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到司改国是会议最新决议,果然再次发挥惊人创意,要求媒体报导司法新闻必须加注警语,某召集人表示可以加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决有罪确定前,均应推定为无罪」(其实干脆主张政府每年比照农民历发送小六法),这让法客更加确信这次会议已经正式转型成为「第一届司改创意大赛」!

坦白说,虽然这点跟法官没有直接关联性,但从一连串司改决议内容看来,想必日后法官将会动辄得咎,更有随时被直接送评鉴的高度风险,真正最需要警语的,恐怕是法官无误!

于是猜想开庭大概会变成:

(法官依刑事诉讼法第95条告知权利后)
法官:本件为妨害性自主案件,依国家案件分类标准为限制级,且因涉及成人及犯罪议题,并有部份裸露画面,请在场者斟酌收看。另外,请勿吸烟、饮食、嚼食口香糖或槟榔,谢谢您的配合,祝您开庭愉快……

被告:法官,可以简短一点吗?我等等还有其他事。
法官:再等一下下,这是根据司法院要求开庭附注的诉讼警语,如果不是依法院组织法第97条规定开庭应用国语,否则还得用台语、客语及英文各念一遍哩!或者需要我等会儿再用台语重复一次给你听?

被告:不用,谢谢。请你赶快念吧

(10分钟后,终于念完)

法官:被告对于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是否认罪?
被告:不认罪会怎样?
法官:诉讼有一定风险,判决有赢有输,答辩前应详阅公开说明书!

被告:我听说一旦检察官起诉后,法院通常都会判有罪?
法官:个案结果不代表起诉报酬率,所有判决结果均为过去事实,不代表未来结果,亦不保证检察官个人最低绩效。

被告:如果我认罪,可以判轻一点吗?
法官:本院法官均经国家核准依法审判,惟不表示绝无风险。个别法官以往判决内容不保证日后结果;法官除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外,不负责本案事后不被撤销,亦不保证最低刑度。

被告:如果我没罪,能够反控对方诬告吗?
法官:谨慎诉讼、信用至上;同时诉讼过量、有害身心健康(尤其是对法官)。

被告:我昨天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说要确认是否愿意跟对方和解或送调解,这会有帮助吗?
法官:接获「+」字号开头的电话勿理会,法院不会以此电话号码拨打给您,如有显示均属诈骗;近来诈骗案件很多,如有问题请务必与分机XXX联络或拨打165反诈骗专线。

被告:可是我今天已经带钱来,该怎么办?
法官:法院不会派员收取现金或要求汇款,更不会监管当事人帐户,也不要依指示到ATM前操作,另外请勿透过LINE或其他通讯软体约定交易方式。

被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干脆去自杀好了!
法官: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安心专线:0800-788-995(0800-请帮帮-救救我)。

被告:我不要跟你讲话勒(怒~
法官:请问你是要行使缄默权吗?那我接著必须要告知……
(这时,法客脑海中突然浮现电影「齐天大圣西游记」里唐僧唱著「Only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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