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宴風波】

  沸沸揚揚的焚書事件,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最終的原因都很清楚,當然是秦的決策人秦始皇頒布了焚書令;原因的原因也很清楚,那是因為丞相李斯的上書建議。

  李斯上書是專長,在對他的歷史記載裏,有過好幾次上書的記錄。最出名的是《諫逐客書》,文采飛揚,妙喻連珠,是秦之難得的好文;最糟糕的當是關於焚書的上書,是秦之不該得的壞文。

  李斯上書並非來自作文的衝動,他是文人不錯,同時他更是立志當官並果真當上了大官。曾經為士和已經入仕的雙重經歷,對觀察他的上書尤為重要。

  上書的原因來自鹹陽宮的一次爭議,這是發生盛大宴會上的偶發事件,可把它稱作「國宴風波」。而國宴風波則因為制度之爭,制度之爭說白了就是「古今之爭」,即過去的分封制與秦推行的郡縣制之間的爭論——二者的分歧是一個老問題,同時也是懸而未決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說,這場鬥爭遲早要來。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一場存在已久的鬥爭,雖說它的到來不以人們的意志而轉移,但它真的爆發時,我們仍然可以研判,爆發的時間、地點是否合適。而這一點,可能影響到鬥爭的最終走向。

  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鹹陽宮設置酒宴,舉辦招待酒會。這次官方的正式聚會,估計參加者眾,文武百官想必盡數出席,連七十位博士也都受邀到場。一場氣氛熱烈的招待會,在進行中有些不愉快,恐怕秦始皇本人也無法意料。

  沒有確切的史料解答,秦始皇為什麼安排此次大聚會。我們能夠掌握的信息是,此時秦一統天下已經八年,北方和南方的形勢進一步穩定,秦版圖空前廣大。北方攻防結合,蒙恬的三十萬大軍北逐匈奴,收復今內蒙古一帶的大片土地,設三十四個縣(一說四十四縣),並在一條漫長的防禦帶上開始修築長城;南方戰事與安撫並舉,隨著南越平定,嶺南一帶收入版圖,設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秦以遷徙的策略,讓漢人同越人雜處。

  南北邊地基本安定,當是招待酒會一年前的事,估計不是舉辦此次宴會的主因。有觀點認為,此次宴會當是一年一度的「國慶」招待會,或可聊備一說。以我看,秦始皇設宴招待羣臣,很可能關乎都城建設的慶典,比如位於渭水北岸鹹陽宮殿羣的落成。

  此前一百三十多年前,孝公和商鞅決定移都鹹陽,拉開了都城建設的序幕。其中的鹹陽宮,當是所有宮殿建設中最為浩大的工程,它在昭王時代建成啟用。伴隨秦統一天下的進程,氣魄過人的嬴政,早有把國都建成天下之都的謀劃。據說,秦軍每征服一國,便安排專業人員繪其宮殿,依樣在鹹陽附近仿造重建。渭水北岸,高高的坂原,各具特色的六國宮殿由此平地拔起,應該是眾星捧月地圍繞著先前的鹹陽宮,形成蔚為大觀的渭北鹹陽王宮區。

  而舉辦招待會的公元前213年,恐怕是鹹陽都城建設的一個轉折點。從建設的時間表上分析,渭北的建設大功告成,渭南宮殿和皇室園林新一輪規劃建設即將全面鋪開。都城向渭南拓展,昭王是先行者,一座橫橋飛架南北,更是一個帝都氣度非凡的象徵;秦始皇的規劃手筆則更大,一北一南雙城對峙的空間佈局,被後人推崇為「象天」的構造,顯示出千古一帝不可一世的霸氣。

  以一場盛宴作為建設的慶典,只是我的猜度,相比不能確定的原因,完全能夠確定的結果則是,由秦始皇名義擺開的這場宴會並不愉快,發生了意想不到的爭議。

  一般的爭議都來自意見不合,它的背後是人的價值觀的差異和性情氣質的衝突,一比高低的辯論,各不相讓的是非之爭,在酒桌上是常事。而這事發生在「國宴」上,就可能會讓情況變得略為複雜。

