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动仲裁依据的主要法律:《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

2、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请事项,申请依据等。

3、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初步的材料审核。对申诉材料不齐的,或者情况不明的,可以要求申诉人及时补充。材料核对后,需要进行初步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仲裁程序,先进行调解,或者调查取证、补充证据,作出裁决等。

4、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简单的技巧,是根据不同情况,直接举报,而不是先仲裁。比如涉及劳保费用问题,可以向劳保局举报;涉及工资薪酬、待遇、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直接就个人问题向当地党委政府等分管领导申诉。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承担的举证责任和材料要求比较少,省心省事,而且因为行政执法部门和领导的直接过问,办事效率会更高,执行结果会更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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