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链砲云豹甲车。(图/记者吕炯昌摄, 2019.5.30)
▲中科院研发的30链砲云豹甲车。(图/记者吕炯昌摄, 2019.5.30)

立法院今(31)日是本会期最后一天,法案大清仓,包括三读通过「国防产业发展条例」。国防部31日晚间表示,对于本条例审议期间立法院、各党团、委员及相关部会之指导与协助,谨致最大谢忱,期盼透过制定专法,营造「经济建构国防、国防支援经济」良性循环。

国防部指出,「国防产业发展条例」法案重点包括:
一、建立评鉴机制、强化安全管控:
为避免国防机密外泄,对参与国军列管军品研发、产制、维修之厂商,依国防产业专长领域实施级别评鉴,并实施人员、设施(备)及资讯系统安全查核,认证合格厂商资格,使厂商未来参与国防事务时,完备安全管理机制,以确保国防安全。

二、吸引厂商投入、扩大市场规模:
借由资金、技术投资等奖励措施,吸引国内厂商投入国防产业市场,激励先进科技研发投资意愿,以塑造国防产业升级环境。

三、协助研发试制、跨域人才培育:
为促进国防产业厂商参与研发试制,并防止军品所涉机密外流,有赖政府协助进行国内测试及解决技术障碍,并建立国防、经济与科技事务间跨域整合之机制,进行人才培育、国防产业与学术机构间交流合作,逐步提升国内科研能量。

国防部表示,国防产业发展为国防自主重大施政目标,感谢法案制定期间各界之协力与支持,有助建立国防产业供应链,厚植国防自主能量。国防部将赓续完备相关配套法令,以确保国防产业永续发展。

「国防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共24条,其中第14条规定国内采购军品的得标厂商,必须提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契约总金额,汇入「国防工业发展基金会」的信托专户,成为最具争议条文,在4月举行立院公听会时,就遭到国民党立委质疑是让得标厂商「不乐之捐」,31日三读过程中,国民党团总召江启臣再度批评,如果监督不周,恐成𫟼震案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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