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可以原諒,但是一定要有前提。

首先第一點:不能觸犯法律,因為法不容情,只要犯法了,就算有人原諒,法律不會原諒;第二點:不要有原則性和違背道義的錯誤,如果有,我相信很難得到原諒;第三點:看出發點,如果出發點就是不好的,那也是不可以原諒的,第四點:如果出發點是好的,但是事情沒有做好,並且並不嚴重,也是可以獲得原諒的。第五點:看貢獻,也不能沒有一點包容心。

如果這個公司是為老百姓做出傑出貢獻的,並且是合法納稅的好公司,我覺得應該給人家改正的機會,不應該揪著人家的小辮子不放。在這個世界上,誰還能做到一點錯誤都不犯的啊。如果是這樣的好公司,我們就應該去包容它,幫助他。讓他為社會做出更多的貢獻,解決更多的就業,成為世界一流的公司。

以上內容就是我的觀點。當然我沒有去看他們的發文道歉。我只是從這個道歉和承諾上以及原諒上,發表了我的出發點。好的,喜歡並認可土菜觀點的點關注和評論謝謝大家!


我做人的原則是:不要落井下石。

一個人一輩子能夠始終不犯錯嗎?人無完人,金無足赤,犯了錯是正常的,能改就好。

視覺中國這件事,是非曲直,已有公論,幹嘛要把一家公司一棍子打死呢?

一個企業能夠生存發展下來,非常的不易,其實應該更多的去包容他,理解他,允許他犯錯,並且監督他改正錯誤,這樣就夠了。

把我有關問題回答覆制貼在這裡:


看後台大不大嘍。後台大只能原諒嘍。反正我又不能做什麼。真正挨告的那些人,才利益相關。其它的只是旁觀者。


三十萬都重罰了,你還想怎麼樣?


基金公司提前預測股價,表明能接受股價下跌程度,於是其他基金集體拉升股價,為了配合這一演出,北大的專家竟然開了個研討會,洗白支持視覺中國,只能說背景強大。


錯了,認識了,改正了,大家都能原涼。只是不能再犯原則錯誤。


不可饒恕。否則對不起五千年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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