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岁男学生本年初在上水「和理行」集会及游行中被捕,原被控管有攻击武器,即一把𠝹刀,被告早上在粉岭裁判法院获撤回控罪,兼获全数讼费。

控方申请撤回控罪获准,但以被告自招嫌疑为由,反对辩方的讼费申请。辩方大律师黄缨淇表示,被告当时身穿黑、白及灰色的外套,手套在背包搜出,并非控方所指的典型示威人士衣著。虽然被告被搜出𠝹刀,但事实上𠝹刀属文具,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听取双方陈词后,下令控方须负责全数讼费共27000元。被告吴念聪在庭外说,日后会继续出席合法集会及游行,又认为警方针对年轻人执法,有滥捕、滥告之嫌。

今年一月初,有民主党北区区议员与网民在上水合办「和理行」集会及游行,要求政府正视区内水货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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