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常见纠纷5-5】新版租屋契约上路会影响双方权益吗?

2017/02/01 10:00 文/记者冯牧群整理

 

租屋纠纷问题:

「房东与房客因租约早已到期,适逢今年新版定型化契约上路,房东欲将原本的不定期租约重新议约并微调租金,租客反弹,致使双方产生纠纷」

 

专家解答:

香港商汇泓不动产副总 吴懿伦

 

Q1:新式租约对房东有何影响?

根据内政部定型化契约内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的新规定,往后房东没收违约金最多以1个月为上限,且不得限制租客不能迁入户籍、不得加注「因租客报税衍生房东其他相关成本,由租客自行吸收」等条款,房东相形之下变成弱势族群。

 

Q2:面对新式租约,租客应如何应对?

房东如有违反前述规定,租客可持契约向所在地地政机关检举,房东最高将被处50万元罚款。另外新制要求契约须注明租赁主建物、附属建物、阳台、雨遮等各项面积,租客较不容易遇到过去「灌虚坪」的问题。

 

提醒民众,不定期租约对租赁双方都有不小风险,又缺乏法律约束力,最好房东、租客届期仍应重新签约或续约,对双方才有保障。

 

文章出处:http://estate.ltn.com.tw/article/242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