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鄧曉芒,原載 《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0年第2期 P3-7,94頁

摘要:本文回顧了從亞里士多德形式邏輯的「工具論」到康德的先驗邏輯的轉型,並以此來理解黑格爾辯證邏輯對形式邏輯的改造,認為黑格爾的邏輯學並不是要拋棄或解構形式邏輯,而是要改造形式邏輯,把形式邏輯描述為一個更大範圍內的邏輯的一個層次、一個發展階段,並從本體論的基礎來理解形式邏輯的那些形式底下的內在含義。黑格爾用辯證法為形式邏輯奠基,抓住一個「存在」(Sein)、一個「矛盾」(Widerspruch),就抓住了根本。從對上述這兩個概念的本體論理解出發,黑格爾對形式邏輯的整套規律進行了逐個的重新解釋,指出形式邏輯只有從內容方面來理解才有認識上的價值和意義,而這也就意味著它只有建立在辯證邏輯的基礎上才有意義。

形式邏輯自從亞里士多德以來就以確定的形式佔據著 「思維科學」或 「思維技術」(工具論)的位置,從來都沒有被動搖過。在亞里士多德那裡,形式邏輯的產生和建構當然還有它的原始根源,這就是柏拉圖以及更早的埃利亞派和智者派的辯證法。但形式邏輯一旦定形,它的這個原始根源就被遮蔽並被人們遺忘了,作為一種思維的工具,它似乎本來就是一種人們日用而不知的現成的東西,只是亞里士多德才第一次從人類思想中發現了它,並且把它系統地整理了出來。從此以後,凡是與這種工具相衝突的想法都是缺乏教養的表現,而對這種固定形式的懷疑則簡直是瘋狂。兩千多年來,除了在細節上不斷地有這樣或那樣的修正和調整外,幾乎沒有人對這個系統從根本上做出過另外的解釋,直到康德提出有一種「先驗邏輯」可以用來對形式邏輯作更深層次的理解,才開始對形式邏輯的這種不可動搖的地位構成了威脅。[1]

康德首先澄清了形式邏輯的「工具論」(O rganon)性質。他認為,形式邏輯嚴格說來不能稱之為「工具論」,因為所謂工具是指形成某種具體知識的手段,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而形式邏輯卻並沒有具體的目的,它抽掉了知識的一切內容,因而只不過是知性本身的形式法則。因此,形式邏輯被稱之為「普遍邏輯」,它無區別地對一切可能的對象或知識作邏輯上的檢驗和評估,但並不構成任何具體的知識,只能作為「真理的消極的試金石」。「然而,當我們擁有一種賦予我們一切知識以知性形式的如此表面的技藝時,不論我們在這些知識的內容方面是如何的空洞和貧乏,卻仍然有某種誘人的東西,使得那隻不過是進行評判的一種法規的普遍邏輯彷彿像一件進行現實創造的工具一樣,至少被用於有關客觀論斷的假象,因而事實上就以這種方式被誤用了。於是,這種被當成工具論的普遍邏輯就稱之為辯證論。」[2](P57)也就是說,人們歷來把形式邏輯當作工具論,其實是一種誤導,它使人們以為單憑形式邏輯就能夠推論出某種有關對象的積極的知識來,就像運用工具來實現某種目的一樣。「普遍的邏輯若作為工具論來看待,任何時候都會是一種幻相的邏輯,就是說,都會是辯證的。因為它在這裡根本不能告訴我們有關知識內容的任何東西,而只不過告訴我們與知性相一致的形式條件。」[2](P58)

在康德看來,形式邏輯雖然不能直接用作獲得客觀知識的工具,但它在根基上卻透露了知性獲得客觀知識的秘密,這就是對判斷的系詞 「是」的理解。康德為了從形式邏輯轉渡到他自己的先驗邏輯,特別對「是」(ist,或 sein)這個字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他說:「我從來都不能對邏輯學家們關於一般判斷所給予的解釋感到滿意:他們說,判斷是兩個概念之間的關係的表象。……我只想指出,在這裡並沒有確定這種關係何在。」而當康德更仔細地研究這種關係時,他發現:「一個判斷無非是使給予的知識獲得統覺的客觀統一性的方式。這就是判斷中的系詞 『是』的目的,它是為了把給予表象的客觀統一性與主觀統一性區別開來。」[2](P94~95)所以,系詞 「是」雖然是主詞和謂詞相聯結的中介,但 「一般聯結的可能性」卻並不在於單純形式上的規範,而是 「一個知性行動,我們將用綜合這個普遍名稱來稱呼它,以藉此同時表明,任何我們自己沒有事先聯結起來的東西,我們都不能表象為在客體中被聯結了的,而且在一切表象之中,聯結是惟一的一個不能通過客體給予、而只能由主體自己去完成的表象,因為它是主體自動性的一個行動」。[2](P88)康德由此把 「是」的作用歸結到知性的「統覺的本源的綜合統一」這一最高原理,即認識主體的先驗統覺的自發能動性。這就從根基上將形式邏輯賴以立足的 「腳後跟」旋轉到先驗邏輯的方向上來了。

