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连冠,广州中院也没赢够!日前,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发布的年度《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中,广州中院作为总分唯一高于90分的法院,在2018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以91.70分位列全国法院第一,第四次领跑全国法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从2011年开始每年向全社会公布《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对包括最高法、31家省高院以及49家较大市中级法院的司法公开状况进行第三方学术评估,在有最高法和31家省高院参与排名的情况下,广州中院能有“四连冠”的好成绩殊为不易。

  昨日,最高法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司法透明度排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排名第19”在摘要中被加粗显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以及众多省高院始终参与排名,并且在排名中不以行政级别做单列和区分,从中或可看到司法“去行政化”的一点姿态和努力。事实上,纵向比较几年来最 高法的排名情况,从2015年的第39位到2019年的第19位,不难看出最高法自身工作的进步。

  不仅如此,从司法透明排行的历年榜单中,公众除了可以看到特定法院的排名情况和诸多量化数据外,还可以看到参评法院的成绩变化,2013年仅18.5%的及格率,而2018年的平均分接近及格线,80分以上达到6家。另外,评估报告测评标准也发生了变化,早期主要考量法院网站打开率、电话接通率、是否允许旁听等相对基础性的要求,如今则发展到对智慧法院的便民度、裁判文书上网覆盖率和庭审直播比例等作出测评,第三方评估在具体标准上的变迁亦能读出国家司法的整体进展。

  随着本轮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社会各界也逐步加深对“以公开促公正”理念的认知和实践,司法向社会的公开度不仅决定了公众对司法的参与和监督,更重要的是有效倒逼法官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司法公开不仅是简单的开庭信息公示和有限的开放旁听,在互联网+司法的语境中,司法的技术赋能也为公开和公正提供了全景式的空间保障。近年来最高法多次发文力推裁判文书上网与庭审直播,而在司法透明排行中“四连冠”的广州中院,其夺冠秘诀也是基于对具体司法改革措施的严格落实和加码执行。

  以庭审直播为例,广州中院专门修订《庭审网络直播规程》,规定各部门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直播比例不低于90%,全市法院每个月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案件数不少于1700件,不仅对直播比例有要求,更有直播数量的考核。只有确保庭审直播的覆盖率,才有“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精神的真正落实,这是有别于结案率、有罪判决率等传统考核的崭新司法公开督促机制,在此基础上再对直播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本身就是对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实质性推动。

  庭审直播强化了公众参与,同时也为普法提供了便利,更重要的是,直播对司法裁量和公正判决产生了外在监督压力。司法公开“不仅是精神,而且是活的力量”,法律不应该一直是抽象的概念、笼统的正义观和无法预期的个案结果,而应当落实为具体的条款、完备的体系架构和有说服力的裁量过程。当司法公开不再是孤立的环节,当庭审直播成为司法公开的标配,司法正义被亲历、被感受才真正成为可能。持续近十年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排行榜,以第三方评估督促司法公开的落实,排行榜本身也见证了各级法院乃至整个国家对司法透明的认知、进步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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