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幸孕姐

幼兒園本應是孩子的樂園,是奠定孩子未來學習生涯、人際交往能力的第一塊基石,如果在幼兒園遭受到下面這兩種傷害,可能會影響他們的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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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廣東省教育廳出臺校園欺凌治理方案,明確規定給人起侮辱性綽號屬欺凌,對於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欺凌者可以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處分。此舉一出引起一片叫好,衆多曾遭受過校園欺凌的網友紛紛留言評論:

@一美的小甜甜:小時候被同學瞎起的綽號氣哭過,從教室到校門口,同學整整喊了一路。後來和我媽說,我媽還說我小題大做,同學都是鬧着玩的。

@豆豆的盛夏:第一次被起綽號是幼兒園的時候,我小時候胖乎乎的,大家就胖子胖子的叫我,還被老師喊過小胖,從此就對胖這個字產生了恐懼。直到現在我也覺得自己胖,不敢交際,一直很自卑。真的,別以爲小孩子不懂事,其實小孩子什麼都懂。

@安安安安:小時候家境不好,穿得也不如別人,至今都記得幼兒園午睡的時候,我們班一個男生喊我”叫花子“,說我是要飯的。上了小學,和那個男生同校,他喊了我整整六年,現在大四了,有時候做夢還會夢到他這麼喊我。這件事我這輩子都不會忘的。

美國《兒童暴力問題全國性調查》 數據顯示,在2~5歲的兒童中,有20.4%經歷過身體欺凌,14.6%遭受過語言欺凌,而語言欺凌中最常見的行爲就是起綽號。據不完全統計,綽號中最常出現的就是和孩子的身高、體型、外表相關的帶有嘲諷意味的詞語。

幼兒園時期是孩子人格培養的關鍵期,他們的身心處於快速發展階段,愛模仿、情緒性強、缺少主見性、沒有明確的是非觀、容易受到他人影響。

被起綽號的孩子容易產生自卑心理,喪失自信,不信任他人,無法與別人建立親密關係,在性格上有一定程度的扭曲。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都有較大阻力,而這就是自卑心理帶來的負面影響。可惜很多父母都沒把這個放在心上,只認爲是孩子們之間鬧着玩的,又沒有打人,殊不知這種行爲比捱打更讓人難受。

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頻出,屢屢能看到“某女生被同學扇耳光”“某男生被同學逼至牆角圍毆”等新聞,受欺凌的孩子還可能以自殺來終結髮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劇。但是家長不要以爲只有初中、高中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其實暴力行爲的因子從幼兒園就顯現出來了。

那些在幼兒園裏被別人欺負過、毆打過的孩子,長大後有兩種趨向:

1、易怒暴躁、喜歡動手打人。幼兒時期經歷的暴力刺激會改變他們的認知,誤以爲這纔是強者的做法和解決問題的方式,因此長大後就會像施暴者的方向靠攏。

2、畏畏縮縮、膽小怕事。這是最普遍的現象,那些經受過暴力行爲的人會留下巨大的心理創傷和陰影,且不會癒合。他們更容易做噩夢,封閉自己,課堂上不會發言,也不敢表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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