康德的先驗邏輯是邁向黑格爾的辯證邏輯的第一步,但在黑格爾看來它還很不成功。「康德哲學的缺點在於絕對形式的各個環節彼此外在。」[3](第四卷,P307)康德還是用知性的方式來理解理性的關係,他的先驗邏輯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模仿形式邏輯的構架,包括分析論、辯證論;他的先驗統覺通過判斷力的中介對感性材料的 「聯結」,雖然被黑格爾讚賞為 「康德哲學中最美麗的方面之一」,但仍然只是一種外在的聯結,「就像一根繩子把一塊木頭纏在腿上那樣。」[3](第四卷,P271)在黑格爾看來 , 康德與其之前的形式邏輯學家們一樣,對自己的先驗邏輯仍然停留於「工具論」的理解上。「認識被他了解為我們如何掌握真理的一個工具、方法或手段。……這就好像人們可以帶著刀劍棍棒去尋求真理似的。」「因此這種要求等於是這樣的:在人認識之前,他應該認識那認識能力。這和一個人在跳下水游泳之前,就試圖先學習游泳是同樣的。」[3](第四卷,P259)康德試圖擺脫工具論 , 把邏輯看作認識論和本體論,看作世界的結構本身,但他最終仍然落入了工具論的狹隘窠臼。真正完成了將邏輯從工具論向本體論轉化的是黑格爾。

與康德相類似,黑格爾也是從改造亞里士多德的形式邏輯著手來建立自己的新型邏輯的,但其旨趣與康德顯然不同甚至相反。他說:「正像整個亞里士多德哲學一樣,他的邏輯學……也需要一種改造,以便把他所有的規定納入一個有必然性的系統的整體;——不是把它改造成為一個分類正確、沒有一部分被遺忘,並且依正確秩序表達出來的一個系統的整體,而是要使它成為一個有生命的有機整體,在其中每個部分被視為部分,而只有整體作為整體才具有真理。」[3](第二卷,P379)黑格爾的這段話明顯批評了康德對亞里士多德邏輯的改造模式,而提出了自己的模式,就是要把形式邏輯本身視為一個「整體」,即整個宇宙萬物客觀理性的一個 「部分」、一個階段,思維和存在、主體和客體、邏輯和歷史在一個有機發展過程中成為了一體。所以,改造邏輯學並不是要解構邏輯學,更不是要拋棄形式邏輯,而是要把形式邏輯描述為一個更大範圍內的邏輯的一個層次、一個發展階段,並從本體論的基礎來理解形式邏輯的那些形式底下的內在的 (內容上的)含義。康德已經率先這樣做了,例如他把系詞 「是」理解為「聯結」、「綜合」的統一行動;黑格爾更是大規模地把這種理解貫徹到一切範疇和 「存在」上去,使這種行動提升為創造世界的行動。

例如在黑格爾的《邏輯學》中,作為開端的第一個範疇就是 「存在」 (或「是」、「有」),而他顯然沒有把這個概念理解為單純的邏輯系詞 (Copula,因而「存在論」也不能翻譯為 「是論」),而是理解為一種行動的 「決心」:「當前現有的只是決心 (人們也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種任意獨斷),即是人們要考察思維本身。」[4](P54)當然,黑格爾並未拋棄 Sein作為邏輯判斷的系詞這種含義,而是對之作了既是形式的也是富含內容的解釋。在專門討論形式邏輯的那些規定的「概念論」第一環節 「主觀概念」中,黑格爾說:「許多邏輯學書都沒有指明這個事實,即在每個判斷中都說出了『個別就是普遍』,或更確切地說,『主詞就是謂詞』這樣的命題,這種情況必須被看作是觀察力的驚人的缺乏。」「系詞 『是』來源於概念在其外化中自相同一的本性;個別與普遍作為概念的環節,是兩個不能加以孤立的規定性。前面的那些反思規定性在它們的關係中也彼此有聯繫,但它們的聯繫只是『具有』(Haben),而不是 『是』(Sein),即不是被設定為同一性的同一性或普遍性。」[5](P303)在這種理解之下,形式邏輯的概念、判斷和推理都被賦予了新意。概念被理解為 「具體概念」,即自身能動地從普遍性進到特殊性再凝聚為個別性的概念,因而 「一切事物都是概念」;[5](P318)判斷被理解為這樣的概念的自我劃分,或 「原始剖分」,因而 「一切事物都是判斷」;[5](P304)推理則是概念和判斷的統一,即判斷返回到概念的整體性,因而 「一切事物都是推理」。[5](P318)將邏輯的規定和事物本身的過程或結構如此等同起來,黑格爾是這樣做的第一人。

