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作者:みつもと, 圖片p站id=41099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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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的一些話

大家好這裡是北人12。

前不久閱讀了閻步克老先生介紹秦漢魏晉南北朝官制的《品位與職位》一書,對此進行了一番私人的以及簡要的梳理,期望能夠簡單把握中國官階制度的發展,並從制度的層面窺得中國古代政治史的冰山一角。本文的內容可能包含一些學界未成定論的部分,在此盡量標註說明。此外,本文除了包含書本內容的梳理,也夾雜著筆者的個人理解,煩請注意。

官僚政治很重要的一環就是嚴密的官制體系,它包括了不同官僚之間的明確分級與清晰分工。官員各在其位,各司其職,各領其俸應當是我國古代自漢朝以來就逐漸形成的理想的政治生態——亦即所謂達臻「文治」。

可以想見,欲要達成這一理想,勢必要從制度層面上規範官僚的權責與他們所應享有的待遇,其中之關節便在於劃分官階。是以至少自漢朝以降,我國歷史上各王朝,無論其是否一統中華,都始終將釐清官階視為重中之重。而從現代的角度出發,能夠直接反映官僚的階級金字塔的官階制度也無疑是研究政治史的一個有力的也是必須的入手點。官階制度能反饋給我們的內容乍看起來是死板的不合所謂「人治」傳統的白紙黑字與而不能反映背後的風雲詭譎,然而案牘背後自有暗流涌動,涌動的暗流實際上又掙脫不開這些白紙黑字,這也許是官僚政治所造就的獨特環境吧。

上面這段到最後說的有點像別有用心的歷史神學家了,北人倒也沒有空閑去憑空論證所謂的必然性,下面我們單刀直入地談這官階。從秦朝以來,王朝的官員擺脫了貴族的身份而向官僚逐漸靠攏。我們可以從下述的幾個方面來考察這一段時期的官階:

(1) 「品位」:官員的待遇,即由制度層面明確規定的俸祿,依仗,服制以及其他特權(譬如東漢大將軍開府辟設屬吏,以及為彰顯優崇准許三公不上朝等);

(2) 「職位」:官員的權責,職能;

(3) (處在模糊範圍的,隱性的政治規則)

以上是考察的最主要方向。從「品位」與「職位」的視角去看,從秦漢到隋唐的官制演變史就是官員待遇(「品位功能」)與官員職責(「職位功能」)的從相互糾纏到彼此分離的歷史。在此之中,(2)細究下來可能會涉及經濟、社會等範圍廣闊的外延,在此我們將更多專註於其與(1),(3)的聯繫。(3)實際上遊離在制度的邊界內外,但是一方面構築了隱性的「品位」:官職的尊卑名望高下,另一方面也是官階制度史與其他方面的政治史,甚至是與社會、經濟史的一個重要橋樑。筆者沒有能力著重分析這些聯繫,但也將攫取一些要點說明。

(4)榮譽頭銜

(5)爵位

榮譽頭銜可能從爵位或者舊官職,舊官階名發展而來或演變成官職名稱,於是與政治潛規則多少也可能產生糾纏。爵位的功能從創設以來多有變動,創設之初爵位所規定的正是屬人的待遇,官僚政治興起後則演變為「品位」待遇的延伸,「品位」功能淡薄時也會變為榮譽頭銜。(4),(5)更多是對於(1),(2)兩大主幹的補充。

說明完上述考查內容後,下面將會就各朝代的情況作一一說明。

1.兩漢的官階與吏治傳統

漢朝的官階分等主要遵從祿秩分等的系統。顧名思義,即是通過每月發放的祿秩多少劃定官階等級,從萬石三公到百石小吏均是如此。(當然需要注意一點,官階名稱並不一定直接對應所發祿秩之數額,祿秩的形式也不限於糧食而同樣包含錢幣與少量實物。)祿秩等級是決定官員俸祿的唯一系統,祿秩總體上由職位決定。這也導致兩漢祿秩分等的體系呈現一大特徵,即官階與官職緊密掛鉤,官員待遇基本完全由其所在官職決定。換言之,祿秩依附於職位。其最直觀的表現是無論是調職還是棄官後返歸的官員,往往都無法享受原官階的待遇,這一點與後世迥然相異。從南北朝開始,官員大多擁有一個類似「本階」的決定官員待遇的官階系統。即使官員調離職位,如若「本階」依然維持,則官員俸祿不受影響。而在漢朝,調離職位的官員並不能繼承原職位的官階待遇;因守孝,疾病或其他原因棄官去官的官吏在返回朝廷時按照慣例也往往很少官復原階,通常會授予他們比原官職級別更低的官職,即使貴為三公也同樣如是。 「居其職方有其秩,居其職則從其秩」能夠很好地概括漢朝官階特徵。