  沒有先兆的事件,突發於酒宴進行之際。

  秦朝國宴是何種禮儀,我沒有看到史書上的記錄,估計要比周朝的規範簡略,屬於周天子舉辦宴會縮水改造版。但進酒的程序一般不會變,總會從公卿開始為皇帝祝酒,以下類推。輪到參與議政的博士官團隊進酒時,氣氛想必十分熱烈。因為這是清一色的知識分子羣體,能說會道,再加上共有七十名之多,即便廳堂再大,隊列也會顯示出一定的規模。

  此時,管博士的官是僕射(讀「夜」)周青臣,他領頭趨前頌揚說,從前「秦地不過千里」,完全仰仗「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把諸侯國改置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您的威德,自古到今誰人能比呢?

  話說得很馬屁,但是在酒宴的特殊場合,借酒表忠,話說大些,也屬於禮多人不怪。嬴政很受用,史書上說「始皇悅」是實情,不高興纔怪呢。

  沒想到,關鍵時刻殺出了一個淳于越。當然這個關鍵時刻不是議程設定,而是淳于越的發言帶來的,他當面向秦始皇表示不同意見:

  一是,殷朝、周朝統治天下達一千多年,靠的是分封子弟功臣,來給自己當作輔佐。如今陛下雖然擁有天下,但自己的子弟卻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像齊國田常、晉國六卿之類謀殺君主的臣子,沒有輔佐,靠誰來救援呢?凡事不師法古人而能長久的,還沒有聽說過。

  二是,周青臣當面阿諛,只能加重陛下的過失,這人不是忠臣。

  嬴政聞言後什麼反應,書裏沒有記載,但宴會廳裏總免不了些許尷尬。此時,唯一的記錄是「始皇下其議」,嬴政可能不高興,卻不便發作,打破僵局的最好辦法是———面對羣臣徵求意見:你們同意他的意見嗎?

  歷史,又一次把發言權交給了李斯。

  此時的李斯位至丞相,居三公之首,他是在嬴政即位那一年進關入秦的,來到秦國已經長達三十四年。長期在嬴政身邊工作,加上位高權重,再加上有雄辯之才,李斯在皇帝尷尬時分不可能袖手旁觀。

  果然,李斯一言,豈止滿座皆驚。

  【焚書建議】

  李斯的焚書提議,是直陳於宴席之間,還是事後上書所為,同一本《史記》上,《李斯列傳》和《秦始皇本紀》給出了兩種答案。

  籠而統之,李斯的觀點主張大體如下——

  首先是闡述自己的認識論,即對歷史時勢的認識,突出「與時俱進」的史觀。

  「時變異也」,是他討論這個問題的出發點。五帝的制度並非一代重複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襲一代,可是為什麼都能治理天下?李斯解釋說,並不是他們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於時代變了,情況不同了。

其次,強調製度和政策的現實必要性,通過對時局的分析,批判復古派。

  「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李斯的話說得有些重,「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李斯直接點名批駁了,但還在講道理,況且淳于越所說的是夏、商、週三代的事,哪裡值得效法呢?從前諸侯並起紛爭,才大量招攬遊說之士。現在天下已經平定,法令統一,百姓在家就應該致力於農工生產,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令刑禁。

  接著,李斯上綱上線了,話鋒一轉,開始咄咄逼人:「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這番話就等於定性了,意思是儒生之所以要效法古代,目的是以此來誹謗當世,惑亂民心。

  分析、評價、定性,李斯在鋪墊之後,提出了「驚世駭俗」的焚書建議——

  丞相臣斯昧死言:

  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羣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

