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9日訊(記者 印蕾) 3月29日,哈爾濱中翼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主任張均達在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同時領到了質量安全監督、施工圖審查備案等7項手續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四證”,具備了合法開工條件。從3月20日簽署土地出讓合同,同日企業向綜合窗口提出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申請,3月29日拿到施工許可僅用時9天。這不僅標誌着哈爾濱新區今年重點推行的“承諾即開工”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也標誌着哈爾濱新區邁入了建設項目審批開工速度領跑全國的第一梯隊。

  哈爾濱中翼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主任張均達領取“四證”。

  作爲緯度位置最高的省會城市,哈爾濱冬季漫長,有效施工週期很短。由於傳統的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方式具有環節相互咬合、要件互爲關聯、部門各自爲戰、信息孤立不通等特點,企業從“摘牌”拿地到取得開工手續最快也要100多天,不僅增加了企業的時間成本,也使企業在漫長的“審批長跑”中疲憊不堪,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投資信心。爲了從根本上破解這一痼疾,打造全省乃至全國最優的投資熱土,哈爾濱新區管理委員會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特別是在省建設廳的積極支持和全力幫助下,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先行先試,敢闖敢試”的政策優勢,全面對焦全國最先進地區的成功經驗,深入研究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全面提升投資建設審批速度的可行路徑。

  哈爾濱中翼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領取到的“四證”。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從發佈土地出讓公告開始,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大約45個自然日,這段時間企業除了準備土地競標基本上無事可做。拿地之後,企業方能根據發改、規劃、環保等部門給出的各項指標開始勘察設計、規劃設計、環境影響和節能評價、確定施工和監理單位、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進行人防審查和消防設計備案等一系列手續,最終取得施工許可證。因此,如何充分利用法定時間,在政策允許的“底限”上充分實現各相關審批部門的協調聯動和靠前服務,就成了切實壓縮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時間的關鍵。

  按照這一思路,哈爾濱新區大膽創新,精準發力,按照“容缺受理、承諾准入、誠信開工”的思路,通過“帶標出讓、提前介入、全程輔導、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並聯審批、一次發證”等舉措,走出了一條獨具新區特色的“承諾即開工”改革新路。

  “承諾即開工”整個流程力求在法律的框架下,在不突破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入駐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的社會投資工業類和倉儲類建設項目實行審批流程重塑,將投資建設審批全環節劃分成“帶標出讓”、“容缺預審”和“並聯審批”三大階段。“帶標出讓”就是在土地公告發布之前,預先將投資強度、容積率、單位能耗標準、污染控制標準、稅收等方面指標作爲地塊出讓的條件,有意願申請的企業可以利用從拿地準備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這段時間按照上述指標提前開展方案設計等準備工作。“容缺預審”就是企業提出申請後,由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和水務局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提前介入,指導企業完成各項材料的準備並進行預審,將原來需要在“摘地”之後完成的工作通過“容缺受理”的方式提前完成。“並聯審批”就是在企業簽署土地出讓合同並提交申請材料後,各相關部門即開始同步推進審批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依次辦結相關審批手續。

  在“承諾即開工”的改革實踐中,哈爾濱新區的相關審批部門徹底將“高高在上等申請”變成了“俯下身子做服務”。在企業通過洽談明確表達投資意願以後,新區審批部門共同爲企業“把脈”,根據企業的不同需要和自身情況爲其“量身定做”審批方案,明確時間時間表和路線圖,明晰責任分工。

  在並聯審批階段,哈爾濱新區將辦理開工審批手續所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審查備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質量監督註冊”“安全監督手續”等必辦事項的申請文件進行整合,形成《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承諾即開工”聯合審批申請表》(即“一表”),將原來需要企業填寫的116個列項縮減至39個,原來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由32個縮減至14個。只要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即可進行“一表”申報,在綜合受理窗口(即“一窗”)提交材料,通過審覈後一次性領到上述的各項許可文書。

  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新區的主管領導召開5次聯席會議,相關部門與企業召開4次交流座談會,爲企業宣講政策,答疑解惑。自然資源局先行審查各種報批圖和工程設計方案;城鄉建設局悉心指導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發包等的具體操作方法;行政審批局在爲企業提供“無償代辦”的同時,及時通報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有效促進各部門之間由原來的“單兵作戰”向“協同合作”推進。正是通過這種主動靠前的服務,使企業從原來的“追着政府部門跑”變成了“政府領着企業跑”,從原來的“千頭萬緒胡亂抓”到“條理清晰順暢辦”,營造出了政商“親”“清”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哈爾濱新區推行的“承諾即開工”改革徹底杜絕了以“標準”替代“審批”“先建後驗”“未批先建”等突破法律框架的做法,既保證了審批部門的依法履責,又切實減輕了監管部門的工作壓力,讓職能部門在審批中減少風險,在服務中兌現承諾;項目單位在申請時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承諾,在項目施工中踐行承諾,讓企業在減少投資成本的同時確保按照承諾事項依法施工,形成了政企信用雙贏的良好氛圍。通過上述舉措,真正使企業在承諾中累積了信用,也使政府的公信力獲得了有效提升。

  哈爾濱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局局長王佳告訴記者,以前是企業先“拿地”再審批,現在是邊“拿地”邊服務邊審批,企業和政府手拉手跑出了審批“加速度”,目前我們針對的是工業和倉儲類項目,今後會擴大到更多的項目,惠及更多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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