黑格爾把形式邏輯放到本體論的範疇內來考察,其前提是對以往形而上學的本體論作了徹底的批判和改造,這方面他同樣借鑒了康德的發現。康德已經指出,當理性試圖超出經驗的界限而把握現象底下的本體時,就會陷入 「二律背反」等邏輯矛盾而不能自拔,所以最明智的就是守住經驗的範圍而不對本體的認識作非分之想。但從黑格爾的眼光看來,這恰好證明了真正的形而上學要想把握客觀的本體,就必須突破形式邏輯的矛盾觀,而建立起一種新型的矛盾學說。這首先意味著,要承認矛盾是現實事物的本質,而不要以為矛盾是不可能的、不可思議的或荒謬的。所以黑格爾斷言 「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並認為「這個命題比其他命題更加能表述事物的真理和本質」。[4](P65)真正說來,矛盾是 「一切運動或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會運動,才具有動力和活動」。[4](P66)所以,黑格爾在其《邏輯學》的 「存在論」和 「本質論」 (這兩者共屬於黑格爾的 「客觀邏輯」,「概念論」則是 「主觀邏輯」)中,通過描述「概念的發生史」而對以往的種種本體論逐一進行了比康德更為深入的批判,即以他自己的「概念論」的立場進行了批判。對舊形而上學來說,「客觀邏輯因此是這些形式的真正批判」,它 「擺脫了上述本體,擺脫了表象主體的那些形式,是它們的本性和價值自身」。[4](P48)在這一 「批判」的基礎上,包括形式邏輯整個體系在內的概念論才是他真正的本體論。

當然,另一方面,黑格爾也承認邏輯的形式本質。他說:「由於這裡所談的與真理的關係,首先是邏輯的,而不是一般科學的,所以還必須承認:邏輯學作為形式的科學,不可能、也不應該包含成為哲學其他部門、即自然科學和精神科學的內容的那種存在。」[4](P257)儘管如此,他仍然不放棄從內容方面來理解這些形式:「邏輯本身與這些具體科學相反,是形式的科學,但卻是絕對形式的科學,這個絕對形式自在地是總體,並且包含真理的純理念本身。」[4](P258)他不否認形式邏輯的貢獻,認為這「乃是亞里士多德一件了不起的功績」;但又主張「必須更往前進,一方面要認識系統的關連,但另一方面也要認識形式的價值」,「即使把邏輯形式看作不過是思維的形式功能,那麼,就因此也已經值得研究它們本身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於真理」。[4](P261)黑格爾的意圖是,把形式邏輯當作邏輯的入門,並從中入手去探索一般邏輯即辯證邏輯的本質。