  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李斯的這個建議來得不尋常。

  先看首句,所謂丞相李斯冒死進言的表達,並非是為表示決心與忠心,也不是客套話,而是臣子對皇帝說話和行文的一種慣例,其本質就是為了突出「君尊臣卑」不同地位的定位。明白這一點很重要,大臣之所謂「臣」,意味著要從思想和行動上臣服於一國之君的「尊位」;至於一般官吏和老百姓,那就更不用說了。所以「君——臣——民」的尊卑,不僅是政治規範,而且還是行為準則。

  第二個自然段針對現實的議論,交代古代因為「天下散亂」、「諸侯並作」,引出過去私學泛濫的話題;聯繫「皇帝並有天下」的現實,認為在是非分明、黑白清晰的時代,私學的害處早已暴露無遺:

  一是,會引發民間聚集一起來非議法令;

  二是,會助長一種歪風,就是根據自己所學,對朝廷出臺的政策指令亂髮議論;

  三是,會帶來政壇上的邪氣,入朝不入心,出朝亂議論,在君前誇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異說法以抬高自己,在民眾當中帶頭製造謗言。

  像這樣的壞風氣壞現象如果不禁止,會出現什麼結果?李斯從上和下兩個層面分析說,在上面,君主威勢就會下降,意思是人家就不買你皇帝的賬了;而在下面,朋黨的勢力就會形成,那就會形成像呂不韋一黨的政治勢力了。所以,一定要禁止。

  第三段纔是關鍵,怎麼來禁?李斯長期擔任司法長官,主持過秦律修訂,列出幾條法令對他來說是本職工作、小菜一碟——

  規定一,要求史官除保留秦國史記之外,將所有史書燒毀,可謂「內外有別」。

  規定二,焚書的具體法條,一是要求集中焚書,除博士官以「職務行為」藏書外,個人收藏的《詩》、《書》、諸子百家著作,全部都要送到地方官那裡去統一焚毀;二是禁止言論自由,有敢在一起談議《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借古非今的更要滅族抄斬。

  規定三,是對執法者的要求,官吏如果知情不報,故意隱瞞,以同罪論處。

  規定四,時間期限以三十天為限,拒不燒書的,臉上刺字,並罰做苦力。

  規定五,屬於免責條款,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不在清除之列。

  規定六,屬於補充規定或延伸性條款,禁止私學,願學法令的,「以吏為師」。

  以上李斯的系列化主張,在我看來,並非全是在宴會上的言說。很大的可能是,他在鹹陽宮的酒會上,只是旗幟鮮明地批駁了淳于越的「復古觀」,並指出其危害性,而具體的焚書建議,則是事後「深謀遠慮」的結果。

  對於宴會上的「復古」言論,李斯在事後可以有幾種選擇:一是不再追究;二是高度重視,組織更加猛烈的批判;三是乘虛而入,讓鬥爭全面升級。

  李斯在秦國政壇屬於步步為營的「不倒翁」。他出於呂不韋的門下,卻能夠成功地擺脫和呂黨的牽連,獲得嬴政的信任與重用;以楚國遊士的身份入秦,卻能度過逐客的危機,步入皇帝一人之下的相位———這一切,除他本人的才幹之外,還得益於他的遠見、謹慎,和對時機的判斷與把握。同時,從中看可出他性格氣質的影響,作為河流氣質「下游型」的知識分子,如何借勢和把握借勢的時機,李斯深諳其道。

  由此帶來新的問題:李斯的深謀遠慮,何以引發一個被後人口誅筆伐的惡劣事件?對李斯的焚書奏議,秦始皇大筆一揮「可」,是否可以作為秦政正式走向文化專制乃至全面專制的標誌?焚書事件的發生,在它的背後還會有哪些不為人注意的原因?

