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养绿」公投领衔人黄士修因为补送连署书遭拒,在中选会前绝食抗议已124小时。中选会今天(18日)上午派选务处处长高美莉前往关心黄士修并送达函文,函文重申中选会的立场,指依法没有二次送件或补件的权利,如黄士修认为因中选会拒收而权利受到损害,可在收到中选会该说明的30天内,向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提起诉愿。

中选会法政处处长赖锦珖18日下午受访表示,黄士修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法院已通知中选会9月26日上午9时开庭。赖锦珖指出,法院会视情况有无急迫性、是否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而做出假处分的裁定。他认为黄士修的案子要达成这个条件不太容易,因为户政机关查对连署名册,如果份数不足,可以补件,「这个怎么可能不能弥补?」。

中选会主委陈英钤则说,尊重法院的判定,他并认为黄士修提起假处分「也是解决办法,毕竟我们是法治国家」。他并再次重申,中选会依法无法再次点收,但尊重黄士修表达理念的方式,也希望黄士修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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