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高企专题文章中,我们在整体介绍高企的申报逻辑和高新技术领域选择时,都不止一次地提到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但是至于什么样的产品(服务)可以称之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之间又存在何种关联?这些问题,在之前文章里没有作深入探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很多企业面临的难点和疑点。
为此,我们单独组织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解答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有关的疑问,同时也给出关于实操的一些指导意见。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高企认定的八大条件之一,正式介绍前,我们依然先来看下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来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与「科技人员占比」的描述一样,简短的一句话,却需要我们分别了解「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总收入」这三个概念。
「近一年」很好理解,根据官方文件,这里的「近一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比如企业在2019年申报高企,那么考察的便是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情况。
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收入」两个概念,无论是官方文件的定义和解释,还是企业实际操作,真正理解、吃透并非易事。
01-何谓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首先,我们来看下高企工作指引中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这里涉及到两个概念:一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二是主要产品(服务)。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根据这个定义,需要注意两点:第一,不是企业自身或某个个人说某个产品技术如何如何先进就可以称之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需要包含在该领域内。
第二,这里指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颁发证书的「高新技术产品」并不存在关联,只能说有证书能更好证明企业的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品,但绝不可以理解未取得「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产品就不是高新技术产品。
二、主要产品(服务):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我们用一张示意图来说明企业同期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三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