當然兩漢官階也並非完全從屬於職位,也有一定程度的「屬人」的調整。根據官員功過朝廷會適當給予「增秩」,「貶秩」調整待遇,因而此時也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官階與職位的分離。然而增秩貶秩更多是作為考核官員的獎懲制度當中的一環,祿秩系統整體依託於官員職位的屬性並沒有改變。

在祿秩之外的另一套系統則是朝位。所謂朝位,簡單來說就是各級官員上朝時的席位,由謁者執掌管理。但是很快,朝位序列就演變成了一個規定中央與地方官員尊卑等級的序列,而不再僅局限於具體的朝堂席位——舉例來說,各級州、郡、縣級長官雖然平時無法上朝,卻同樣擁有自身的朝位序列,足見朝位的概念已經抽象成為了一套尊卑等級,作為祿秩官階系統的補充。但是隨著時間推移,各級官員職能變動導致其地位開始變化,朝位也不斷調整,與祿秩之間的差異漸增。而這也是魏晉制度變革的開始,從朝位演化而來的官品開始逐漸取代了祿秩的劃分官階的功能。

總而論之,兩漢官階分等為可以概括為祿秩定俸祿,朝位定尊卑,且兩套系統均依附於官員的職位,謀其職方可在其位。這說明兩漢官制依然承載了濃厚的吏治傳統,僅就制度層面上看兩漢朝廷對於各級官員並沒有那麼深重的福澤(倒顯得頗有些刻薄寡恩),而分外重視官僚的辦事能力與其帶來的效益。

(從魏晉開始的制度史介紹分為兩條主線,一條是官品-中正品-勛品體系的框架,另一部分史從兩漢到隋唐的散官-文散階以及軍號-武散階的演化歷史,兩條主線將會在講述西魏北周時合併,這裡提前說明)

2.1 魏晉官品簡介

從東漢而至曹魏王朝的官僚體系發生了許多重要的變化,尚書省的行政權力急速擴張,已經成為事實上的行政中樞;原本從屬監察系統的州逐漸具備了行政職能,成為郡的上級行政區劃;曹魏新設散騎常侍,散騎侍郎,中書侍郎之職已然擠壓了郎署諸職的地位與功能;原本只是出征時臨時授予部分軍號也演化為固定的將軍位階。然而舊有的祿秩系統並不能適應官職地位與聲望的變動,新設立的官職也亟待確立其對應官階,因而魏晉產生了官品這一創製,其將各級官職軍號分為九品,是為全新的官階序列。

本書作者認為官品的淵源正是朝位,其原因在於新的官品等級高低與朝位序列前後存在祿秩所沒有的大致的對應關係。直接反映官員尊卑地位的朝位相較於逐漸形成固有傳統的祿秩對於官僚系統的變動更為敏感,因而官品也得以對滯後的祿秩官階做出一次大型調整,同時也將舊官制尚未處理的新設官職軍號容納其中。

然而需要注意,從祿秩到官品的變化絕非一蹴而就,中間經歷了較長的一段過渡時期,期間兩套制度並軌運行。總體而言,在官品初創的魏晉之時,官品決定官員的權責與禮遇,官員俸祿則依據各個官職的官品與祿秩靈活調整,一些取決於祿秩而另一些取決於官品,甚或有與二者均不相符合的情況。這是由於舊有祿秩系統已有悠久傳統,改革者無法承擔驟然變更官制的巨大風險所導致的。此外魏晉南北朝官階系統亦遠不僅限於祿秩與官品,還與軍號與中正九品及其附屬產物,需要綜合上述所有內容考量,釐清其關係,方能對當時的官制有一個完備的了解。

2.2 宋齊中正品,勛品及其與官員起家官品的關係

九品中正制首創於漢魏易代之際,其原初的目的在於規範官員選拔流程,通過對於官員三年一度的針對德才與品行的考核,將他們分為上上品至下下品共九品,這三年一換的標籤將伴隨他們直到仕宦之途的終結。當然在實際操作中也產生了諸多變化,譬如中正九品很快就僅有二至六品五個級別實際投入使用,譬如再往後中正二品幾乎成為了高位士族獨享之品第,用於銓選考核的中正九品逐漸演變成評定門品的規則,等等。

從名稱來看中正九品與官品之間的關係不免讓人聯想,但是介紹兩者關係之前必須說明:中正九品不是官品,兩者是相關但是獨立的兩個系統。中正九品是「人之品」,是屬人的分等;官品是「官之品」,是屬職的分等。當然中正九品依然與選官直接掛鉤,按照慣例唯有具高中正品級的人才能出任有資望的官職。在官品初創的魏晉之世,中正品與官員起家之時的官品有一個不完全對應關係,兩者大約相差三到五級左右——當然,這並沒有明文規定,更多是魏晉官場的默認規則。甚至有些官職,比如宦官或者郎署官,都沒有中正品級。此外,官品體系不包含的胥吏也並不納入中正品的考核範圍,他們將會被納入另一套系統之中。

