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义区,上班族,工作,忙碌,白领,白领阶级。(图/记者周宸亘摄)

▲上市柜公司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考量,劳动部决定将罚锾下限,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起跳。(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全台1600多家上市柜公司要注意!劳动部9月初对「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进行修正,首度明订上市柜公司如违反工时、轮班、例假等规定,今(1)日起最低罚锾金额5万元起跳,若违规情节重大,还可加重罚锾至150万。

劳动部近期邀集各县市劳政主管机关讨论,修正「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与个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取得共识后,自10月1日起,上市柜公司若违反《劳动基准法》,未经劳工同意要求加班、轮班间隔应有11小时、超时加班等规定,最低裁罚标准由2万提高为5万元。

▲▼劳动部。(图/记者纪佳妘摄)

▲劳动部表示,上市柜企业违反情节重大,还可以再加重其罚锾至法定罚锾最高额二分之一,即150万元。(图/记者纪佳妘摄)

劳动部解释,考量上市或上柜的事业单位,已具备专责人员办理法遵事宜的规模,对于劳工权益保障,应课予较高标准的要求,以其善尽企业社会责任。凡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第34条及第36条规定的上市或上柜事业单位,各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应审酌其规模及资力,裁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针对重大个案的违法事实,劳动部也说,依《劳动基准法》第79条第4项规定,审酌事业规模、违反人数或违反情节,再加重其罚锾至法定罚锾最高额二分之一(即150万元),以积极督促事业单位遵守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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