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衣著,服装,穿搭,西装,文青,皮鞋,服饰店。(图/翻摄自pixabay)

▲服饰店示意图。(图/翻摄自pixabay)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一间连锁服饰店兼职工因迟到问题,被扣了高达1000元港币(约台币4000元)的工资,原本时薪才50元(港币,下同)的他表示,根本就是他两天的薪水,在觉得非常不公地情况下辞了职,并向当地劳工处求助。

事主公布了该张公司合约,里面写著若员工迟到或早退,一个月内累积15分钟以下,不需加班或扣钱;若累积到16分钟以上,「每迟到1分钟就要再补5分钟的工时或是扣除500元薪水;若16分钟后又再累积满半小时,每30分钟再扣500元」。

事主也表示,当初签的是另一份合约,上面写明迟到只需扣25元,半个月后公司竟通知,已将合约内的扣薪额度改成500元;虽然当时事主曾向店内资深员工询问过此事,但却遭回复,「你签约就代表同意啦。」

事主指出,公司还有另外一条守则,「员工因个人疏忽导致公司亏钱,员工要赔偿所有损失。(比如:少收客人的钱)。」他对此透露,之前有一天店里的一件1099元的裤子被人偷走了,结果当日两名早班人员竟须各赔550元。事主深深觉得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离职后就向劳工处求助,并表示劳工处也将跟进调查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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