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今 (16) 日表示,龙岩 (5530-TW) 总裁李世聪向金管会申报持有彰银 (2801-TW) 股份逾 5% 后,仍透过外资帐户陆续增加持股,持股从 7.02% 增加至 9.06%、高达 17.2 万张股未申报,金管会决议对李世聪及关系人重罚 600 万元,并要求李世聪须限期 1 年内处分未确实申报的彰银持股。

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李世聪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向金管会申报持有彰银股份逾 5% 后,2015 年 8 月间申报持股比率为 7.02%。

但金管会发现,在 2016 年 9 月及 12 月间,李世聪持股虽降低,但却透过纸上的 4 家外资投资公司的投资帐户增加彰银持股,资金来源是境外公司 Ultimate,而境外公司的代表人是李世聪的女儿。

也就是说,若加计 4 家外资投资帐户持股,李世聪跟同一关系人的持股比率应为 9.06%,跟李世聪 2016 年 8 月所申报的持股比率 7.02% 不符,但却未依法就所增加的持股再向金管会申报,已违反银行法。

庄琇媛表示,金管会有请李世聪说明,但李世聪不但一直没有交代清楚,且始终不承认他有增加持股,金管会因此才开罚。最终决议对李世聪与其女儿等 6 人处以 600 万罚锾,并且要求李世聪限期 1 年内须要处分彰银持股到原本申报的 7.02%,共须处分 17 万 2095 张。

庄琇媛强调,持股未确实申报被罚这是首例,金融机构是国家特许行业,收受、保管民众资金,应受高度监理,法令有规范大股东持股到一定比率以上,应办理申报或申请核准,并进行大股东适格性审查,金融机构的大股东不应藉任何形式,规避主管机关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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