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今天表示,华泰银行中坜分行办理房贷业务,其中3案在鉴价与贷后管理等皆有疏失,3案逾放比都超过50%,估造成新台币4400万元损失,显未落实内控,依银行法处300万元罚锾。

金管会今天公告华泰银行裁罚案。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华泰银行的这3大案件,都与中坜分行有关,第一个案子是中坜分行某承办人员承做23个房贷授信案,总放款金额达2.5亿元,但不仅鉴价过高,逾放比也过高,「几乎每个授信案都有问题」。

第二案则是中坜分行承做某建商14户分户贷款,但贷款后不久,资金又回流到建设公司,形同建商用人头借款,且承办人员疑似有收取不当利益,因此移送检方调查。

第三案则是有6户房贷授信案,放款金额9000多万元,但这6案担保品都被高估,且其中有3户转催收,逾放比超过一半。

中坜分行这3大案,第1案转催收金额达1.3亿元,超过放款金额的一半;第2案转催收金额达6100万元、第3案转催收金额达4900万元;此外,华泰银行房贷逾放比率高达1.7%,也比平均0.26%高。估这些房贷放款案,华泰银行损失金额达4400多万元。

庄琇媛表示,检调在去年10月向华泰银行调资料时,华泰银行总行才开始全面清查中坜分行放款,意外发现此3大案。目前检调已移送4人,包括分行经理、授信主管,以及2名承办人员。然而,华泰银行之前内部稽核完全没发现,内控显然已经失灵。

银行局官员表示,由于华泰银行办理不动产贷款业务有严重缺失,且未落实内部控制,已有碍健全经营,依此金管会以违反银行法规定,处罚华泰银行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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