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高企专题文章中,我们在整体介绍高企的申报逻辑和高新技术领域选择时,都不止一次地提到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但是至于什么样的产品(服务)可以称之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之间又存在何种关联?这些问题,在之前文章里没有作深入探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很多企业面临的难点和疑点。

为此,我们单独组织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解答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有关的疑问,同时也给出关于实操的一些指导意见。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高企认定的八大条件之一,正式介绍前,我们依然先来看下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来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与「科技人员占比」的描述一样,简短的一句话,却需要我们分别了解「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总收入」这三个概念。

「近一年」很好理解,根据官方文件,这里的「近一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比如企业在2019年申报高企,那么考察的便是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情况。

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收入」两个概念,无论是官方文件的定义和解释,还是企业实际操作,真正理解、吃透并非易事。

01-何谓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首先,我们来看下高企工作指引中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这里涉及到两个概念:一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二是主要产品(服务)。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根据这个定义,需要注意两点:第一,不是企业自身或某个个人说某个产品技术如何如何先进就可以称之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需要包含在该领域内。

第二,这里指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颁发证书的「高新技术产品」并不存在关联,只能说有证书能更好证明企业的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品,但绝不可以理解未取得「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产品就不是高新技术产品。

二、主要产品(服务):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我们用一张示意图来说明企业同期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三者之间的关系。

从上面这张逻辑图上,我们需要注意两点:

一、企业同期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注意这里的总收入,不同于研发费用占比里的销售收入统计口径。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收入总额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其中,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如下三个类型:

(一)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二)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三)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也就说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归集的收入应符合下面三个条件:

一是需要与研发活动发生关系(推荐:研发项目,如何经得住推敲?)。

二是要在高企技术领域内;(推荐:选择高新技术领域,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逻辑)。

三是并非归集的每个产品都需要有知识产权支撑,但是占其收入50%以上的主要产品(服务)必须要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支撑

要说明的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主要产品(服务),数量上可以是一种,也可以是两种及两种以上。

0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确定

介绍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如何在企业实操中判断企业产品是否符合上述的诸多要求呢?我们建议大家按下面三个步骤来确定。

一、从技术领域来看:判断企业的产品(服务)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

由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谋求多元化发展,追求产业与产业的互相融合。在我们服务过的企业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能会涉足两个甚至更多的技术领域方向,这种情况就要考察在产品上发挥核心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八大高新技术领域范畴,如果是,那就可以归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二、从收入占比来看:判断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占企业同期总收入60%以上的产品有哪些?

产品单一的企业比较好确认,主要是产品品类比较多的企业,常常是挑花了眼。我们可以把收入占比高的产品一一列出来。如果是系列产品,区别仅仅是型号不一样,而核心技术是一样的,看看能否归成一类。

三、从知识产权来看:明确公司申请的知识产权都是来源于对哪些产品的研发。

通常来说,有知识产权支撑,又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我们就可以说这个产品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的主要产品(服务)。

需要提醒的是,我们在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时,也应借鉴研发项目命名方式,尽量要体现科技含量,建议采用「技术创新点+产品名称」方式命名。

0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如何证明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确认后,我们在高企认定申请中,还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说服专家认可。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主要分为三种:

第一种: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的描述。主要体现在高企认定申请书第六部分PS表内容的填写。

论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时,要注意阐述其与技术领域的关联性,以及对应知识产权对其的支撑作用。

是否为主要产品(服务)时,要谨慎勾选是和否。在我们服务的企业当中,发现有的企业全部都勾选为否,这就会造成主要产品(服务)比例不达标。

第二种:提供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内部和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知识产权支撑的证明:专利证书、软著(同时提供相应软体著作权的软体产品运行界面截图)。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当年申请、当年授权的知识产权,对上年度的主要产品不能很好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2、关键技术和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报告日期需要是近三年的,年代太久远或者没有更新,在成果转化时会得不到专家认可。

3、产品生产销售资质证明: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图片、销售合同、销售发票。

如果是高新技术服务,需要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收入发票。有的省份可能会有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在有效期内也是可以用来作为证明材料,但这不是必须的资质证明。

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提供近一年的,每个产品可以提供1-2份,合同和发票最好能够匹配,作为近一年高品收入归集要求的证明。

第三种: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需要经过专项审计的,审计认定的那部分金额才叫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需要做好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归集依据的资料存档备查。

高企认定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只要是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领域》内的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符合要求的,与产品的高大上没有直接关系,更多的是理解上的似懂非懂,和实操时千变万化的复杂情况。

(本文 作者 | 文文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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