的生命轨迹、原生态的烟火气息与文学的自身逻辑,大半个世纪的时空跨度涉及了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各种生意买卖和行当,伶人遭际,行乞无赖,以及行医问药,植物器物,地理水土,有如民俗大全,林林总总,应有俱有,这一切化为整体叙事的有机部分,极大充实了小说内存,同时,为了增加小说的好读指数,使其拥有多元气象,王松力求吸纳中国传统小说美学的精华元素,又积极借鉴西方现代小说的叙事学精粹,从而形成了一种酷烈而精致,野性兼优雅,剑走偏锋却不失智慧通透的小说叙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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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历史与谱写英雄,是中国近现代长篇小说的两大传统主题,而在表现形式上,比较常见的就是家族叙事。家族叙事以伦理血缘为纽带,以家族兴衰和家道消长为走向,注重的往往不是生活事件而是人物命运。其叙事结构大致有两类,一是上下相承的直线型叙事,一是左右相连的平行性叙事,如今有两者彼此融合、互为增值的趋向,形成了贯通上下、左右的立体网络式叙事结构,这种叙事结构丰富了家族小说的故事底蕴。比如《荣誉》 。这部小说没有按常见的正史编年模式搬演生活剧情,也无意承担小说反映历史兴亡、社会进退的使命,而是以散点透视的单线叙述方式,展现了一个官宅家族的兴衰荣枯。民间叙事反映的未必就是历史原貌,却可以通过人物命运折射某些历史真相,或是透露历史真相的某些信息,以发挥独特的小说审美效果。事实上,要求小说具有梳理历史脉络、澄清历史真伪的功能是不现实的,民间叙事对主流的庙堂叙事更多的是一种文学“戏说”作用,硬要其还原历史、诠释历史,将不堪重负。

当历史学家把注意力放在大历史事件的时候,小说家却把叙事焦点对准了小地方的日常岁月和人物命运。这意味着,《荣誉》的叙事核心和聚焦点在人而非史,或言之,小说叙事重心是为人物生命立传而非演绎过往历史。 《荣誉》 叙事沉稳,行腔从容,控制有度,节奏自如,通过地域色彩浓郁的小地方叙事,唤醒那些曾经植入精神内里的家居伦理、处世经验、性爱姿态、日常习俗细节的遥远记忆。小说涵括诸多个人命运,诸多生活片段,诸多矛盾纠葛,诸多民生细节,千头万绪,错综交织。小说叙事轴心围绕主要人物旺福以及长贵、云财三兄弟运转,次要人物命运与之相互呼应,又生长出各自的枝杈,这种结构方式具有合传性质,却又不是简单的多人经历集成,而是许多独传叙述的群芳斗艳,他们互为因果,彼此映照。独传通过个人的小历史串连起家族的中历史,为时代的大历史提供了无数侧影和无尽想象。

小说中王家的“老太爷”本是朝廷命官,落叶归根,成了滹沱河边一方拥有阔绰庄园、众多仆人的大户人家。这个家族的庄园有多大,小说没有直接描写,借助人物活动场景和线索,我们还是能够想象出来。“我太奶”为了弄清楚小小年纪的旺福是不是一直在纠缠自己的贴身丫头梅春, 就去厨房查看,“从我太奶的上房去厨房要经过两道月亮门儿。第一道是我爷长贵住的,一间卧房,一间花厅,旁边是他的书房。院当中有个荷花池,池边种了些竹子。经过一个回廊,是第二道月亮门儿。这个月亮门儿一出来是个更大的院子,我二爷旺福和三爷云财就住这儿。院里有一片果林。果林的后头是一座用怪石堆的假山。我太奶经过这片果林时,听到假山后面有动静” 。有趣的是,草莽英雄的旺福从小就生长在这样一个钟鸣鼎食的豪华环境。《荣誉》最初的题目叫《爷的荣誉》,这个“爷”,就是旺福,一度“我太爷”很无奈,叹息王家本是书香门第,却出了这么一个惹是生非、胆大妄为的逆子。“旺福从小有个怪癖,不睡上房,一放到细软的麻席炕上就大哭不止。但只要抱他去牲口棚,往腥臊恶臭的干草堆里一扔,立刻就酣然入睡。后来抱他的老妈子偷懒,也图省事,干脆就揹着我太爷总让他去睡草堆。一来二去,他也就养成了习惯,一辈子只睡干草”,这个细节暗含草寇之意,注定了旺福一生的另类命运。

