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記者凌美雪、吳柏軒/臺北報導〕中國以仿冒、盜用聞名,歐洲媒體直指為世界仿冒冠軍。防不勝防已很頭痛,令人氣結的是,即便是抓到證據,想以訟止盜還未必可行。故宮文銷處副處長王耀鋒直言,跟中國打智慧財的訴訟是條遙遙無期的道路,最怕的還是對方不當一回事。

臺灣生態水彩畫大師楊恩生遭早年中國助理劉筱青盜圖,臺北市立大學視覺藝術系退休教授蘇振明表示,即使是助理、師生關係,將原作經由手工模仿、電子科技複製等,簽名對外宣稱原創,絕非模仿、創意,而是動機不良的造假。

中國不只是私人有盜用行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圖像也屢遭北京故宮盜用並出版為畫冊,如《富春山居圖》、《谿山行旅圖》、《早春圖》等。前故宮院長馮明珠曾主張「補授權」方式,變相將「盜印」合法化,政黨輪替後,採取積極手段,決定向北京故宮提起訴訟,沒想到北京故宮、中國法院都置之不理。王耀鋒說,中國法院不做任何準駁或進入訴訟程序,匪夷所思,前所未見。

因此,故宮今年三月依法律顧問浩信法律事務所建議,以北京故宮出版社及其總編輯薛永年為被告另提訴訟,八月底收到通知要求出具可供訴訟的證明文件(即兩岸圖案來源證明文件,證明攝影的創作是我故宮的智慧財),透過海基會到海協會,然後再到中國的法院,最終還要等能不能成案。

類似案例,還有多年前北京出版商蘇音公司盜印故宮授權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四庫全書》,當時出版廿套,每套單價人民幣六百萬,馮明珠竟以補授權方式簽訂授權契約,要求蘇音應付單套權利金人民幣一九五萬,被質疑是「變相鼓勵盜版」。但蘇音遲未付權利金,故宮循法律途徑解決,案件至今還在進行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