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或许也是最为艰深的理论,康德的道德义务论

还记得我们一开始提的那些问题吗?

什么是道德?

为什么我应该是道德的?比如我欠钱就是不想还,为啥不行。

如何判断一个道德是合理的?有时候道德的要求与个人的利益相冲突,这个时候如何解决?

其实在之前的伦理学理论那里不难回答:

伦理利己主义:对我最有利的就是道德的

功利主义: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的总体幸福水平的就是道德的;

契约论:如果一项规则能最大化每个人的净效用之积,并且使任何人做出的最大让步最小化,那么这项规则是合理的、道德的

接下来我们看看康德的道德义务论是如何讲解的。

再讲道德义务论之前,我想还是应该先聊一聊康德的一些基本思想。

众所周知,康德是集经验论和理性主义的大成者。在《纯粹理性批判》那里,康德认为,所谓的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其实是人天生就具有的。因为只有在时间和空间的「眼镜」下面,我们才能清楚地认识这个世界。由于我们天生的观念,我们所认识的世界跟真实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康德把我们所无法认知的物体,即最真实的物体,称之为「物自体」。这种东西我们从本质上就无法认知,只要我们还是人类。

那这跟道德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用这个句式来进行类比说明:

对于感知觉(我们的经验),我们必须要用时间、空间、因果观念等先验理性来认知;

对于欲望,我们必须要用先天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法则来认知

我再赘述一番:康德认为,我们可以把人类的经验分为我们各种感官所获知的感知觉以及精神层面的欲望。康德进一步认为,既然对于感知觉我们有了先天性的理性,那么很明显对于欲望,我们也应该有先天性的道德观念,这样人类才能认知并征服欲望,与只遵从本能驱动的动物相区别开来

话句话说,道德是先天的,道德责任也是先天的(先验的)。之所以履行我们的道德责任,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那样做就是完善我们本质的唯一方式。即尽管一个人所有欲望得到了满足,或许可以被称为一个「幸福的人」,但是却是一个丧失了自主性的人。而人的尊严就在于人是自主并且自由的,是按照理性来选择和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道德更加像一场斗争——在理性的要求和感性的欲望之间的斗争。一旦意志克服了诱惑展现了按照道德法则来实践的力量,我们就可以说具有了道德。如果说科学告诉我们自然界是什么样的,而道德告诉我们当人进入其中后,自然界应该是什么样的。

再直白一点说,所谓道德就是克服本能欲望,因为人所以能够和其他动物区分开来,就在于人具有设定目的的能力。人性定义为通过理性来设定目的的能力。

那么,如何检验自己的先天道德法则是否合理呢?康德认为,我们应该只是按照这样的准则来行动,通过你的意志,你能够把那个准则设想为一个普遍法则。假设你想要做的事情可能对他人产生影响,那么,你就应该把你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设身处地地为他人考虑,因此最终决定你是否应该做那件事。即一个道德上可允许的行动,必须是任何人都可以理性地同意和接受的行动。这个被称为可普遍化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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