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視覺中國事件處理還未定性,股價連續三天一字跌停的敏感時期,人民大學等單位居然召開「視覺中國事件法律問題研討會」?三十多位學者或行業代表集體為視覺中國辯解?

學術研討沒有問題,但著急站隊為視覺中國背書不能不讓人懷疑,而因此導致股票由跌拉為漲停似乎有輿論操縱之嫌。

這不禁讓人質疑與會人員是否大量持有視覺中國股票?是否與視覺中國有緊密利益關係?召開會議是否存在不良動機?是否存在利用人民大學等名義謀私利?

這個觀點本人在微頭條發表後,收到不少網友評論的認可。本人也認真閱讀了這次會議有關詳細報道,會上專家們高談闊論,聽起來都是道理。但我覺得有明顯避重就輕,不敢涉及事件的本質。在此,我想補充以下幾點看法:

一、視覺中國是否真正擁有圖片的版權,每一張照片的版權是否有真實確切的來源(照片投稿者或者簽約攝影家),還是視覺中國本身就侵權在先(將網路上各種產權不明或免費的照片收集成為自己的照片),如果這樣何談產權保護?

二、視覺中國是否充分尊重圖片投稿作者的版權?即便維權獲得的賠償是否有支付給作者本人?現實國內的版權現狀是平台強勢,不論是攝影家或者小說作家,很多版權都是被平台以極低廉的價格長時間甚至永久低價買走,那麼這樣的平台,即便是版權維權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真正的創作者根本無法在維權行為中獲得一分錢,那麼這種維權對於中國版權保護,對於提升創作者的創作積極性根本毫無作用!

三、視覺中國是否有版權碰瓷行為?也就是故意全網散布圖片,誘導使用者侵權。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只有在視覺中國的網站上才能夠下載相關版權圖片,而在百度等其他渠道搜索不到這些照片。那麼這樣才是真正的版權保護。故意侵權與被誘導侵權性質完全不同。

四、視覺中國主要營業收入是否來自維權訴訟?如果是,那還不是流氓公司么?

五、視覺中國提出的侵權索賠金額是否合理?侵權者使用視覺中國的照片如果沒有因此獲得收益,那麼這種侵權行為就不應該承受高額的賠償,這點法院如何判定?

六、本次研討會召開是否視覺中國幕後主導?自發的公益的學術研討與收受利益舉辦的學術研討性質完全不同。

最後,我認為呼籲版權保護關鍵在於建設好的平台(包括照片、視頻、文學等),充分尊重創作者的版權和收益,版權應該永久屬於作者本人,平台只是作者的經紀人,而不是主人,這樣才能讓創作者有更多的動力創作出更好的作品。

如果視覺中國不是這樣一個平台,那麼歌頌讚美其所謂維權行為,最終也與創作者們無關,而僅僅與平台老闆們的錢包有關,這對於推動中國版權建設不會有任何正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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