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也曾经咬死过饲养员。

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事件中,网路评论一边倒,这是受到此事件发生后。八达岭野生动物在操纵个别网路媒体抢先发布了断断续续的监控视频,同时,纵容个别媒体首发受害者如何不尊守动物的规矩视频演说所致。

这是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事件后媒体发的视频。此人网名叫《英络媒体》在网路视频中诋毁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受伤害的一家几口,上至受害人被老虎咬死的母亲,下及受害的家属,父亲,丈夫和儿子都没逃过英洛媒体的诋毁。

不知道真相的网民,看到这样的视频,听到这种言词,都信以为真,大多数人都一直认为错在受害人,之所以形成网评一边倒。

英洛媒体把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事件比作医闹,也不顾诋毁侮辱人格也是违法的行为。

对于八达岭野生动物老虎吃人事件,尽管网民许论和网路视频演讲如何。本人的仔细看了《英洛媒体》的视频讲演和网民的评论后思想却产生了异议。

理由是:

一,推卸责任。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了老虎吃人事件。明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和责任性。立即采取措施,谬论卸责。

二,谬论诋毁。首先在网路中肆无忌惮宣扬受害者如何不守规矩,诋毁受害者。

三,中心偏移。给网民造成错觉,网评重点偏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

四,逃避责任。社会谬论造大了,八达岭野生动物的责任就小了。

五,避重就轻,为减轻动物园的责任。

仔细看看最近的网发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全视频。

事故已经发生了,动物园的安全防护人员手足无措,无能救人,不是开车乱窜,就是紧闭车门鸣喇叭。

说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只有把游客引入危险区域的本事,根本没有救援游客发生意外的能力及设施。

进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活动的高度危险区,本应由专业人员带领,那里有老虎出入,那里没有老虎活动。游客进到老虎活动的区域也难看到老虎,只有老虎躲在暗处随时伺机伤害游客。

实话好说,入虎园警惕性都很高。转一圈,看不见老虎,出来时警惕性就难免放松了,这就明显给游客造成一个错觉,深处没见老虎,出口处一定没有老虎出现的可能。所以导致老虎吃人的事故发生。

尽管个别媒体先发制人,替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声,给网民造成错觉,形成网评一边倒。

但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的事件中,仍凭使尽任何手段,想逃避责任是不可能的。

尽管游客违规,违动物园的规矩也没有写进法律。就是写进法律,法律也不可能因违规,违法就要用生命为代价去赔偿。

人的生命大于天,因为一生只有一次,受世界法律保护和道遵重。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权威人士后台再硬,也改变不了法律。

因此,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对园内发生的老虎吃人事件,必须全部负人命赔偿责任。而且还要对园内安全防患负全责。

此观点只代表本人,有不足之请指正。


怎么不让老虎咬死你,明明都告诉你,不让你下车,你非要下车,害死你妈,还管人家野生动物园要赔偿,人家老虎都死了。要不要脸,不要脸的逼女人怎么没被老虎咬死你,咬死你都活该,自己不按规章制度走,还赖别人


赵女士在这场闹剧当中一直想以受害方来博取人们的同情,可是事与愿违,全社会却一边倒的支持动物园而谴责其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无论于情、于理、于法动物园没有任何过错。所以动物园无法满足赵女士两百多万的赔偿诉求。虽然赵女士口口声声一再强调她不是为了钱,法律不管你为不为钱,它只管你占不占理。错还是没错,合同就在那里;你为钱或是不为钱,道理就在那里;你输或是赢,法律就在那里。如果老虎敲碎车窗把赵女士吃了,你要两千万也应该,哪怕你不为钱大家也支持你。

从常识来说,老虎喜欢吃肉,因为它是食肉动物,一堆肉在它面前它才不管死的活的,或者吃了有什么后果。相信受过高等教育的赵女士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山下的老虎不吃人那只是歌里唱的。即便你认为自己很彪悍、强势,是家中的母老虎,可老虎不知道啊!老虎毕竟没有受过教育。

