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姓男子的友人與「三蘆聯盟」黃姓大哥的小弟,因糾紛雙方數度起衝突,3年前相約三重區龍門路堤防械「鬥輸贏」,林男夥同20人分乘數輛汽車前往赴約,途中遭人連開兩槍,四處找尋,發現姚姓男子及陳姓少年二人在黃姓大哥經營的洗車場旁,林男等6人涉持空氣槍、開山刀及棍棒圍毆,見姚男傷重倒地,竟將人載至板橋河濱公園棄置致死。

新北地院日前依殺人罪判處林男等6人各10年至13年不等徒刑,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於前年8月24日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准予補償姚姓死者父親52萬9987元、姚母111萬3898元,共計164萬3885元。新北地院今天判決林男等6人須賠償新北地檢署先前已付姚男父母的犯罪被害補償金16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104年7月間林姓男子(26歲)獲悉友人與混跡新北市三重、蘆洲一帶「三蘆聯盟」黃姓大哥的小弟發生糾紛,且雙方已數度衝突,同年7月12日兩派人馬相約三重區龍門路堤防械鬥拚輸贏,林男邀集李姓男子(24歲)、廖姓男子(26歲)、洪女(27歲)、胡姓男子(22歲)等人,分乘多輛汽車前往赴約。

林男等人開車到三重區龍門路堤防時,同行一輛汽車遭駕駛黑色賓士不明人士開槍射擊,致油箱上有兩個彈孔,眾人懷疑是對方黃姓男子一夥人所為,轉往三重區中正南路黃男經營的汽車洗車場找人,發現該輛黑色賓士停在路邊,姚姓男子和陳姓少年站在車旁。

林男等人遂持空氣槍、開山刀及棍棒追打,陳姓少年快步逃離,姚男被眾人圍毆,導致頭部開放性粉碎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和嚴重腦水腫,當場雙眼瞳孔放大,傷重倒地。

林男等人擔心東窗事發,將姚男抬上車載至板橋河濱公園棄置,被晨運民眾發現送醫,搶救至隔天仍宣告不治。

新北地院日前依殺人罪判處林男13年,同夥李姓男子12年8月、廖姓男子11年,洪女及胡姓男子均10年6月、莊姓男子10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因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前年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補償姚姓死者雙親共164萬3885元,新北地檢向林男等6人提告追討,新北地院認定檢方請求有理,今天如數判準6人須賠償新北地檢署先前已付姚男家屬的犯罪被害補償金。

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前年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補償姚姓死者雙親共164...
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前年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補償姚姓死者雙親共164萬餘元,向被判殺人罪的林姓男子等6人提告追討,新北地院今天如數判準。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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