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学教授彭金隆主导的金融保险科技生物特征身分验证平台系统,已有多家寿险公司签约准被导入新的销售、核保系统。(图/记者李蕙璇翻摄)

▲政治大学教授彭金隆主导的金融保险科技生物特征身分验证平台系统,已有多家寿险公司签约准被导入新的销售、核保系统。(图/记者李蕙璇翻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保险法80年的大翻修,草案中包括因应行动投保金融科技创新,拟开放保单可不再以业务员亲晤亲签,开放使用指纹、虹膜、自然人凭证等生物辨识,未来就有可能在超商、ATM、平板网路上等许多通路,刷卡付款向机器人购买自己需要的保单。

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教授彭金隆说,透过影像身分认证系统,收集交易影像、客户声音及签名等多重确认机制,让金融保险科技服务更符合市场交易常规。政大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保险科技实验室过去一年多来自行研发完成保险业身分认证及交易确认系统计划,就是欲借此将保险界常见业务员与保户之间「亲晤亲签」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彭金隆说,过去法规对保险契约成交与交易内容的确认,太过注重在签名形式上,但保险法并未规定保险契约成立非亲签不可,而是只要证明民众与保险公司双方意思表示合意即可完成契约。因此只要可以更明确的证明当事人身分以及交易内容的确认,未来就可以应用在各种通路之上,例如超商、保险公司门市、网站、手机下载的App或是业务员的行动投保的平板电脑里,都有其可行性。

而保险局此次修法草案中,拟就《保险法》第43、44条中的「保险契约,应以保险单或暂保单为之。由保险人于同意要保人声请后签订。利害关系人,均得向保险人请求保险契约之誊本。」有重大变革。

也就是说,未来就不再像现在使用纸本的保单契约,开放使用电子保单,保户也无需在要保书上填写、签名等完成投保告知事项及买卖契约成立的方式,透过平板等萤幕扫描身分证确认,以及指纹、瞳孔的虹膜、自然人凭证、声音等的双重确认为本人亲自表达购买保单的意思,便可以视为契约成立,待保险公司审核投保资格之后,就可以完成核保承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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