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也是近日的热门话题,好像反对同性婚姻的就是歧视同性恋。甚至于某些民运领袖也把反对同性婚姻当做落伍,某歌手表达反对,也被批评得颇严重。似乎坚持一夫一妻制就被当作是老古板、保守、落伍、缺乏同理心,好歧视….。
同性婚姻的诉求是多元家庭,不该仅仅一夫一妻。
目前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多了一位,就算破坏家庭。同性婚姻的特征是要两个同性,因为相爱所以要组成家庭。既然要开放,那么就好好谈谈开放一夫一妻的婚姻,有哪些组合?
同性婚姻为什么要仿傚一夫一妻,只有两人? 既然同性,两个三个四个…,若都相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以上?
然后再衍伸,如果同性可以多个,不只两个,那再加进来异性,有何不可?
同性可以进入婚姻,那么双重性者,可否同时拥有同性和异性来形成婚姻家庭? 若不可以,那么为什么同性应该被接纳,为什么双重性就不可以?
若都被接纳,那么家庭和以前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或多夫多妻一起,有何差异?
这议题再继续延伸,可否和宠物结婚,成立家庭? 宠物可否享抚养免税额? 和其他婚姻保障的权益?
若多元成家是好的理由,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或多夫多妻,亲兄弟姐妹(不生小孩,就没有遗传问题,反正现在不生小孩的夫妻也很多),辈代间(不好明说)....,不也该一视同仁?
一夫一妻若不再是特定的,不被法律所特别保障,那么两人的同性婚姻就该被特殊保障?其他组合的婚姻为什么就要被排除在外?为什么第三者要被看做是破坏家庭?如果这一切都松绑,那么古代的三妻四妾不就又回来了?那到底谁是进步,谁是落伍?
同性婚姻的理由如果是对的,那么之前谈的其它各种排列组合,是否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支持同性婚姻者,你们支持其他排列组合吗?如果反对,你们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同意,为什么只诉求两人的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