世入宋齊,在九品中正之外又多出了名謂勛品的系統,本書作者認為這實際上是中正品的一個變體。在宋齊之時,勛品是與中正品類似而與中正品並行運轉的一套系統,其共有三至六共四等(一說二至六共五等),每一等都與同一等級的中正品相對應。與此同時,中正二品也被分成「門地二品」和「二品才堪」,後者一般是從勛位三品晉陞而來。(需要特彆強調,中正品和勛品理論上都是可以變更的,結果根據每三年一次的考核而定。)這所導致的結果是,同一級官品甚至同一官職,可能同時有從中正品或者勛品兩種渠道晉陞而來的官員

勛品產生的目的極有可能就是提供給寒流,武人一條憑藉文武功勞上升的渠道——這也與南朝門閥政治衰落,皇帝權威復振互為因果:通過勛品,皇帝能夠繞過舊有渠道迅速提拔有功之將與寵幸的能吏,從而與士族產生一定程度的對抗。勛品的存在也給日漸僵化的中正品系統提供了一線生機。

然而儘管如此,士族政治依然根深蒂固。士族主導的中正品選官與寒流武人主導的勛品選官並行的情況下,不同官職由於擔任者的門地不同,開始隱隱有了官職的清濁之分——同一官品的官職,因為長期以來擔任者來自「高門」、「次門」、或「役門」的不同身份,逐漸也分成三類。高門能夠長期獲得中正二品所處官職,次門往往獲得中正三品以下的官職,役門則擔任勛品官職。雖然存在有來自特定門地的人擔任不屬於其門地的官職,也存在有「連續兩代擔任特定門地的官職之人將會改換入該官職所屬門地」的定例,但這終究是少數。而且顯而易見的,門品會成為官場中人永遠無法擺脫的一個符號。高門長期擔任的清官自然「雅望非常」,而來自其他門地的官員即使中正品勉強達到「二品才堪」,也終究無法企及高門,不為士流所齒。

接下來會有一些非常五光十色的內容,為了防止出現光污染事故,我們先把目前(宋齊)的官品-中正品-勛品體製做成一個簡單而醜陋的表格以供參考。

*這一欄並非明確的制度規定而是宋齊模糊的政治慣例,不嚴謹。在北魏、梁朝一些對應關係會制度化,後續會提及。

2.3位階與北魏孝文帝官制改革

在敘述精彩紛呈、五光十色的梁朝官制之前,我們先把目光轉向朝位後續的一些演變,以及北朝的官制。如前所述,朝位在魏晉變化為了官品,但是這並不是一個一一對應的關係——這也非常容易理解,畢竟官品分九品而朝位遠遠不止九個位次——朝位的分階相較於官品更細,這也導致朝位演化而來的官品之中產生了官品的位階,同一級官品內部也存在位次差異。與此同時屬職的位階在從朝位向官品演化的過程中派生出了另外一個副產物:屬人的位階,這一位階決定了官員的資望待遇。這兩者並不相互獨立而是糾纏在一起,事實上可以理解為二者將同時包含品秩與職位屬性的官品功能的進一步細分。屬職的位階決定了官職的資望、特權、領導關係、屬職待遇;屬人的位階決定了官員本人屬人的待遇和屬人的資望。官員通過獲得屬人的位階而獲得屬職的晉陞,通過「秩滿」(任特定官職到達規定年份)、朝廷因祥瑞喜事而特批執行的「普增百官之位」、皇帝恩幸等途徑獲得屬人的位階。簡而言之,位階的晉陞從屬人之階起,至屬職之階終,兩種位階直接掛鉤。魏晉南朝之世位階繁多龐雜,晉陞緩慢,甚至被視為時弊。

這一段中兩種位階的關係可能難於看懂,當然事實上這只是一個背景的介紹。兩種位階的功能後來逐漸被兩套系統繼承,屬職的位階保留在官品系統內,屬人的位階則被散階所繼承(注意不是演化)。在本章節中我們會涉及到的主要是前者。

現在把視線轉移到北朝。在孝文帝時期,北魏朝廷進行了大規模漢化改革,其中也包括了官制改革,內容總體如下:

(1) 將九品官品重新進行析分。北魏道武帝時期已經採用九品官制。孝文帝融合南朝的位階系統而進行了新的創製——於太和十五年將官品分為正從品共十八階,每一階分為上中下三等共五十四等;太和二十三年進行簡化,正從品十八階中,僅從正四品到從九品十二階各自分為上下兩等,是為九品,十八階,三十等

