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严审中火改善计划 改善缩减剩60天
▲台中火力发电厂改善计划,环保局邀专家学者严审,最终核定缩减为60天。 (图/资料照片)

台中火力发电厂放流水三次超标,水污染情节重大,遭环保局重罚2,000万元。环保局今(9)日邀专家学者严审中火改善计划书,原执行天数为90天,经过与会专家学者及环保局审查,最终核定缩减为60天,查验合格前,中火1至4号机组至少降载50%,督促中火尽速完成改善。

环保局表示,中火放流水经环保局3次采样检测,硝酸盐氮含量皆超过标准,显示废水处理设施功能不足,违规情节重大,因此重罚2000万元,创下国营事业水污染罚款纪录,需于今年5月15日前完成罚锾缴交。

环保局指出,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中火必须提出能提升废水处理功能的改善计划书,内容包含改善期间机组减产、维持既有设施正常操作、调整操作条件、工程改善项目及预订施工期程,同时在改善期限内,须进行功能测试,确认执行改善后的功能符合需求,提出改善计划加上经审查核准后的执行改善与功能测试的时间合计不得超过90天。

环保局长吴志超指出,市府于今年4月15日要求中火于4月30日前提送改善计划书,中火于期限截止前一刻送至环保局,已使用15天;且5月1日计划书经初审退件,中火于5月6日送修正计划,又花了5天补件。因此,完整改善计划的时间已用去20天,后续经核准后的改善时间不得超过70天。

此外,为让改善计划确实有助污染物减量,环保局此次特别邀请国内具有多年经验,并专研废水处理的学者协助审查。专家们提醒中火,调整液氨注入量须注意排气与废水排放的硝酸盐浓度监控,避免顾此失彼,未来进行中长期废水处理的改善工程前,也应先利用小型模厂试验,确认无污染疑虑后再行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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