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与银行保密时代终结来源:米塞斯日报时间:2013年8月19日作者:Cezary Blaszczyk原文地址:http://www.mises.org/daily/6507/FATCA-and-the-End-of-Bank-Secrecy翻译:龚蕾

(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一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根据这份细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如果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会对其总收入征收30%惩罚性税收。)   全部译文如下: 根据德国《明镜周刊》,最近发现美国情报机构不仅对欧洲公民在线监视,还对欧盟专门房屋机构监视,实际上,几个月前许多国家承认了美国政府反隐私攻击,接受外国账户纳税法案FATCA。 FATCA立法尝试在许多层面上反对银行隐私,包括了有效税收信息收集等许多原因。根据FATCA,每个美国纳税人必须填写税务表格和纳税收入证明,包括海外公民。美国国税局IRS不会对纳税人居住地做区分。 美国的税法规定,每一个美国纳税人都要为从世界各地赚取的收入报税,只要是公民或永久居民,都是美国纳税人,所以即使不住在美国,而是在外国居住、做工、做生意和赚钱,都一样要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还有一个国家是厄利垂亚。 难怪离岸逃税是联邦政府面对的一个问题。参议院调查小组委员会主席参议员卡尔·莱文在一份声明中透露,联邦财政部门每年花费1000亿美元成本用在偷税漏水管理上。600多万海外美国纳税人没有按时履行纳税义务。2010年FATCA进行了修订。 一般情况下,要求所有外国金融机构FFI遵守税法规定,国税局为他们提供美国人的基本信息,打击逃税漏税。包括了美国所有收入,利息、股息、薪金、工资、租金、年金、许可费、利润、美国财产出售、处置所得款项,甚至美国银行海外分行支付的利息。美国纳税人有义务代扣代缴拖欠外资金融机构的30%进行预扣。由于对外国金融机构定义很广泛,包括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私募基金或对冲基金等,美国人要向国税局申报客户信息,凡是接受了银行存款业务、或持有金融资产从事业务投资、再投资、买卖证券、合作伙伴分红等任何权益都要向国税局申报,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网上门户网站注册。自2013年1月开始生效。然而到2014年1月预扣税款并未启动。 根据FATC,FFIS可以免征30%的税。首先确认美国纳税人名单,并上报国税局姓名、地址、账户余额、收据等,就是所谓的美国电子扫描识别预存账户,超过了100万美元的账户就会做标记,手动验证并审查。经理人必须电子扫描所有50000美元账户,取得税务表格,拒绝纳税的人,账户会被关闭,资金和税后都被扣除。做标记的账户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绿卡),美国居住地址和通讯地址,把资金转移到这个美国账户上,定期纳税,客户会定期收到纳税邮件。 FATC从一开始就一直有争议,加拿大财长表示,该法律造成了不必要的文书工作。并对美国经济、金融市场和海外企业存在影响。欧洲媒体说,FACTA影响有欧洲银行的美国客户。最大问题是,FATC不仅影响到美国人,而且还有许多国外实体。波兰大银行成本达到了1500万欧元,一些外国机构严厉批评该法案。 2010年日本银行表示遵守规定,2013年6月11日日本政府签署声明,美国财政部和日本当局之间互相合作相互理解,实施FATCA。美国、英国、丹麦、墨西哥、爱尔兰、瑞士、挪威、西班、德国和日本政府之间签署协议,2013年1月1日,银行保密制度终结。瑞士总统乌力·毛勒坦言遵从外国账户税收,瑞士银行的美国客户解除银行保密制度。 欧盟表示,欧盟委员会旨在扩大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信息交流,6月13日,欧盟税务专员阿尔及利达斯透露,理事会提案将建立一个世界上最全的国库与财政控制系统,即使卢森堡和奥地利崔反避税措施持怀疑态度的国家,也将加入到伊朗原子能组织AEOI。 银行保密制度有助于低于二十世纪独裁和高税率,为逃税负责。显然,大数据时代的信息量非常巨大,不给任何人留下隐私和尊严。最重要的是,提出了一个问题,是谁给了他们收集非本地公民信息的权力呢?

注释:1、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一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根据这份细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如果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会对其总收入征收30%惩罚性税收。因此,中国互联网上有消息称在美国有财产的中国富豪和官员会被征税。根据统计,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了移民美国的第二大国,仅次于加拿大。其实奥巴马主要是想征富人的税增加财政收入。2、美国政府于2011年公布FATCA,旨在打击美国居民通过将资产转移到海外进行避税的现象。嗅觉敏感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随后召集了数十家中外资银行召开了该法案的研讨会。上述税收标准参照的是1971年的美国税法,当时仅限存款收税,而且从未严格执行过;FATCA将其扩大了收税的范围,包括海外资产,中资行就是这样被动加入到缴税突击队。3、2012年2月8日,美国财政部与美国国税局公布了初版实施细则,陡然推进了FATCA的全球进程。其要求,居住在美国境内并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均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拒不申报将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根据细则披露,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进行一系列的尽职调查,以确认美国人账户,并向美国国税局报告该人的账户信息。但包括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内,全球的银行都无权将客户信息向外国政府披露。FATCA与中国的隐私法相违背。根据相关规定,美国政府可要求放弃国籍者补交放弃国籍前5年隐匿不报到海外资产而逃脱的税收和罚金。通过下述多种方法,依然能够成功避税,提醒新税法并不应以此为惧。这包括通过公司持有个人财产;或者家中保留一位中国籍家庭成员;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那群岛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等避税天堂,仍可享免税待遇;或者巧用赠与,每个美国人只能赠与他人100万美元,也可不交赠与税,在美国把赠与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提前通知政府。4、2012年,瑞士银行与美国政府就其帮助美国客户逃税案正式签署协议,同意向美国政府提供4450名客户的详细信息,这标志著瑞士长达百年的银行保密制度出现松动。5、「该政策被市场称为"霸王条款』,尽管如此,全球已有5个西欧国家和美国签署了合作协议,未来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国家会同意通过政府间信息交换来实施FATCA。」「目前,争议的焦点已走向技术层面,主要是增加的成本,谁来买单。」6、那美国绿卡持有者,如何合理避税方式呢?方式一:离岸公司有免税。据美国银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拥有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单元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账户,且这些账户内的累计资金超过1万美元,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权表格,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以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和维京群岛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则可享受免税待遇。方式二:巧用赠与。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赠与他人100万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赠与1 .1万美元。如果1年内的赠与超过这个数额,就要向税务局申报;也可选择不交赠与税,即把赠与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让政府知道。方式三:账面增值变现。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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