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府召开记者会说明指出,县府查扣「祭典的酒」系因公开贩售私酿酒品  违反烟酒管理法依法查扣。(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台东县府召开记者会说明指出,县府查扣「祭典的酒」系因公开贩售私酿酒品 ,违反烟酒管理法依法查扣。(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下同)

记者王兆麟/台东报导

有关民众反映县府查扣「祭典的酒」引起社会讨论,县府财政及经济发展处16日特别召开记者会向外界说明,指出县府查扣「祭典的酒」系因公开贩售私酿酒品 违反烟酒管理法依法查扣,县府绝对尊重原住民族祭典的办理,并呼吁民众对于自行产制之私酒,仅供自用,不得贩售,以免触法。

台东县府召开记者会说明指出,县府查扣「祭典的酒」系因公开贩售私酿酒品  违反烟酒管理法依法查扣。(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台东县府说明如下:

一、县府奉财政部国库署交办民众检举网路社交平台(脸书)公开贩卖私酿酒品案,经县府查证相关内容,涉违反烟酒管理法第30条及46条规定,于本(7)月12日会同大武分局至达仁乡OO健康坊稽查,现场发现营业场所内陈列贩售私酿小米酒及洛神酒等酒品,经询问该负责人,其坦承每瓶贩售新台币200元,贩卖私酿酒品事实明确,当场全数查扣贴有负责人自制标签之违法私酿酒品共计58瓶,部分未贴标之酒品,负责人表示系为文化活动使用,故未予以查扣,并无「不尊重原住民」或「破坏传统文化」之意图,请勿模糊焦点及泛政治化,并体恤依法执行公务之人员。

二、另网路上指出,本府查扣的酒品未达上限100公升似未违法,但依烟酒管理法之规定,产制酒品必须向财政部申请许可执照,如自行产制的酒品仅能供自用,如有贩卖行为就算未达100公升,亦属违反烟酒管理法第46条之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台东县府召开记者会说明指出,县府查扣「祭典的酒」系因公开贩售私酿酒品  违反烟酒管理法依法查扣。(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台东县府表示将依行政程序函请当事人陈述意见,并依烟酒管理法规定办理,如当事人事后不服本府行政处分,可依行政救济方式办理。

台东县府召开记者会说明指出,县府查扣「祭典的酒」系因公开贩售私酿酒品  违反烟酒管理法依法查扣。(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