(2) 設立流外七品,將九品官品體系沒有容納的官員吏員容納其中而進行分等,並且將中正品從性質上「屬人」的品級完全併入官品系統。「流」指二品士流,這些流外官是以前官職擔任者中不登中正二品者,主要包含八、九品官以及部分七品官。孝文帝利用了閑置的七-九品中正品,將中正品三-九品七等轉化為了流外七品官,中正品與官品的體系從此有了一一對應的關係,標誌著中正品併入了官品體系。

(3) 將勛品同樣併入官品系統,勛品官員併入流外七品的第一品(注意這一條,對後續考察蕭梁官制有奇效)。勛品官員大部分是沒有門地背景的軍功將士或者吏員,他們擔任重要的有實職的職事官,這或許從側面說明流外七品雖然同時容納了勛品和中正品,但其分等還是更加註重職位分工的重要性,而不像舊中正品一樣對門品分外重視。

孝文帝官制總基調的改革就是官階細分與官階系統簡化並行,將南朝混亂的位階系統規範化並納入官品細分中,滿足繁多官位的分等需求並優化官員位階晉陞道路。合併官品,中正品,勛品體系而並為一個系統,高階流內官品重門品而低階流外官品重職事也能夠平衡彼時士族、上層軍功貴族與寒門、中下層軍功將官的權益。此外可以發現等級上原本與各自同等級中正品相當的勛品一躍統一成為了流外七品第一品,足見職事官吏與軍功將士地位的提升。這一制度的影響了後世官制,甚至直接影響了南朝同時期梁朝的官制改革,這個我們即將敘述。

當然這裡會發現,流內官品基本全部由中正二品擔任,出現了同質化的現象,因而此後北朝開始細緻地為每一個官職劃分「清濁」,一共分為第一清,第二清,第三清三檔——很遺憾這是獨立於官品系統的另一個系統,與官品沒有直接聯繫而遵從既往的政治慣例。甚至,不同郡縣的長官清濁等級也都不同。清濁系統成為整合後新官品系統的補充,標誌著官職的資望。許多官員寧可滯留在較低官品的官職,也不願意晉陞到高官品的「濁官」,可見一斑。或許可以認為,這是北朝士族-軍功貴族並立的環境下官品大改革的一個代償措施。

當然也不能簡單地認為清濁系統是一個標定官員門地的系統。事實上,由於北魏皇帝足夠的政治權威與由此而生的對律法的重視,執掌政務律令的官員譬如台郎、侍御史在北朝士族之間炙手可熱的,是第一等的「清官」——這與在南朝時這些官職被南方士族歧視,厭棄的境遇大相徑庭。基於北魏的政治傳統,清濁系統一方面服務於士族而標定官職應屬的門地,另一方面卻也基本依照官員職務進行分級,具有一定職位分等的屬性。甚至我們可以這麼說——在北魏,清濁系統是皇帝通過法令、制度將政治秩序規範化的官制系統,能夠反映北魏皇帝的政治權威

下面照舊附上表格。比之前那個簡單清楚很多。很快大家會懷同時懷念這兩個表格的。

這裡稍微說明一下,新九品官品與老九品官品包含的官職不完全重合,因為如前所述老官品中不達中正二品的官職被分入了流外七品。中正品和老官品的對應關係混亂,並沒有制度化,為了不破壞表格的美感在這裡就不另行分出老官品一列了(

另外,北魏的門閥與官品的對應關係本書中沒有提及,筆者也囿於知識所限不甚了了,故而不做整理。但是須知,孝文帝改革之後確實重新評定了門閥高低,但評定標準同樣依照北魏的政治傳統進行,與南朝標準不盡相同。

2.4蕭梁五光十色的毫不涉嫌抄襲的全新官制

好(深呼吸)讓我們來看看9年後公元508年的梁朝的官制改革。雖然蕭衍先生死硬地堅持這一套體系是完全由蕭梁君臣獨立完成構建而絕不是「效仿胡虜」,但是閻老先生已經通過精細的考據有力論證了梁朝官制對於北魏官制的大規模模仿,在此不表。我們先來看一下大致的內容,找找不同:

(1) 改九品官品為十八班,一品至九品各自變為十八班至第一班(一品變為第十八、第十七班,以此類推)。班又稱作階,部分班內(史書記載為階)設立「半階」,即部分班內細分為兩等,統共十八班而等數未確定。

(2) 設立流外七班,與中正三至九品一一對應,容納原本不登中正二品的次門。

(3) 將三至六品勛位合併為三品勛位一等。另設三品蘊位,與三品勛位等級相當。

這裡(通過筆者刻意的序號對應)大家應該能發現梁朝與北魏官制的高度相似之處,當然就算這麼相似也不能說梁武帝涉嫌抄襲北魏孝文帝畢竟在著作權法如此完備的當代抄襲的判定還是難上加難呢(笑)。筆者只是這麼一排版,大家感受一下就好了,可不要說筆者曾經詆毀蕭衍涉嫌抄襲,筆者擔當不起。

