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觉中国事件处理还未定性,股价连续三天一字跌停的敏感时期,人民大学等单位居然召开「视觉中国事件法律问题研讨会」?三十多位学者或行业代表集体为视觉中国辩解?

学术研讨没有问题,但著急站队为视觉中国背书不能不让人怀疑,而因此导致股票由跌拉为涨停似乎有舆论操纵之嫌。

这不禁让人质疑与会人员是否大量持有视觉中国股票?是否与视觉中国有紧密利益关系?召开会议是否存在不良动机?是否存在利用人民大学等名义谋私利?

这个观点本人在微头条发表后,收到不少网友评论的认可。本人也认真阅读了这次会议有关详细报道,会上专家们高谈阔论,听起来都是道理。但我觉得有明显避重就轻,不敢涉及事件的本质。在此,我想补充以下几点看法:

一、视觉中国是否真正拥有图片的版权,每一张照片的版权是否有真实确切的来源(照片投稿者或者签约摄影家),还是视觉中国本身就侵权在先(将网路上各种产权不明或免费的照片收集成为自己的照片),如果这样何谈产权保护?

二、视觉中国是否充分尊重图片投稿作者的版权?即便维权获得的赔偿是否有支付给作者本人?现实国内的版权现状是平台强势,不论是摄影家或者小说作家,很多版权都是被平台以极低廉的价格长时间甚至永久低价买走,那么这样的平台,即便是版权维权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真正的创作者根本无法在维权行为中获得一分钱,那么这种维权对于中国版权保护,对于提升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根本毫无作用!

三、视觉中国是否有版权碰瓷行为?也就是故意全网散布图片,诱导使用者侵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只有在视觉中国的网站上才能够下载相关版权图片,而在百度等其他渠道搜索不到这些照片。那么这样才是真正的版权保护。故意侵权与被诱导侵权性质完全不同。

四、视觉中国主要营业收入是否来自维权诉讼?如果是,那还不是流氓公司么?

五、视觉中国提出的侵权索赔金额是否合理?侵权者使用视觉中国的照片如果没有因此获得收益,那么这种侵权行为就不应该承受高额的赔偿,这点法院如何判定?

六、本次研讨会召开是否视觉中国幕后主导?自发的公益的学术研讨与收受利益举办的学术研讨性质完全不同。

最后,我认为呼吁版权保护关键在于建设好的平台(包括照片、视频、文学等),充分尊重创作者的版权和收益,版权应该永久属于作者本人,平台只是作者的经纪人,而不是主人,这样才能让创作者有更多的动力创作出更好的作品。

如果视觉中国不是这样一个平台,那么歌颂赞美其所谓维权行为,最终也与创作者们无关,而仅仅与平台老板们的钱包有关,这对于推动中国版权建设不会有任何正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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