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桃园机场,第二航厦,出境,登机,候机,桃机,台湾风景广告墙,登机口,出境屏幕,广告灯箱,桃机广告灯箱,机场休息区,搭机,搭飞机,免税店。(示意图/记者彭怀玉摄)

▲杨控告蔡男犯相奸罪、妻子犯通奸罪,只是杨妻在得知被丈夫控告后即出境回美,从此未再入境台湾,因此完全没有杨妇的证词。示意图/记者彭怀玉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一名美籍女子嫁任职于竹科的杨男10年却和老公同事发生婚外情,杨男发现妻子手机内有与对方的亲密对话、半裸照片,控告2人通奸和相奸罪。检方侦查认为手机内亲密照与对话仅能证明两人关系亲密,但仍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2人有发生性行为,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

这名美籍女子2006年嫁给台湾籍的竹科杨姓主管,2人婚后未生育子女,杨妻于丈夫的一场公司聚餐联谊活动上结识丈夫的蔡姓同事。只是,杨男却在不禁意间发现老婆FB的讯息中有和蔡男的亲密对话,「With all my babies in you ?」、「I love you」、「I want to hug you as well」,更有2人半裸拥抱和亲嘴的照片,杨男因此怀疑妻子与蔡男2人有外遇。

杨控告蔡男犯相奸罪、妻子犯通奸罪,只是杨妻在得知被丈夫控告后即出境回美,从此未再入境台湾,因此完全没有杨妇的证词。

而蔡男否认和杨妻发生性关系,他说2人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会在FB天马行空聊天,煽情的、严肃的话题都会聊,荤素不拘,只是某次身体不适在饭店休息,杨妻来探视他后才突然兴起自拍了几张照片。

检方认为,2人裸露上半身互拥躺床、侧躺床上嘴对嘴亲吻拍照,仅可证明有亲密共睡或拥抱、亲吻共躺于一张床上,但不足以证明2人有发生性关系。同时,杨男并未亲眼目睹2人发生性行为之过程,亦无扣得如使用过的保险套、或沾黏精液卫生纸等证据,亦无其他证据可证明2人确有发生性行为,应认2人犯罪嫌疑不足,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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