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召开「寿险业负责人座谈会」,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汤兴汉摄)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主持「寿险业负责人座谈会」。(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天(22日)召集22家寿险公司董事长开会,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在会中严厉指出,要所有董事长都要加强督导不当招揽的行为,尤其是劝诱民众用贷款借钱买保单,「这个非常严重!」如果一再发生类似情况就要重罚,最高可开罚1200万。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受访表示:「针对不当招揽,我态度稍微严厉的一点,要请董事长特别关注!」他说,像业务员在报告书写「资金来源是长年储蓄」,但事实上是借来的、是贷款,又让客户去买投资型保单,「我觉得这个非常严重,某种程度有构成刑事责任的问题,业务上登载不实,希望各公司能够重视、加强督导,再有这样状况就有重罚可能性。」

但若不是业务员销售,而是银行理专销售的,要怎么罚?顾立雄说,有些寿险公司是属于金控底下的,单独保险公司也有可能是跟银行合作行销,或是自己业务员进行行销。不管哪一种,商品适合度是很重要,不要对民众做不适合的投资推销。如果有再发生类似情况,不管银行通路或寿险公司,两边可能都会重罚,因为有可能是授信部门将不当资讯传给理财部门,然后理财部门做不当招揽,就要看哪一方有过失或是有不当招揽情形。

保险局局长施琼华表示,现在预计将修正「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跟「投资型保险销售应注意事项」,把不当招揽的行为态样化后新增到规定中,尤其是劝诱保户借钱买投资型保单这部分,并且业务员要确实填写客户资金来源,不可以劝诱贷款却写来自保户自己的储蓄资产。若违规的话,可以依照保险法内稽内控规定,最高开罚1200万元。

依照保险局提供的资料,将新增4大项目:
1.不能劝诱客户以贷款资金买保单
2.业务员跟通路要了解客户资金来源,并忠实记载
3.业务员跟通路要了解客户跟确认商品适合度
4.若资金来源是房贷或保单借款,承保前要跟客户明确告知风险跟最大可能损失,并由非销售通路的人员进行100%全面电访录音,由主管进行审查,确认客户投保的适当性后才能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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