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记得香港电影里有一句经典台词: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这句话在这件事上可以套用一下:你可以不承认后妈,但你无权干涉你父亲的婚姻自由。

继父与后妈大多时候被儿女辈所诟病和抵触。这是因为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以及个人修养的不足而形成的个人潜意识。恕我孤陋寡闻,什么陈学冬,什么《奇葩说》,我不甚了解,对他的言论不予置评。

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每个人都不能因自己的好恶而干涉他人幸福,或者给他人带去伤害。何况还是父母?

常言说,少是夫妇老来伴。如果一个人中年丧妻(夫),无疑是人生三大悲剧之一(少时丧父,母,中年丧夫,妻,老年丧子,女),如果是离异,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每个人有选择另行结婚的权利。人生短短几十年,找个老伴可以做到很多儿女做不到或不方便做的事情。在感情上有所寄托,过好夕阳红,这无可厚非。如果人品没毛病的情况下,还应该鼓励与支持。这才是为人子(女)的应尽之责。

夫妻关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爱人。

从一而终我们可以用来要求自己,不能用来要求别人。人们在很多时候因为个人的好恶和利益的驱使而亲人反目。窃以为,只要是自己创造的财富,自己有权支配。也只有自己创造的财富,用起来才会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继父与后妈,有好榜样也有坏榜样。具体情况应具体对待。

我个人认为,夫妻未能白头偕老,或丧偶,或离异,这本身就是很难过的事情。作为子女者,不但不该去阻挠父母婚姻,而且应该大力支持。子女的作用永远不能代替伴侣。但是,背叛婚姻者除外(不支持)。


当初父母把孩子生下来,征求孩子同意了吗?让他面对这个充满虚伪与不堪世界,征求他同意了吗?离婚征求他同意了吗?

既然都没有,那么想不想再婚的,父母也不用征求孩子同意的,——但是,孩子的事情,请父母也不要插手!!

这难道不就是在说一些孩子,既想要西方的自由,又想要东方父母的物质支持,一样一样的情况啊~~

任何人,不管是孩子还是父母,不要想当然的既想要别人尽义务,也不想自己尽责任!

以上


什么是妈?生养你的是妈!所以父亲后娶的根本不是妈,没有什么认不认的。叫声阿姨算客气的。各自找准位置,即使人家愿意叫你妈,难道你心里真把人家当亲生的看了吗?谁信。。。


不知道作为子女该不该阻止。每个人的利益不同,所要求的就不同。

如果陈学冬有了小孩,也离婚了,他会不会为了小孩不再婚?只有他清楚。每个人所处的境界不同,肯定就会为自己多考虑一些。


这个是没有道理的,毕竟是父母辛福就是自己辛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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