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寿险公司于2018年保户申诉案中,最后经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认定案件统计。(图/记者李蕙璇绘制)

▲22家寿险公司于2018年保户申诉案中,最后经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认定胜诉的案件统计。(图/记者李蕙璇绘制)

(更新内容)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对此回应说,去年受理申诉寿险公司共3,074件,其中保户有申请评议是1,141件(如表格的22家寿险评议件数)。不过,因为有的案件经过调解而达和解等,真正有让委员们评议审理的案件是484件,加上去年度的案件并非都已完全消化结案,而排入到今年处理,以致到去年底完成评议案件中,认定保户有理的为75件。至于到底还有多少案件尚待确认,评议中心说还再统计。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人寿保险公司去年(2018)遭保户申诉案3,074多件中,有申请评议的是1,141件,但最后须由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委员们出面评评理的为484件,占整体16%。其中,已有75件是认定保户胜诉,占比15%。

以去年经评议委员审理的案件共484件来看,只有75件是认定保户主张是有道理的,是可以获得理赔等,胜诉率占15.5%。其他的1,066件的认定结果,因为有些案件排程到今年完成,而至今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还未统计及公布此数据,也就无法了解整体评议案中,保户胜诉有几件,业者胜诉有几件。

从评议率统计表格来看,各家的评议率是【申请评议件数/签单契约总件(人)数】*10000。评议决定应给付件数,则是指当期申请评议件数中,经评议委员会做成评议决定,认定保户主张有理由或部分有理由的件数。

保户全败诉

22家寿险中,去年一整年完成评议案件中,法国巴黎、安联、安达、第一金、保德信、中华邮政、三商美邦、康健人寿的保户申请评议案件,皆全部败诉。也就是说业者全胜。

保户胜诉最多-远雄人寿

保户胜诉案件最多的则是远雄人寿的29件,其他依序为国泰人寿14件、富邦人寿7件、新光人寿7件、中国人寿5件、宏泰人寿3件、台湾人寿3件、全球人寿2件与南山人寿1件。合作金库人寿则是无保户申请评议案。

寿险业者分析

由于现在保险资讯非常爆炸及公开透明,业务员招揽愈加符合常规,而保户举证力也愈来愈充足的情况之下,再加上不想闹到评议委员审理得多负担服务费及扣分计件的压力,在第一阶段的双方协商时便很容易获得共识和解。而会走到最后一关交由委员评评理的案件,业者多是认为依保单条款而难以从宽认定,较有把握胜诉案。

▼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图/记者李蕙璇摄)

▲▼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图/记者李蕙璇摄)

2018年寿险申诉案-3,074件

依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统计,去年一整年共接到保户申诉22家寿险公司的案件,共达3,074件。双方经过第一阶段的书面协商或是调解之后,有的和解,或是有放弃再申诉,或是改向法院等其他管道申诉者,皆可由保户选择是否再进行到交由评议中心委员审理。

3,074件中,还不到4成的、共1,141案的保户有申请第一阶段评议,会先经调解双方是否能达和解。若无法达共识,则再进入委员评议审理阶段,共484件。接著,会先经由2~3位委员做书面审理,同时征询医疗界等相关专家,就保户与业者提出的保单文件、理赔书资料、与业务员的LINE讯息、录音档、诊断证明书等证据,依双方说明案由过程中的状况而给予见解。

不过,由于评议委员非等同于法院的法官、检察官等拥有司法调查权,多须由保户及业者自行举证而加以判断。然后再将这2~3位评议委员的书面认定结果,交由到评议委员大会中,采取表决制而做出最后判断保户胜诉、败诉、可获理赔的金额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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