勛位,蘊位的區別目前尚不明朗,但是勛位與中正三至九品的流外七班的關係比較清晰。即兩者官品地位是平等的而並無高下之分。這一點於北魏有所不同,在於北魏已經將勛品和中正品合併融入流內外官品系統,而在南朝代表中正品的流外七班和勛品官仍是兩套系統,且擔任的官職也有差異。勛品官大多擔任職能性官職,大多由「役門」庶人擔任;流外七班官職則大多為無所事事,優遊待調,主事清談的各級州府州佐,於是由「次門」的寒微士族擔任。雖然行政等級相當但是卻做出如此區分,不難發現在南朝即使是在寒微士族和庶人之間依然存在一道鴻溝

(4)(你以為結束了嗎?沒有噠!)地方設立郡職十班,縣職八班;武職另有設立武職官品系統,有將軍號十品二十四班(二品將軍)以及不登二品的將軍八班,這一部分後世大多棄用。閻老先生也是絲毫不吝嘲諷之情直斥其為繁冗龐雜的歷史垃圾,不過其中關於軍號的部分我們還會提及(也就是本書還會提及),所以也就不跟風嘲諷了。

按照慣例是表格。北人想了想還是把武職十品的內容拖到後半程,給予大家一個消化的時間(笑)。

以上就是北魏以及宋齊梁朝官品系統的簡介。這一套系統相當的複雜,以至於大部分的精力都被用在說明他們究竟「是什麼」上了。現在我們再回過頭來審視一下這一套官品系統的側重。這一時期的選官比兩漢更加看重人的政治身份,從中正品與官品在實際操作中的種種表徵我們都不難發現官品,中正品,清濁等系統使得官階逐漸從兩漢時期「先標定職位地位,由此標定職位上官員的待遇」的職位分等向「先標定官員資望身份,由此標定官員所屬職位等第」的品位分等改變。這一個過渡趨勢同時還說明了另外一個問題:官職的地位與官員的地位依然處在一個糾纏不清的狀態,這導致官員的官職與資望相互牽累,朝廷也很難靈活調用任免官員。魏晉位階系統的出現可能是一次官階職階分離的初步嘗試,但是或許是冗官過多的原因,王朝統治者對此採取的措施是拓展位階的等級數量。而這反而無差別地減緩了中層官員的待遇提升與職位的晉陞,徒增抱怨。在這一時期中職階分離的後續的進展緩慢,官員待遇受到職位的牽累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幸而北魏的官職改革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簡單清晰的官品的框架,一套無心插柳所致的全新系統——散階的藤蔓也順著這個本不屬於自己的框架攀爬,延展,開始茁壯成長。

3.散階制度概要

所謂散階制度,亦即散官階官化後形成的官階體系,換言之,散階就是即「用各散官(將軍軍號)名稱標識的官階體系」。直到唐朝文武散階定性時,散階制度已經變成一套獨立且複雜的,單純決定官員待遇而與官職品階無關的官階系統,一套「品位分等」系統。我們介紹的範圍終止於周隋之交,對於後續複雜的體系也不會詳細說明。這裡用最簡短的話來說,散階制的創立就是把官員待遇從舊的,官品官職之間相互糾纏的體系中脫離開來。從此一個官員同時擁有散階的品級和官職的品級:散階定待遇,官品定權責,兩者有所關聯但是從制度層面上相互獨立。薪俸待遇與官職權責的脫離有利於朝廷更靈活地調動官位,在優待長期任職官員的基礎上對官員功績有效進行考核,後續也衍生出了宋朝官職差遣相分離的制度,在此不表。

我們可以通過散階制度考察什麼?事實上,我們會發現一套完整,清晰,規範化的官制系統的形成是與皇帝政治權威直接相關的,因為制度的推行需要有超然於官僚系統的強制力的幫助。而相反的,南朝中正品,勛品,官品,加官,軍號,清濁各個系統之間混亂的對應關係,對於士族政治環境相對有利:雖然制度一團亂麻,但是士族恰好可以憑藉他們對於制度背後錯綜複雜的不成文規則(雖然中正品與官品對應混亂,但是具體官職的清濁、中正品、資望都屬於這不成文規則中的一例)的高度熟悉佔得優勢,維護家族政治地位與政治權力,阻斷作為「官場門外漢」的寒流庶人晉陞之路。散階製作為官制系統的一部分(尤其是其本身還帶有皇帝對官員功績考核的性質),最終能夠演變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說明其演變過程能夠反映皇帝政治權威的提升與士族政治環境的逐漸消弭。因此在魏晉南北朝這一過渡時期,散官軍號散階化的進程可以被我們用作考察魏晉南北朝皇帝權威與政治大環境的一個視角。散階化的進度就是我們的度量之尺。