  【制度大討論】

  圍繞分封制還是郡縣制,朝堂之上的制度之爭,不是第一次。

  早在八年前,秦始皇完成統一之初,朝廷就此曾展開過討論。

  那一次,是由丞相王綰提出分封建議引起的。王綰認為,諸侯剛剛消滅,而燕、齊、楚地處偏遠,如果不在那裡設王,就無法鎮撫,所以向秦始皇提出了立各位皇子為王的奏議。

  秦始皇未置可否,把議題拿到桌面上讓大家討論。結果是,「羣臣皆以為便」,大家都說好,可見分封一派在當時的秦國政壇佔主導地位,在人數上處於絕對多數。

  只有廷尉李斯不以為然。一邊倒的聲音裏,他果斷地站了出來,以周的衰亡為例,旗幟鮮明地向秦始皇表示——分封之法不可取:

  「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親屬很多,可是他們的後代逐漸疏遠了,互相攻擊,就像仇人一樣,諸侯之間彼此徵戰,周天子也無法阻止。現在天下靠您的神靈之威獲得統一,都劃分成了郡縣,對於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賦稅重重賞賜,這樣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讓天下人沒有邪異之心,這纔是使天下安寧的好辦法啊。設置諸侯沒有好處。」

  分封會帶來彼此之間的徵戰,這是李斯提出否定的要點,也是他進行論證的邏輯起點,秦始皇對此深表贊同,當即表態說:

  「從前天下人都苦於連年戰爭無止無休,就是因為有那些諸侯王。現在我依仗祖宗的神靈,天下剛剛安定如果又設立諸侯國,這等於是又挑起戰爭。想要求得安寧太平,豈不困難嗎?廷尉說得有道理。」藉助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的語式,決定權通常都掌握在關鍵人的手裡,秦始皇顯然是能夠決定製度最終選擇的關鍵人物,他一錘定音,以設立了三十六郡的創新制度,結束了第一次朝堂上的古今之爭。但這一次的制度之議畫上句號,不等於說分封的強大聲音從此煙消雲散。

  今天,我們也許很難明白,王綰的分封之議為什麼會在秦權貴大臣中有如此巨大的市場?一個似乎是「倒退」甚至是「復闢」的制度,為什麼會有眾多追隨者?主要的原因恐怕是大臣的心裡都會有一份王綰式的擔心,那就是統一後的秦帝國地域過大,邊遠地區「天高皇帝遠」,大家擔心那裡的局面不大容易控制。再一點,就是分封制搞了那麼多年,有一套完全可以借鑒和參照的運作模式與制度規定,它足以在各個階層尤其是公卿大夫階層,形成習慣成自然的「文化基因」。

  滅山中賊易,滅心中賊難。

  秦帝國雖然消滅了諸侯,但是兇悍的利劍與鐵蹄無法消除諸侯在人們心中的影響。何況,丞相王綰還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復古派,他只是一位非典型的分封制度設計者。因為他的分封主張,是指對局部地區的分封,是為了安撫邊遠地區而採取的制度化安排。這種主張並不是周的分封制的複製或翻版,而是一種帶有混合併行意味的新制度——以郡縣製為主、郡縣和分封合二為一的制度,它大體類似後來西漢推行的郡國制。對此大臣們紛紛稱是,我想主要也就是基於其郡國並列的特點,否則,我們容易得出秦廷上下都是一批老古董和保守黨的錯誤印象。

  然而,從史書的記載上,我們直到今天也不清楚,王綰提出的設王分封,具體的制度設計到底是怎樣的。他提出來的讓皇子為王,究竟是多大許可權的王?如果是像周朝封國那樣的諸侯,可以擁有土地、人口、軍隊,並享有政治、經濟、行政、軍事等一切治權,秦始皇一定不會滿意。如果是名義上的王,享有經濟賦稅的特權,其行政和軍事權力由中央政府節制,這樣的分封其實倒也未嘗不可。

