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毒犯虽在羁押期间念大悲咒祈求员警平安,但仍被法官认为有杀人犯意,因此遭重判8年徒刑。(图/东森新闻)

▲张姓毒犯虽在羁押期间念大悲咒祈求员警平安,但仍被法官认为有杀人犯意,因此遭重判8年徒刑。(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侦查佐陈志成于2017年3月围捕张姓毒犯的过程中,遭疾速撞击,导致被抛飞至10公尺外,造成脑出血、意识昏迷,幸好紧急抢救后平安脱离险境。台中高分院依贩卖第三级毒品未遂、杀人未遂罪判张男8年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张姓毒犯以暱称「樱井莉亚」帐号登入微信,并和曹姓毒犯约在台中市北屯区辽阳五街与辽阳北一街口进行毒品买卖,交易K他命3罐、毒咖啡包20包及摇头丸10颗等毒品,未料路上被警方拦查,因惧怕车里的毒品遭查获,因此强行驾车撞开围捕警车,并加速掉头逃离现场;过程中陈志成被撞击后,抛飞至10公尺外,造成头部外伤脑出血、意识昏迷及左侧远端胫骨骨折。

张姓毒犯和陈志成以86万元和解,并已赔偿16万5千元,且在羁押期间抄写大悲咒多份,祈求员警早日康复,于一审被判8年6月徒刑,但认为判决太重要求上诉。

法官认为,张男为逃避查缉犯毒,不惜驾车冲撞围捕人员的举动,已经对依法执行公务的员警生命安全有极大威胁,且对社会治安产生莫大危害,恶性重大,加上陈志成已趴在当风玻璃处的情况下,还继续往前行驶、扬长逃逸现场,由此可见主观上确实有杀人犯意,因此所处的刑责符合「罚当其罪」的原则,并没有轻重失衡情形,驳回认为原判决太重的上诉,依照第三级毒品未遂、杀人未遂罪判处8年徒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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