為便於後續理解,在進一步推進之前先就散階化做一個簡要的概括。散階化的進程,就是散官/軍號虛銜化,序列化,授予普遍化,分布品級均勻化,與官職系統聯繫弱化的過程我們將著重從這一方面切入考查。

3.1.1漢朝的散官

在接續之前章節的內容,講述北魏末年以降的官品以及散階制度之前,我們先一瞬跳轉到散階制之中「文散階」的發端——兩漢,講述散官與散階的來龍去脈。

在漢朝,散官原不是具體的官名,而是一些官職的統稱,主要包含以「xx大夫」命名的諸大夫以及侍中,中郎,郎中等郎署的官員。漢朝的諸大夫一部分職能是安頓閑散人員,另一部分則是無固定職事的人組成的人才儲備庫,他們時而會被授予重要的行政工作甚或是軍事任務,以大夫之職挂帥出征的官員同樣不在少數。郎署諸職與諸大夫類似,雖然他們在漢朝有宮廷宿衛之責,但作為內朝系統的重要成員,他們時常能夠與皇帝有長時間接觸因而執掌機要,職務也相對靈活。郎署常常作為官員起家之選,同樣是帝國的人才儲備庫。總而論之,兩漢的散官乃是泛指沒有固定職務的官員,尚屬於「官」而不屬於「階」

3.1.2魏晉南朝的散官散階化進程:虛銜化及授予普遍化

到魏晉時期,散官的數量開始泛濫,職務性質也已然出現了一些變化:諸大夫,郎官開始真正變成了閑散而無所事事的職位。且由於徹底的閑散化,這些官職之間開始產生分化:一部分官職是用作安放閑散人員的職位;而另一部分官職逐漸成為了「加官」,用來單純標誌官員本人的薪俸待遇,名望資歷,個人身份,並作為頭銜加在職事官前。官員免去職事官時,並不廢除文武加官——這樣散官就從官職演變成屬人的品階。散階制度由此開始萌芽——當然,彼時作為官職的散官和作為加官的散官區別仍然不甚分明,「加官」雖然只是一個空洞的頭銜名號,但制度層面上算是此人身兼二職,故「加官」又常常被稱作「兼官」。因而,這也僅僅是散階制一個發端而已。

文散階的發展歷程至此產生停滯,後續很長一段時間散官依然處於「官職」和「加號」之間的模糊地帶,且並不均等的分布在不同品級(班次)中。在北朝情況也是類似的。此時距離散官的階官化看上去還遙遙無期。文散階進程延續的推動力說來也很奇妙,實際上是由軍號系統給予的,而且在北朝的推進遠比承所謂帝國之正朔的南朝更為迅速。

3.1.3從雜號之將軍到將軍之雜號:軍號的序列化、虛銜化與授予普遍化

在之前對於散階的簡介中已有說明,散階制是兼顧文武兩方面的,而武散階的來源就是軍號。軍號散階化的歷程比散官來得更加迅速,對於文散階的形成有一個拉動的作用。

首先同樣從漢代開始講起。從武帝開始,漢代的將軍名號分為兩種,一種是「重號將軍」,在宮內領戍軍隊參與政事,最典型的便是大將軍與驃騎將軍,一種是雜號將軍,為征伐時臨時任命。西漢的重號將軍在中朝地位頗高,並時常領尚書事,成為輔政大臣。重號將軍有官職的屬性,甚至被認為是「文職將軍」,即偏重於主掌政務。重號將軍官階序位清晰但數量較少。雜號將軍一般是出征時授予,出征事畢後收回,自然也沒有「若干石」秩名定其官階。但是兩漢之交,雜號將軍伴隨頻繁的戰事名號迭出,從光武帝開始它們之間也逐漸開始出現相互的統屬關係——也自然隱含了分等,序列化的可能。東漢時一部分軍號已經脫離了實際的軍政事務,而成為名譽加號加於皇帝寵幸之人,抑或用於拉攏地方勢力。

漢末動亂以來軍號進一步增殖,至三國軍號統共有一百四十餘個。由於戰爭頻繁,軍號不但不可能「事訖皆罷」,相反被普授,甚至可以根據功過升遷貶降,有了鮮明的軍階屬性。另一方面,軍號與軍職分化,都督制度發展,出現了千人督,部曲督,牙門將等領兵軍職成為實際掌管兵權的標誌,軍隊內軍號已經完全成為一種加銜。此外,漢末軍閥割據導致地方長官自加軍號,這一點被後世繼承,刺史牧守加軍號日漸普遍。在此基礎上,由於政治動蕩皇帝急需大封名譽頭銜拉攏人心,軍號在軍事與行政兩個領域同時猥濫,無論是兼管地方軍政民政的都督,還是地方民政長官,甚至是中朝官員都有了以軍號遷升位階的現象。