那么,旺福是不是英雄?是怎样的英雄?这要看怎么理解。旺福从小脑门上就顶着一个凸起的鹅包, 这成了他一生的相貌标志, 当地人称“王大脑袋” 。他的一生黑白混杂, 毁誉参半, 天生爱打仗, “一沾打仗的事,连后脑勺都乐了”。在大量的传统民间叙事中, 一些嫉恶如仇、 杀富济贫、行侠仗义的草根好汉并非鲜见,其命运结局也大体相似。“王大脑袋”没有生活在底层, 他身上有公子哥的恶习,喜欢近女色,生性强悍,行事情绪化,用“我四爷”的话说,旺福这辈子干过不少好事,也干过不少坏事。更离奇的是,旺福干的不论好事坏事,都足够惊天动地。直到晚年,旺福卸甲归乡, 而“思想觉悟”仍没有质的升华,对于自己当年带人杀死十二名日本妓女,他仍然坚持认为, “许他日本人祸害中国女人,就不许我祸害他日本女人?”我们以前理解的英雄,即使没有孤身炸碉堡、用胸口堵机枪,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就义,也是那类政治风云中有胆有识的弄潮儿,他们的身上承担了更多的政治理想和家国情怀,思想进步,品质优秀,无私忘我,带有正面的符号意义,若以此标准衡量旺福,显然经不起推敲。

近些年,民间叙事以颠覆性姿态进入历史,解构了庙堂叙事的意识形态,原始性的性爱和暴力成为此类小说人物性格塑造和情节推进的动力,传奇性的草莽英雄取代所谓主流英雄成为叙事主角,改变了过去那种政治符号化的庙堂叙事模式。伴随着传统意义上的主流英雄逐渐淡出,文学的“逻各斯”主义也已悄然退场。旺福的荣誉包括了所有的好事和坏事,皆浸满血色。这些荣誉,一部分血色鲜红滚烫,值得大书特书,一部分血色暗黑板结,难登大雅之堂。他为抗日成为革命队伍一员,即使日后成为团长,也未必有大志向、大抱负。海明威笔下的硬汉英雄,失败常常是预先注定的,却信奉人的精神是打不倒的,这样的人生往往面临着一场西绪弗斯式的悲剧结局,硬汉旺福也是不会轻易被打倒的。他很少落泪, 却非铁石心肠。他与 “卖大炕” 的冯寡妇有情有义,一诺千金,豁命保护,又哭倒在一同出生入死、亦仆亦友的祁顺兄弟坟前,之后血溅日军炮楼。 “我四爷”对他的三个哥哥这样评价,对大哥长贵是尊重,对三哥云财是佩服,对二哥旺福则是爱,这是对三兄弟的人格定性。尊重和佩服,基本上没有太多情感属性,“爱”就不一样了,旺福虽然一生充满争议,却留下了“重情重义” “是最可爱的人”口碑,也算是盖棺论定。尽管个人在历史的动荡沉浮中非常渺小,但历史正是由千千万万的独特个体生命轨迹构成的。性格即命运。旺福的一生命运带有某种存在主义哲学意味,即世界是荒谬的 , 人生是痛苦的,生命是无常的。旺福到死也还是旺福,没有被同化,也没有被异化,他其实只是一个不轻易低头的充满血色传奇经历的普通人,却值得岁月的祭奠与缅怀。

