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慕王譚紹光:【血灑半島】第五次戰役經驗教訓第二章 通信聯絡?

zhuanlan.zhihu.com
圖標

(一)五次戰役前的炮兵力量

截止到第五次戰役前(1951.4.22),機動炮兵部隊共裝備美製155毫米榴彈炮

24門,日制4式150毫米榴彈炮15門,蘇制122毫米榴彈炮36門,美製105毫米榴彈炮72門,日制91式105毫米榴彈炮21門,日制90式野炮9門,日制38式野炮24門,蘇制76.2毫米野炮36門,蘇制57毫米戰防炮36門,喀秋莎火箭炮72門。入朝參戰的高炮部隊共裝備蘇制85毫米高射炮32門,蘇制37毫米高射炮165門,98式高射機關炮7門,蘇羅通高射機關炮6門,美製40毫米高射炮6門,7.92毫米高射機槍310挺,89式高射機槍240挺,蘇制德什卡高射機槍1560挺。

步兵部隊(包括20、26、27、39、40、63、64、65軍,不包括12、15、60、38、42軍)共裝備有60毫米迫擊炮1895門,81毫米迫擊炮165門,82毫米迫擊炮48門,100毫米迫擊炮10門,105毫米迫擊炮23門,美製107毫米化學迫擊炮80門,120毫米迫擊炮25門,125毫米迫擊炮12門,化學迫擊炮2門,美製60毫米火箭筒265具,國產51式90毫米火箭筒128具。美製57毫米無后座力炮10門,75毫米無后座力炮19門,蘇制37毫米戰防炮3門,美製37毫米戰防炮5門,日制37毫米戰防炮18門,蘇制45毫米戰防炮4門,98式高射機關炮2門,日式75毫米高射炮12門,蘇制37毫米高射炮71門,蘇制20毫米機關炮4門,92式步兵炮155門,美製75毫米山炮71門,13式山炮15門,晉造36式山炮63門,日制41式山炮83門,日制94式山炮50門,美製105毫米榴彈炮45門,日制105毫米榴彈炮19門,日制38式野炮113門。

(二)幾個部隊對使用火力的認識與檢討

十九兵團在第一階段中對使用炮兵認為「炮火使用未發揮威力,由於戰前怕過早暴露企圖,未及早將臨津江北敵之前哨部隊驅逐,因此炮兵未能迅速進入陣地,除六十三軍榴彈炮營在麻田堡地區堅持十小時的白晝射擊,完成壓制敵炮,支援後續部隊渡江任務外,其餘野榴炮全部未很好的使用上,甚至全被打掉(如一九三師),亦是造成部隊嚴重傷亡的原因之一」。

六十三軍認為「對現代化裝備的敵人作戰,在現有條件下就必須嚴密的組織現有火器」,在火器分散火力集中的原則下,力求突然開火,猛烈射擊,爭取一點上的優勢。實戰證明善於組織火力的部隊,傷亡則小,勝利則大(其實敵人最怕我炮火)如五六O團,攻擊雪馬里北九一四高地時,以迫擊炮僅射八發,敵傷亡二十餘,即動搖守敵,全部被我殲滅。又如該師有的團營火力組織不當,只憑步槍硬拼而傷亡較大。炮兵白天射擊問題,特別是牽引炮兵,期初不少幹部怕啰嗦認為是個負擔,故就不注意使用。此次作戰證明,只要工事構築的好,偽裝確實,大膽沉著開火,白天亦易發揮威力,且射擊準確。此次軍炮團附一八八師白天曾射擊十餘小時,給敵很大殺傷,完成了壓制敵炮火的任務,掩護了步兵的動作。

六十五軍認為「幾個攻擊戰鬥不但對炮火缺乏組織使用,就是對步兵本身火力也未很好組織發揮其作用。(五七八團對彌陀寺攻擊還較好些)從形式上說是缺乏組織,從思想上檢討是認識錯誤,認為敵火力強,我組織了火力也起不到壓制敵火的作用,或認為我一打炮暴露目標,反會遭敵炮擊,怕打毀炮,這都是不對的。敵人怕我們的火力,尤其是怕我們的炮,只要我們組織好,突然集中打一點作用是很大的,就是不能壓制敵人也比我們沒有火力支援,單獨步兵攻擊容易成功的多,這次師附五七九團的山炮幾次攻擊均為用上」。

(三)步炮協同作戰好的幾種戰例

第五次戰役中炮兵積極主動的配合步兵作戰及步兵主動的組織指揮炮兵作戰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