由此可見,軍號已經脫離了原本的職能,開始演變成序列化的階官,這是向武散階邁進的第一步。魏晉之交官品問世,官品上軍號分布在一至五品以及八品。可見,序列化的軍號已經融入了官品體系,且散布在從高到低不同的官品之中。然而如前所述,魏晉官品體系是一個官職職位與官員個人品秩糾纏的體系,將虛銜化迅速而早已與實際職能無乾的軍號納入其中反顯的軍號定位混亂而拖累軍號散階化了。此外,不同品級的軍號分布密度迥異,大量軍號擁擠在特定官品而導致晉陞困難。

3.1.4蕭梁天監七年的軍階改革:分布品級均勻化及與官職系統聯繫的弱化

時至梁朝情況有了進一步的進展,梁武帝特地將文職的十八班、流外七班與軍號十品二十四班、不登二品軍號八班單列。雖然如此十品之軍號與九品十八班之官品官職系統分離,對應上也變得繁瑣,但新十品軍號體系填補了原先軍號在官品六,七,九品的空白,軍號在各品級的分布均勻,使得武將晉陞更加規範系統。這同時意味著軍號的散階化在制度層面上也率先得到承認。此後軍號從官職系統中徹底脫離,完全作為決定將軍待遇的「本階」而存在,終於無可爭議地成為了「軍階」,且並非單純的榮銜,而是附帶各種待遇的有品位屬性的「軍階」

3.2北朝軍階的發展

由於十六國北朝繼承了魏晉的軍號,加之魏晉南北朝整體戰亂四起的大環境,軍號的散階化進程與南朝同樣迅猛,北魏軍號的散階化進程相比南朝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其時設立各種內侍散員,抑或封賞爵位,用以安置顯貴子弟以及冗員——此時,爵位與軍號是同時獲取的,用這種方式獲得的軍號可以世襲。另一方面,大量軍號也被授予在職者,並且與南朝呈現部分同樣的特徵:序列化,授予普遍化(不局限於武將,後期更是趨向於濫授),並且發揮品秩的功效。與蕭梁不同的是,北魏孝文帝改制後的軍號在各個品級分布不甚均勻,而與南朝早期的晉宋齊三朝類似,部分品級聚集大量軍號,另一部分則軍號闕如。

此外需要注意,在北魏一朝,軍階和官階的分階方法差別迥異,兩者要區別看待,這和後世北周北齊官階、軍階兩者統一的情況不盡相同。這也導致北魏史料中所載「晉階」所晉之階指代上存在兩種可能:晉官階或者晉軍階。南朝這一方面的史料記載更加模糊,閻老先生推測同樣存在類似的情況。

3.3軍號-軍階進程小結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發現,無論是在南朝還是北朝,軍號的散階化進程都要比散官快上一些。這也是循之有因的:魏晉南北朝戰亂頻繁,常需要遷黜將領品秩以示對功過的獎懲,但又不能變動事任以確保戰爭順利進行;又常需要在變動事任之時保留品秩安撫人心,這需要一個品秩與職事相互獨立的體制,故而使得軍號的散階化比散官有更迫切的需求。當然,這一體制中的軍階分等更看重功績,與同一時期看重門地官階分等不盡相同:在士族政治的大背景下,清晰分階的散階制會受到既得利益群體的巨大阻礙,這在散階制的概述一段(3.)已經有簡要的敘述。這也導致散官散階化與軍號散階化進程存在差異。

4.西魏北周的軍號散官雙授:文武散階制的萌芽

在本章節中我們終於能把之前零零散散敘述的各條線路彙集在一起:(2.)北魏之後的官品分階發生了怎樣的變動?(3.1)散官-文散階,(3.2)軍號-武散階的演化進程如何?他們又是如何走到一起的,軍號怎樣拉動了散官的階官化?

首先是接續前文文武散階演化進程的,北魏相關背景的介紹。如前所述,北魏時期已經產生了軍號猥濫的現象,而在北魏末期尤其是六鎮起義王朝遭遇統治危機的時期,散官,軍號都出現了濫授的現象,並且以是以文武加號「雙授」(即同時授予某人)的模式進行普遍的授予。從前文種種敘述中我們不難發現,這種濫授是散官,軍號階官化的一個良好契機,事實上在北魏一朝,散官前期的情況仍然與南朝類似,一方面用作優崇冗散之職安置相關人員,一方面也有作為「加官」作為加階晉級的功能。而北魏末期的濫授,「雙授」,終於使得軍號與散官(尤其是散官)快速且同時的位階化了。