在《荣誉》中,与旺福同时代自生自灭的,还有形形色色的有着各类活法各自命运的小人物。不是他们穿越历史岁月,而是历史岁月流经他们的生命历程。毛姆认为:“伟人通常是始终如一的,而小人物则是各种对立矛盾的集合体。他们是用之不竭的素材源泉,他们为你储藏的惊奇永无止境。 ”王松不会轻慢任何一个人物,旺福是小说的轴心人物,顺此上下挂联、左右触及的有名有姓、面目清晰的人物约有六十余位。王松懂得写人物的秘笈。英国小说家格雷厄姆 ? 格林墓碑上刻着一段话 : “我爱看的是 : 事物危险的边缘。诚实的小偷,软心肠的刺客,疑惧天道的无神论者。 ”这段话出自英国诗人勃朗宁的诗句,格林之所以欣赏这句话,是因为在这位小说家看来,人物矛盾是把叙事置于危险边缘的推手,比如,小偷越诚实,刺客越心软,事件的凶险性指数就越高,就越具有波折、悬念和挑战性,也必然会增添叙事的精彩程度。除了旺福,包括长贵、云财、 “我太爷” 、以及冯寡妇、甘草、陆擎天、 “一千红” 、王茂、长生、管家王辰儿、仆从祁顺、何家父子、麻广泰、土匪花秃子、 “小面人儿” 、 “瘸拐儿李” ,这些人物具有同等重要的书写价值,他们在《荣誉》里各有看点,绝无雷同,他们的生命存在如同汹涌支流,汇入家族命运的澎湃大河, 即使只是过场角色, 也神态鲜活,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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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的另一层文本意义或许更值得我们关注,即王松在创造人物的同时,也有效地完成了叙述者的自我创造。王松曾被李敬泽形容为“故事篓子” ,不是没有道理。问题是,讲故事固然是小说家的天职,但谁在讲故事,以怎样的方式和腔调讲故事,这里面很有讲究。甚而至于,这个讲究比故事本身更为重要。王松把《荣誉》写得如此奇诡、飞扬不是偶然的。多年来,王松为如何讲好小说中的故事煞费苦心。在《荣誉》里,我们看不到王松对时间年月的具体注明,却觉出岁月感扑面而来, “这年开春,滹沱河边彻底乱起来。先是日本人在桥头镇设了据点。接着北岸就冒出各种队伍,有穿军服的,也有不穿军服的,打的都是抗日旗号,专找大户人家征钱征粮,收缴各种枪支弹药。有的队伍干脆开进有钱人的家里驻扎,把私宅当成兵营。一时闹的乌烟瘴气” 。他早年的小说叙事语言, 北方的硬朗和江南的细腻彼此渗透,烟火气与书卷气互为融和。近些年, 他开始求变, 越来越不喜欢用复杂句型,欧化倒装句式,语言也不过多修饰,尽量挤干句子水分, 以简洁示人, 却隐伏着密集的弦外之音。被称为“简洁大师”的契诃夫说过,“简洁是天才的姐妹” ,正所谓大道至简、大音希声。这个简洁隐伏着令人惊骇的奇诡力量,以一当十,蕴藉丰富,语感,语境内含玄机,达到用俭省的文字表达无限宽广内容的“冰山”效果。小说结尾写到旺福之死,看似云淡风轻,却力胜千钧, “一连下了几天雨。滹沱河水暴涨了。这时的滹沱河已经改道,河床朝南滚了几滚,已经离我家很远了。那天晚上,梨树小院里仅剩的一棵梨树突然倒了。 这时我桐林叔住在这个小院。 据桐林叔说,大概是树太老了, 根也浅了, 雨一大就站不住了。也就在这天夜里,旺福走了。 ”同时还可以发现,为了叙述精准,王松不惜挑战约定俗成的语言规范,在小说中对于某些用词和语法上进行了个性化处理,效果如何,谁说了也不算,需要时间的审美验证。

茨威格对自己的作品要求是, “每一页都出现高潮” ,这也正是王松的叙事追求。 《荣誉》内聚一种“仗剑起舞”的酷烈之美,使我想到了一种“刀锋叙事”姿态,人间冷暖、世相百态与英雄末路通过王松的激情雕刻而栩栩如生,历历在目。这种“刀锋叙事”体现出了一种颇有动感的力量、速度和节奏,寒光逼人,呼呼带风,锋刃所向,刀刀见骨。这需要执刀者过人的胆识、腕力与技法。 《荣誉》中, 王松也很喜欢让主人公旺福携刀复仇, 除暴安良。有时是菜刀, “旺福的菜刀已经挂着风声横砍过来。只听咔嚓一声,花秃子的这颗光头就从脖子上给砍下来。由于旺福用力过猛,这颗秃头也随着菜刀的方向横飞出去,一边转着直到撞上青砖院墙才掉的地上,又骨碌碌的一直滚到院子当中。花秃子的身体一下就变的好看了,如同一支巨大的烟花来回摇晃着。脖颈口儿被砍得齐刷刷的,一下喷出几尺高的血沫子” ; 有时是柴刀, “旺福拎着柴刀追上来,跟着横里一砍。但这一刀砍偏了。还不是偏了,这刀螂比旺福矮,所以是砍高了。旺福本想砍他的脖子,却砍在脑袋上,这柴刀的刃儿虽钝,但旺福用力过猛,这一下半个脑袋砍下来,跟着就像一顶帽子似的飞出去。刀螂只剩了半个脑袋又跑了几步,才一头栽的地上” 。这一幕幕与刀锋有关的场景,为小说注入了触目惊心的肃杀氛围。

王松的“刀锋叙事”与其独特的叙述视角密不可分。 《荣誉》中的“我” ,通过频繁穿插“我四爷”的说法,完成了限知视角与全知视角的兼容幷蓄,相得益彰。一些旁白的出现恰到好处,况味十足。事情一旦交代清楚,则戛然而止,绝不饶舌,留下令人唏嘘回味的想象空间。王松喜欢在叙事中不断制造一波一波高潮,却不会以狂欢的面目出现,这些高潮是内敛的,蓄积的,犹如岩浆滚动在地表,一旦喷发,天光无色。这也为“王氏”叙事文体增添了阅读魅力。小说家是否拥有独特的文体风格,是检验其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这是小说叙事的高级境界,没有深刻的领悟和长期的修炼,很难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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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天津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本文刊于《长篇小说选刊》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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