黑格爾用辯證法為形式邏輯奠基,抓住一個 「存在」 (Sein),一個 「矛盾」(Widerspruch),就抓住了根本。從對上述這兩個概念的本體論理解出發,黑格爾對形式邏輯的整套規律進行了逐個的重新解釋。以對形式邏輯最簡單的判斷形式即肯定的判斷為例,通常表示為 「S是 p」,即「卡尤斯是博學的」或「玫瑰花是紅的」這樣的判斷,黑格爾認為可以從 「個別的東西是普遍的」這樣的概念關係來理解。[4](P303~304)比如在 「玫瑰花是紅的 」中,「玫瑰花」是個別的,「紅」則是普遍的,因為紅的東西很多,玫瑰花只是其中的一個特例。但這只是從形式上看是如此,而從內容上看,玫瑰花有很多性質,紅只是其中的一種性質,在這個意義上說,玫瑰花是普遍的,紅倒成了個別的,所以這個命題同時又可以理解為「普遍的東西是個別的」。這樣,「形式把自身造成是一個進入自身與形式區別對立而長在的同一,即內容。」[4](P306)然而,這兩個命題都是自相矛盾的。首先,從形式上說,「『個別的東西是普遍的』。但不如說,這樣一個直接的個別的東西不是普遍的;它的賓詞有更廣的範圍,所以賓詞與它不符合。」其次,就內容而言,「即『普遍的東西是個別的』這一命題……這樣一個主詞畢竟不是如像它的賓詞所述說的那樣一個個別的特性。」[4](P307)換言之,個別的東西是普遍的,但又不能是普遍的,而只是個別的;普遍的東西是個別的,但也不能是個別的,而只是普遍的。然而我們又不能說「個別的東西是個別的東西」,「普遍的東西是普遍的東西」,因為這就成了同義反覆,不再是判斷;真正能夠成為判斷的就只剩下「個別的東西不是普遍的東西」和 「普遍的東西不是個別的東西」這樣的 「否定判斷」了。肯定判斷由此而向否定判斷過渡:「個別的東西是普遍的」變成了 「個別的東西不是普遍的」(或 「個別的東西是非普遍的」),「普遍的東西是個別的」變成了「普遍的東西不是個別的」 (或 「普遍的東西是非個別的 」)。[4](P310~311)

上述矛盾的意義也可以理解成這樣:當我們按照形式邏輯說「玫瑰花是紅的」時,我們所說的是 「個別的東西是普遍的」,但這實際上已經是自相矛盾的了。因為如果真正嚴格按照形式邏輯,A=A,那麼個別的東西和普遍的東西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個別的東西只能是個別的東西,它怎麼可能是普遍的東西呢?A怎麼可能是非A呢?如果非要堅持說個別的東西是普遍的,那就相當於說 「個別的東西不是個別的東西」,A≠A,因而形式邏輯的命題本身 (例如 「玫瑰花是紅的」)就已經包含矛盾在內了。中國古代的公孫龍子也正是出於同一理由而認為「白馬不是馬」(個別的東西不是普遍的東西),他是按照對邏輯同一律的嚴格形式的理解而得出這種違反常識的結論來的。所以,如果一定要堅持形式邏輯的形式化 (同一律)理解,則我們不可能說出任何一句有意義的句子,而只能說出 「太陽是太陽」、「玫瑰花是玫瑰花」、「白馬是白馬」、「一棵樹是一棵樹」等這類同義反覆的句子。「假使對例如什麼是一株植物這樣的問題給予一株植物是——一株植物這樣的回答,那麼,受到這種考驗的全班人員,都會立刻承認這一命題的真理,但也同樣會立刻同聲齊說這樣的回答什麼也沒有說。……仔細考慮一下這種真理使人厭煩的效果,那末,『植物是——』這一開端,是準備有所言說,作出進一步的規定的(慧田哲學公號下回複數字該題講座)。但是,當只有同一事物重複時,便反而出現了相反的東西,即什麼也沒有發生。所以,這樣的同一說法,本身是矛盾的。」[4](P34~35)黑格爾並沒有說形式邏輯的同一律是錯的,而只是說它用「是」 (Sein)這個詞在許諾一種言說的內容,但卻沒有說出任何東西。凡是要說出任何東西,都必須將同一律投入事物的差異和變化之中,到運動和矛盾發展中去求同一。而這就導致了判斷從一個層次上升到另一個更高的層次,並上升到推理,最後達到「概念的推論」,即推出一個上帝的絕對最高同一性來。[4](P388~389)

所以,在黑格爾看來,形式邏輯只有從內容方面來理解才有認識上的價值和意義,而這也就意味著它只有建立在辯證邏輯的基礎上才有意義。但問題是,形式邏輯對自身的這種意義來源於「日用而不知」,反而誤以為自己的意義僅僅在於其抽象的形式法則,以為自己只是一套與思維內容無關的思維工具和思維形式技巧。這樣,黑格爾辯證法首次打破了形式邏輯的這種自我感覺,把它提升到了對自身基礎的自我意識。這是黑格爾的偉大功勞之一。

參考文獻:

[1]鄧曉芒.康德先驗邏輯對形式邏輯的奠基 [A].康德哲學諸問題 [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6.

[2]康德.純粹理性批判 [M].鄧曉芒譯,楊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 [M].賀麟,王太慶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

[4]黑格爾.邏輯學 [M].楊一之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7.

[5]黑格爾.小邏輯 [M].梁志學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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