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表示,華泰銀行中壢分行辦理房貸業務,其中3案在鑑價與貸後管理等皆有疏失,3案逾放比都超過50%,估造成新臺幣4400萬元損失,顯未落實內控,依銀行法處300萬元罰鍰。

金管會今天公告華泰銀行裁罰案。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華泰銀行的這3大案件,都與中壢分行有關,第一個案子是中壢分行某承辦人員承做23個房貸授信案,總放款金額達2.5億元,但不僅鑑價過高,逾放比也過高,「幾乎每個授信案都有問題」。

第二案則是中壢分行承做某建商14戶分戶貸款,但貸款後不久,資金又迴流到建設公司,形同建商用人頭借款,且承辦人員疑似有收取不當利益,因此移送檢方調查。

第三案則是有6戶房貸授信案,放款金額9000多萬元,但這6案擔保品都被高估,且其中有3戶轉催收,逾放比超過一半。

中壢分行這3大案,第1案轉催收金額達1.3億元,超過放款金額的一半;第2案轉催收金額達6100萬元、第3案轉催收金額達4900萬元;此外,華泰銀行房貸逾放比率高達1.7%,也比平均0.26%高。估這些房貸放款案,華泰銀行損失金額達4400多萬元。

莊琇媛表示,檢調在去年10月向華泰銀行調資料時,華泰銀行總行才開始全面清查中壢分行放款,意外發現此3大案。目前檢調已移送4人,包括分行經理、授信主管,以及2名承辦人員。然而,華泰銀行之前內部稽覈完全沒發現,內控顯然已經失靈。

銀行局官員表示,由於華泰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業務有嚴重缺失,且未落實內部控制,已有礙健全經營,依此金管會以違反銀行法規定,處罰華泰銀行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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