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程车司机绕行行政院,抗议交通部放行uber与租赁车合作。(图/记者林敬旻摄)

▲一名计程车司机请求撤销罚单的原因竟是「受歹徒挟持」。(示意图/记者林敬旻摄)

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一辆计程车2018年7月8日凌晨3时34分许行经新北市瑞芳区台62甲线往四脚亭方向时,因为超速25公里吃上罚单,须缴纳3500元的罚金,但计程车公司主张,运将当时受歹徒挟持才会超速,请求撤销罚单。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运将事发后有报警,确实有可能遭人挟持,判决撤销处分,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计程车公司主张,运将在去年7月8日晚间时就被歹徒挟持,先是从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5段、宝清街口载歹徒去中研院,之后又转往基隆,因歹徒认为运将不熟悉基隆路况,于是换手驾驶车辆,沿途还遭人追赶,在新北市瑞芳区、万里区乱晃,直到隔日运将才得以报警,请求撤销处分。

台北市交通裁决所抗辩,认为标示明显,且经科学仪器取证,运将也确实有超速,计程车公司的说法没有根据,请求驳回诉讼。

法官认为,虽然调阅监视器画面后,并没有发现运将所描述的载客情形,也无法证明计程车确实遭到挟持,但运将确实有到警局备案,从一般人到警局报案的经验来看,目的都在于寻求警方协助,很少人会恶意诬指他人,况且若谎报恐吃上诬告罪嫌,因此可排除运将谎报的可能,计程车确实有可能被狭持,故撤销罚单,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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