這種名號猥濫的現象,熟悉國內或者拜占庭歷史的人不難發現,這實際上大多是王朝政局不穩急需拉攏人心的行為,而且過分的名號泛濫對應會導致名號的貶值與皇帝政治信用的流失,北魏朝廷也並不能通過濫授名號穩定住動蕩的政局進而永享其祚。但是濫授的名號似乎也並非不可利用。在西魏及後來的北周的改制當中,改革者似乎利用了既往雙授的名號創造出了「九命」之制。其改一~九品為九~一命,每一命分正從兩級,每一級分兩等,總共九命,十八級,三十六等。九命的分等不僅是給職事官分等,同時也是給散官與軍號分等,並且:

(1) 散官,軍號在每一級,每一等分布均勻。正九命一級的兩等僅有軍號各一(柱國,大將軍);從九命及以下每一等均分布有一個軍號及一個(一組)散官號(如正八命第一等為驃騎將軍與右光祿大夫,第二等為車騎將軍與左光祿大夫);

(2) 授予加號時延續北魏末年舊習,軍號散官雙授。

由此,散官的階官化進程有了質的提升,與軍號一道形成了整齊有序、均勻分布的加號序列。後續唐朝的文武散階制能夠形成,在文散階這一片區九命制的功勞不可隱沒。

反過來我們開始思考,為什麼西魏北周能夠採取將「雙授」軍號散官行為制度化,規範化的操作?這與西魏北周軍事立國、文武不分的政治環境恐怕不無關聯。在這一背景下,為了優待將士激勵士氣,沿襲北魏末年雙授散官軍號的習慣自然更加有利益。反觀「文治」之風更盛的北齊,從王朝建立伊始就視雙授為北魏末年之弊政(自然,不加規範的名號的猥濫也確實危害重重),著力改革積弊,使得北齊朝散官重新返回了「優崇冗散之職」,甚至連作為加官的散官都有所限制。這裡我們再與唐朝做一個比照,不難發現雖然大體上隋唐承北齊律法,但是文武散階確實是北周制度的功勞。另外,北周這一制度確乎又被北齊學習了一部分——雖然散官的散階化進程倒退,但是可以明顯地發現北齊伴隨北周進行了軍號系統的改革,軍號在各個品級的分布也變得均勻協調。

5. 總結與雜談

閻步克老先生的《品位與職位》一書,從「品位分等」與「職位分等」的大框架出發,介紹了從西周到唐初的官制發展歷史。筆者由於筆力和精力所限,僅僅整理其中西漢至北齊北周的區段,儘管如此從中也可以生髮出諸多的思考。兩漢官階似乎能夠隱約呈現初其時政治上的所謂「吏治傳統」。「吏治傳統」這樣一個概念能否被我們利用,去考察兩漢政治史的發展?魏晉中正品-官品的系統在實際操作中逐漸演變為門閥政治的工具,宋齊新增了勛品體制,梁朝北魏各自進行官制的大改革,北周借用名號猥濫反而創建了整齊的散官軍號雙授的制度。這些制度的演變能否從制度的實踐中找到原因,制度的實踐存在怎樣的政治背景,政治形勢包含怎樣的社會環境?官制史僅僅是我們考察歷史之中一個微小的角度,但同時又是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之一——我們考察歷史的過程之中,每一個環節都是不可或缺的。官制史看起來有些死板,一味沉溺其中又顯得脫離歷史現實,但是事實上制度本身也是歷史現實的一部分,關鍵在於我們要以怎樣的姿態去考察它。很遺憾的是,筆者在本篇中的梳理似乎沒有能夠逃脫桎梏而流於較為古老的思考方式,但是筆者認為這一錯誤還是可以彌補的:在考察這一大段歷史——中的某一段——中的某一其他方向時,說不定官制史的知識能夠發揮它的作用。當然最為關鍵的是:制度是永遠無法脫離其實踐過程的,考察制度一定要結合實踐情況——也就是史料文本中政治史的內容——而進行。本篇的梳理內容應該是一個框架性的,可供參考而絕非唯一標準的工具。

現在結束大而化之的感慨而回歸「讀書筆記」的體系。本片之中周秦與隋唐的缺失各自帶來一些遺憾:前者缺失導致「爵位」系統在本文的缺位,後者缺失則導致「文武散階」沒有能夠有一個結局,倒像是爛尾了。但是很遺憾筆者的精力確實差不多快要耗盡,加之實力有限,無法對本書這兩個區塊進行整理。筆者佛力。

本文寫到這裡也有一萬三千餘字了。原本寫這篇筆記時作者期望能夠寫一篇概要性的,簡介的,甚至是可理解程度及可讀性優先於嚴謹性的文章,然而且不論嚴謹性能否保證,前面幾條基本無一能夠做到。筆者又佛力。

最後,如果您能夠耐著性子忍受筆者遺留的繁冗到過分的文字看到這裡,那麼再一次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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