1.炮四十六團在戰役第一階段配屬十二軍作戰時,軍尚未接到配屬命令,該團長即前進入陣地,迅速完成了射擊準備,及時順利的掩護了步兵突破作戰。戰役第二階段,炮四十六團,配屬十五軍,於都坪里阻敵北犯的戰鬥中,不顧敵人的飛機和炮火沉著勇敢射擊,完成任務。僅三天時間以炮火即殺傷敵人三百餘,擊毀戰車一輛,並主動搜集戰場的彈藥補充自己,因而得到該兵團的一致讚揚。

2.戰防炮四十四團,配屬二十九師於自逸里中軍峰一線的阻擊戰中,該團八連於中軍峰協同八十六團激戰終日,圓滿的完成了任務。

3.一八七師在鐵原阻擊戰中,共指揮三個炮兵團,師與炮團,炮團與前沿營,均架有電話聯絡,一次發覺敵人一個炮兵部隊正向我方運動時,當被我炮兵打退,使敵人炮兵一天沒有發射。另一次有敵兩個步兵營,正在集結,被我前沿部隊發覺,報告炮兵即予敵以轟擊使敵潰退。

4.六十三軍榴彈炮團,在五次戰役第一階段配屬一八八師攻擊金窖山的戰鬥中,雖進入陣地倉促,但仍迅速的完成了射擊準備,勇敢的進行了十餘小時的白天射擊,使位於江東之敵炮兵不敢猖狂發射,完成壓制敵炮,掩護步兵作戰的任務。

5.六十四軍一九二師五月十日在防禦作戰中,由於大膽周密的組織使用了炮兵,在發現敵炮陣地後,隨機集中山炮三門,蘇制迫擊炮四門,野炮八門,突然猛烈射擊,迫敵於三個小時內未敢發射,並將敵已集結之兩個步兵連擊潰。

6.五月十七日炮四十團配合六十四軍於陽地里作戰,以野炮四門,擊潰正向我步兵猛烈射擊之敵人炮群及公路上敵之汽車,均是採取急襲射擊手段,共發炮五十餘發,使敵炮陣地起火,迫其停止射擊,並迫使敵汽車倉皇回竄。

7.五月九日,六十四軍炮三營於楊友村(高陽西北)以野炮三門,配合一九一師阻擊作戰,以急襲手段二十七發炮彈打亂敵人進攻的部署迫敵後撤。

8.第一階段配屬十五軍作戰之炮二十九團,直至戰役開始的晚上(四月二十二日)趕到(當時軍估計該團已經參加不上了)僅半小時即開始射擊,按時的配合了步兵攻擊向塔區里方向打炮六七百發,敵人丟了炮向後跑了,但可惜步兵未趁此壓上去。

9.第一階段四十四師只一三一團一營及一三二團二營火力組織較好,如一三二團二營向漣川西北一二五高地攻擊打的很好,尖兵班使用衝鋒槍,連掌握六O炮,重機槍,營長隨前衛連掌握一門無後坐力炮及兩門迫擊炮,保證隨時有炮火支援。

10.第二階段二十七軍七十九師在強渡昭陽江時,師直屬炮火有山炮八門,輕重迫擊炮三十門,九二步兵炮兩門,無後坐力炮五門,合計四十五門,上級配屬的炮火合計榴炮野炮二十五門,總計全師參戰炮火七十門,是該師入朝作戰炮火最多的一次,為此該師做了以下步驟:

炮火組織分工:根據任務(突破及縱深戰鬥)及炮火口徑不同,確定山炮以下的炮火配屬各單位為伴隨炮火,於突破前以一部分直曲射炮火擔任摧毀與壓制任務,以補榴野炮之不足,另一部緊隨步兵深入縱深戰鬥榴野炮其組成兩個大炮群,內又分成摧毀與壓制炮群,統歸炮十六團指揮。

②為了有力的摧毀與壓制敵人的工事及炮火,因此七十九師在射擊區域的劃分是分出主次有重點,是重疊的配備,並強調各炮群之間,步炮之間的互相主動協同

③因時間倉促,炮兵的人力不足,經步炮會議確定師之工兵營三連由始至終附屬炮兵指揮,主要任務負責協助陣地的修築,道路開闢修補地雷。經炮兵與工兵的努力,於戰鬥發起的頭一天,炮兵陣地基本修築完畢,突破後工兵與炮兵道路上並起出數個炸汽車的地雷。

④為不斷的掌握敵情有力的步炮協同,炮步各設觀察所,互相貫通電話與交流情況,使我部隊進展敵人的活動情況均能適時的掌握,炮兵在通過步炮觀察所了解的情況及根據自己的任務又能機動的射擊,確保了步炮的有力協同。

