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针对猎雷舰采购弊案弹劾陈永康等4人。(图/记者蒋婕妤摄)

▲监察院针对猎雷舰采购弊案弹劾陈永康等4人。(图/记者蒋婕妤摄)

记者蒋婕妤/台北报导

监察院1日表示,「海军猎雷舰采购案」中包含前海军司令陈永康、前海副司令蒲泽春、前高雄市海洋局长王端仁、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研究员陈文深等4人因违失重大,由仉桂美等4监委提案弹劾。

监察委员包含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等四人,因「海军猎雷舰采购案」出现重大违失,提案弹劾陈永康等4人,弹劾案1日通过,后续将移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

监察院1日下午招开记者会指出,四位被弹劾人中,陈永康、蒲泽春主要违失是「大幅放宽投标之资本额门槛」;王端仁、陈文深违失则是「讨论兴达渔港用地,言行不当」。相关证据包含录音档等都已经掌握,4位监委历经1年3个月调查后,认为陈永康等4人,均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条、第5条与第7条规定,并有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之应受惩戒事由,提出弹劾案,并经投票通过。

王美玉说明时强调,这次弹劾追究的是公务员违法失职的部分,至于猎雷案在采购评审中许多制度上的瑕疵,会在之后提出的调查报告再追究。「弹劾两位当时海军司令、副司令并不是因为违法,而是失职」,她强调,因为猎雷案是国家重要作战计划,却因不当放宽而导致计划失败,是非常严重的违失。至于另外王端仁、陈文深的言行,连当时的高雄市代理市长、渔业署署长都认同极为不当,才会做出今日之弹劾案决定。

根据弹劾案由,国防部核定海军康平专案第二阶段投资纲要暨总工作计划,以国舰国造方案筹购6艘猎雷舰,民国102年至114年年度执行。陈永康与蒲泽春核定所属签报厂商需求,大幅放宽投标厂商资格与特殊或巨额采购认定标准,但未督促所属审慎规划方案,轻忽得标厂商因资本额过低,是否具有相当经验、实绩、人力、财力、设备等能力,足以支撑前长达12年的猎雷舰采购案,「导致康平专案建案任务失败,影响国家安全至巨」。

弹劾案由指出,王端仁与陈文深背离行政程序外接触之禁止规定,民国105年10月7日赴庆富公司协调兴达渔港猎雷舰造舰厂房用地,言行不当,致社会大众认为偏坦特定厂商的不良观感,均引致社会舆论訾议,强烈伤害行政机关公正廉明公正形象,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核有重大违失,四人依法提案弹劾。

▲▼监察院针对猎雷舰采购弊案弹劾陈永康等4人。(图/记者蒋婕妤摄)

▲▼监察院针对猎雷舰采购弊案弹劾陈永康等4人。(图/记者蒋婕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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