从法律上来说,动物园尽到了告知的责任,并且和赵女士签订了责任书。赵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觉得责任书的要求太苛刻,自己无法做到不去招惹、亲近老虎,可以拒绝签字,相信动物园不会允许一个不能遵守规矩非要作死的你进去游览。既然你签了字,证明你认可动物园所列的条款并且能履行园方的要求,同时对自己违反约定的行为负责。至于你为什么下车才没人关心,哪怕是老虎运用计谋骗你下车,只要不是动物园的人让你下的车,对不起,你错了。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法院不会因为同情你母亲的遭遇而做出愚蠢的判决。

对你母亲的意外身亡很多人都很同情。在生死面前我们才能看到母爱的伟大并心生感慨,可这同情是针对你母亲的。你说你是弱势群体,弱势是相对的,对于厅级官员来说处级是弱势的,对于比尔盖茨来说马云是弱势的。人如果没有工具在老虎面前就是食物,当然也是弱势的。可为什么见过老虎的大多数人没有成为老虎的食物呢?因为大多数人守规矩不去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撞死,车主赔钱了,所以越来越多的碰瓷。跳楼自杀者楼房所有者赔钱了,所以越来越多的勒索。因为死了人,所以得赔钱,这是什么逻辑?投水、卧轨、触电,只要有冤大头就能一夜暴富。如果身患绝症、抑郁厌世想给家人留些钱舍身喂虎啊!连墓地都省了,净落两百万啊!法律是死的,只看证据,法官也许考虑判决对社会的警示意义,但是法律和法官绝对不会成为相对弱势违法者的帮凶。所以赵女士,洗洗睡吧。


讨论这个问题,应该从本质上说,野生园可不可以下车,必须把握这根线,然后再说其他的,就好比你坐飞机可不可以开窗户一样。抓住这个本质问题的话,再说如果明确规定不能下车,那么我敢肯定,作为野生园的负责人来讲,他是绝对不会想到就有不怕死的人,而他因为没有预兆到有不怕死的人,所以必然不会为不怕死的人去设定应急方案。那么,你说野生园错了吗?飞机上不能开窗户,而有人执意把窗户打开,然后发生了意外,我们能责怪航空公司没有为开窗的设定应急方案吗?我们必然不会责怪,而且可能在飞机降落后将开窗者拘留,因为她危害了公共安全。那么话题再回到八达岭事件上,野生园该如何应急呢?用饲养员填老虎还是把老虎击毙?饲养员和老虎的安全不叫安全吗?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要求评论者和已故游客的家属进行换位思考,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坐飞机敢于开窗户的人。


首先你得标题就存在误导性。。是老虎跑到谁家里吃人了吗??你们把老虎关起来,关在笼子里或者一个区域内,然后现在老虎在这个区域内吃到了他认为的食物。现在又把错误责任指向老虎!哎。真是欺负人家不会说话啊!就好比你在家里烧水,水开了没人管,结果沸腾的水浇灭了煤气灶的火。导致一家人天然气中毒,死的死伤的伤。现在你要告天然气公司害死了你家人!可不可笑,无知不无!!!!!


世间万物都有自身存在的规则,一个地方都有它的规章制度,不遵守就要付出代价,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件事究其根本就是不守规矩引起的,明知道老虎是危险性动物,还要下车,这不是咎由自取么,这就是因果报应吧,即便是有千万个理由,你也不能把自己放在危险中去啊,出事了又怨天尤人,说动物园管理不到位,试问怎么样才是真正到位了啊?


如果判动物园有错,就助长了歪风邪气,国家多少公园会倒闭,是个人带著父母喂动物就敲公园柱杠,那动物园的规矩还有用吗,这种不按规定行为害了自己母亲,还有脸告公园的人,就不应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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