根據各單位看地形的召開了步炮會議,研究了有關步炮協同相關事宜,在此基礎上步炮幹部又反覆看了地形,使其任務更加明確具體。

由於做了以上有關步炮協同的組織準備工作,使七十九師在渡江過程中炮兵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四)步炮協同不夠好的幾種戰例

1.第一階段配屬三兵團作戰之炮二十八團一營長帶兩個連長至大光里東山(鐵原南)看陣地誤入伏幕里敵陣地,天亮後被敵發覺,第一連連長被俘,第二連連長逃回途中又誤陷敵陣而自殺,觀測員六名失蹤,另四月二十二日炮二十九團二營四連在中沙里陣地作業,敵坦克由三串里向中沙里攻擊,步兵後撤未通知炮兵,致使炮兵犧牲四名。(炮二師報告)

2.第一階段炮三十一團三營配屬十九兵團作戰,將該營分割使用(一個連配屬六十四軍)使火力分散。(炮八師報告)

3.六十軍一七九師在第一階段作戰中,配屬五三七團一個山炮連,打五發炮彈後即令其後撤,也不指定後撤到什麼地方,因找不到部隊,該連即自動將炮埋起來。

4.六十五軍一九三師五七九團在戰役第一階段幾次戰鬥中,對所帶山炮均未使用上。

5.第一階段配屬十五軍二十九師八十七團作戰的一個山炮營,由於該團怕麻煩,而將該營主力存放在後勤,僅帶一個連也未用上。

6.第二階段十二軍三十一師在自隱里戰鬥中,攻擊前各級火炮均未起到應有作用,野榴炮距離太遠進入陣地又很倉促根本沒有實行實地偵查射擊,亦無觀察所之派出,僅依地圖實行方向射擊,部隊亦無及時報告彈著點,和提出對炮兵之要求,結果不能修正偏差反而危害自己部隊運動,九十一團二營九十二團三營均遭我炮兵殺傷十餘人。團營之迫擊炮六O炮重機槍,在攻擊前因無專人掌握,更無明確具體分工,僅由各火器幹部機動射擊,根本未發揮我之火力威力,也就未給敵人以大的殺傷,使三十一師步兵衝鋒因失掉火力支援而遭重大傷亡,進攻失利。

7.配屬六十四軍之炮三十一團,雙方都有意見,炮三十一團反映認為步兵對他們:「 1.時間倉促,每次任務都當夜出發進入陣地,要求打響,沒有偵查道路與構築工事的時間; 2.敵情不明,只是圖上指定,如五月十七日令一營去八仙里偵查陣地,該地有敵一個連,坦克八輛,似步兵驅散敵人後方得偵查,一連配屬一九一師時於坪里洞一帶構築陣地,但運動道路被我工兵為防敵坦克而將道路切斷,因此改令就地放列打三十發就算完成任務; 3.將重炮當山炮使用,五里洞戰鬥,將一連與團迫擊炮放在一起,不照顧炮重運動困難; 4.使用無重點,一天配屬兩個師指揮,火力分散,因而受到火炮八門,汽車一台及傷亡二十餘人之損失; 5.二營二十一日晚奉六十四軍命於永陽里東溝率峴嶺一線佔領陣地,觀察所設678高地向九岩里,步鶴洞一線公路敵坦克群射擊,在未接受任務前派參謀去軍了解敵情,軍首長談五里洞一線陣地失守必要時678高地準備放棄,當夜因下雨電話不通炮難進陣地,又派參謀去師報告情況拂曉未歸,乃自行撤至達下里集結,於後撤途中見炮四十四團幹部於蓋路里兩側構築工事陣地,據此我們認為對重炮使用方法不當」。

六十四軍則認為該團反映情況不符:1.第一階段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區因而未用上,四月二十二日黃昏戰鬥開始,二十一日晚才到兩個連,又無汽油不能行動,第二階段五月十六日黃昏開始,十五日晚才到一個營,所以無準備時間。 2.在磨石隅里作戰無公路,故於富坪里以南佔領陣地,向退溪院里行壓制射擊,五月二十二日敵反擊,我擬待敵進至478點4高地時,全軍出擊,令該團於林草里佔領陣地,但該團卻自行撤退永陽里西元興里(後撤二十里),當日敵兩個團反擊,我失去火力支援。 3.強調兩天一晚準備方可射擊,配屬一九O師時令其在中里佔領陣地,而該團長卻堅持在金谷里就地放列致遭空襲損炮五門,傷亡二十一名。 4.該團兩次配屬作戰均不積極且叫苦,不聽指揮,其領導幹部應負全責,應該給予處分。

天國慕王譚紹光:【血灑半島】第五次戰役經驗教訓第四章 撤退組織?

zhuanlan.zhihu.com
圖標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