  一個龐大的帝國,一個天下一統的河山,從戰火中突圍出來,一下子來到人們眼前,也許這樣的局面來得太快,讓身居高位的王綰,還來不及考慮未來國家制度的具體細節。這樣在朝堂上,他只給我們讀史者提供了一個引子,一個關於郡國制制度設計的可能性猜想,便隨之成謎。

  相比王綰,李斯不僅是鮮明的革命派,他更是注重細節的行政幹才,一位思維縝密的務實官員。從他身為小吏就癡迷「帝王之術」的成長經歷可以判定,他為天下歸一這一天,等待並準備了多年。

  在秦並天下之初,力主推行郡縣制,大致來自李斯國家利益至上的一貫思想,也會來自他對帝國實施中央集權的信心。更為重要的是,他對分封導致徵戰存在著隱憂和足夠的警惕——而這一點,秦始皇的看法,一定和他高度一致。但從人數上看,他們君臣二人是少數派。

  雖說少數派戰勝了多數派,但這是一次正常而和平的討論。無論是王綰提出對邊地的分封,獲得了絕對多數的響應;還是李斯的不同意見,都可以視作正常的制度選擇的討論。從秦始皇讓大家議論,以及最後決策的過程看,它大體是在一種商討的氣氛中完成任務的,屬於決策前的正常議事程序。

  然而八年之後,分封制又被提出,但事情的發展卻驚心動魄。

  【韓非的幽靈】

  歷史並沒有給出更多的信息,淳于越重提分封話題,是一時興之所至隨口一說,還是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從一場歡慶的酒會,到全國燒起同一把焚書的火,可以肯定的是,事態的發展應該說超出了淳于越的意料,甚至也超出了秦始皇的意料。從事件的演進和後果上看,李斯無疑是始作俑者,是事實上的文化縱火犯。

  關於李斯焚書的動機,後人評說甚多,代表性的觀點有這麼兩條——

  一是為了迎合秦始皇,而迎合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信任,保住自己的官位。所以李斯無所不用其極,把思想認識上的問題上綱上線,以此來顯示自己的忠心,來迎合原本多疑的秦始皇。

  二是深受法家愚民思想的影響,不想讓民間百姓掌握知識,更不想讓他們有獨立的思考和思想,認為這樣有利於統治階級的治理。

  第一點涉及私慾,第二點則關乎立場,我以為,對立場的堅守,是李斯提出焚書建議的主因。

  依照對知識分子性情氣質的劃分,李斯當屬河流氣質下游型的知識分子,他的身上具有「從勢」和主動型的鮮明特徵。從勢,並不意味著他要喪失一切原則和立場,相反他要以一定的立場來證明和上級站在同一條戰線,並會形成議政甚至制定政策的慣性思維,形成他基於立場出發的第一反應。 而主動的特徵,會讓他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李斯的第一反應,並非是一個單純士子接受外界刺激後的第一個反應,也不是那個出自本能的原始性反應。他的第一反應是經過對立場的長期醞釀,對職業的訓練有素,對未來的穩定預期,而形成的個人風格化的價值判斷。而這個價值判斷,一定和秦始皇的立場並無原則衝突,這也是他多年受信任和被重用的原因。就此而言,在反對分封制的問題上,他不需要刻意地迎合秦始皇以求信任,無論他的思想,還是他的職責所繫,此時他都和秦始皇站在同一個戰壕裏。

  主動出擊防患於未然,也屬於李斯的第一反應。防什麼?是由他的思想意識決定的,不會脫離他國家意志和強權至上的思維軌跡。而所謂分封問題,只是他推進防範體系的一個難得的由頭,是進行破題的現實材料。李斯不會擔心分封制度會捲土重來,因為早在八年前,秦始皇和他還屬於少數派的時候,就果斷地選擇了郡縣制。而經過八年的制度化實踐,帝國的實力和勢力不斷強化,在這樣亙古未有的「大好形勢」面前,自負而又好大喜功的秦始皇,怎麼可能捨棄「獨創」的郡縣制而去重蹈分封制的覆轍呢?這一點李斯自然清楚,而重彈老調的淳于越,顯然是在不合適的地點說了不合適的話。

