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到凶宅6种常见问题与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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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到凶宅6种常见问题与因应
虽然说哪里没死过人,但若住在凶宅,多数人也许还是会觉得毛毛的……
如果又是存很久头期款,却买到凶宅,更让人难以接受……
本篇整理,我们在被问到的6种问题,帮大家解惑!
Q 1.事前已知是凶宅,可以求偿或退回吗?
答:若事前就已经知道是凶宅,就不能算瑕疵喔,就无法求偿。
因为「既然」知道还「既然愿意买」,事后反过来说不认帐,在法律上也将会是欠缺说服力的。
Q 2.事前不知是凶宅,被卖家骗才买,提告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机会呢?
答:是有机会的!(注意,提告不应看机率)
对于房屋的状况,在法律的定位是「属于重要交易资讯」,通常房屋的出卖人必须有「善意告知义务」,如果违背了此告知义务,那么就有机会去主张减少价金。目前也有法院判决肯定。
Q 3.那减少房屋的价金要如何算出来呢?
答:这部份是可以寻求「不动产估价师」的专业协助,,总之不能纸用主观角度就自己喊出一个数字,主张买五毛、要退一块。
Q 4.那…被骗的状况下买到凶宅,可以解除契约吗?
答:能否解约要看是否「显失公平」,这是会受具体个案中的攻防而影响,难以一概而论(不过真心话的律师,有看过一些法院肯定买主解除权的见解。)
但是如果说买卖双方如果存在「特别约定」的条款,也就是如果发生恶意不告知凶宅,买方可「解除契约」者,在这种情况下,就比较有机会说动法院肯定解除权利的存在喔~~所以契约好好订,给律师或专家看过,是一个稳健而可以参考的作法。
Q 5.那…卖凶宅可以提告刑事诈欺吗?
答:基本上,如果以刑事法院的立场,会多倾向认为这是属于民事纷争,希望买卖双方去透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这部份,也已有高等法院的无罪判决。所以不要去乱告而白费力气及时间精力喔。
当然作为策略性的提告,也是可以适度的尝试,毕竟可以有机会借由刑事侦办的方式,取得更多的资料而使用于将来的民事程序上,增加说服法院的力道。
Q 6.法院对凶宅的定义与可能的处理方式是?
→依法院见解:曾发生凶杀、自杀或一氧化碳中毒致死等非自然死亡,即为凶宅。
1.社区公共区域自杀(如跳楼于社区大庭院)、社区发生凶杀案等,虽然还是会毛毛的,但不会让整个社区变成凶宅。
2.屋内死过人(自然死亡,如老死),且过一个多月才被发现、房屋座落于已迁葬的坟场也都不能算是凶宅!
→内政部认为房子是否为凶宅,是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中应记载的事向。
凶宅在法律上被认为是一种物的瑕疵,也就是因非自然死亡之情事,将对不动产之个别条件产生负面影响,造成经济性价值减损,进而影响市场价格。
卖方应负责瑕疵担保责任系法定无过失责任,无论出卖人是否知道是凶宅的可能,均应对买方负责。
如果不小心买到凶宅,买方也许可以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但还是要依实际个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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