  但是話又說回來,即便淳于越再不識時務,也決不是導致最終焚書的理由,只有李斯的基於立場的第一反應,纔是醞釀風暴的策源地。

  焚書之舉,是法家的傳統動作,這幾乎是眾口一詞的聲音。這個傳統能上溯到什麼時候,大多數意見認為是從秦孝公與商鞅時代開始的。因為《韓非子》有記載說,「商君教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孟子也說過,「諸侯惡周禮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這一法一儒的典籍裏,關於焚書的記載,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信息——

  商鞅讓厚道的孝公焚燒詩書,很可能是焚書的第一個教唆犯;

  秦國的焚書和推行法令兩種措施,像一枚錢幣的兩面相提並論,這種思維一直延續到秦朝的建立;

  從孟子所言中,似乎焚書之事還不限於秦國,焚書的動機說得很清楚,是「諸侯惡周禮害己」,也就是怕過去的正統思想影響自己的政策。

  孟子作為戰國時期儒家孟門一派的領袖,對焚書動機的尋找可能過於簡略。相比之下,法家的理論家韓非對此政策研究,當是同時代的翹楚。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這是韓非對理想社會的勾勒——以全民學「法」運動禁止書籍的傳播,以政府官員的訓誡禁止「先王之語」(歷史記載),以動員民眾對敵作戰禁止私帶兵器。韓非的理想同樣來自於他的第一反應,來自於他法家思想家的極端立場。「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是他的基本判斷,而這個基本判斷的背後,是他對專制政權效率的推崇,以及對民心民意無情的打壓。至於如何壓制駕馭老百姓,韓非總結的「禁奸之法」,也有上中下三策,「太上禁其心」,這無疑是最佳辦法,讓你的心不要亂想,實際上就是控制思想,管住大腦的思維———古人習慣把頭腦的工作叫做「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這好理解,就是不許亂說,不許亂動(只做法律允許做的事)。

  當然,韓非之說,主要還是理論主張,無論推行愚民政策還是落實專政措施,他的作用基本是限於倡導者,也可以算是政策的研究和設計者,但不能算是具體的實施者。關於法家在秦國的長期實踐,他也只是一名觀察者、研究者、欣賞者。至於秦國是否在孝公時期焚過詩書,韓非的話未必可信。因為一是史書無此記錄;二是商鞅變法時的秦國,屬於文化落後地區,儒家不屑光顧,被東方視為愚昧之地,沒有多少書可供一焚。但秦國圍繞「耕」和「戰」的富國強兵之道,被他一眼看穿。「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于軍」,能入韓非法眼的社會就當這樣,勞動之人和從軍之人,聽從政府統一號令(以吏為師),達到歸於功(富國)和勇於軍(強兵)的需要。

  如此社會,思想文化根本不是需要不需要的問題,而是如何禁止的問題。

  這就是李斯要完成的使命。

  李斯雖然殺了韓非,但是對韓非的思想遺產卻是爛熟於胸,作為法家政策最重要的實施人,他的所作所為實際上是韓非思想在現實中的延續,甚至可以這樣比喻,李斯是活在人世間的「韓非的幽靈」。所以李斯的焚書建議中,對韓非的領悟早已是輕車熟路。他給出的理由只是一句話,叫做「主勢降乎上,黨與成於下」,那就是帝王威信下降和知識羣體成勢的結果,其潛臺詞卻無比豐富,如果任由「私學」非議和對抗皇帝所立之「法」繼續,如果還有書的存在,如果還有不利的議論,那麼,處九五之尊的皇帝如何讓人臣所尊?而那些勢力和影響越來越大的知識分子將如何控制?

  焚書令是在第一反應的前提下,李斯和秦始皇在專制路線上達成的又一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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