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表示,由于龙岩总裁李世聪等同一关系增持彰银股权未诚实申报,因此核处新台币600万元罚锾,并限期处分增持的股份。(图/NOWnews资料照)

金管会今(16)日公布重大裁罚案,由于彰化银行第二大民股、龙岩集团总裁李世聪及其同一关系人,对彰银持股从7.02%增至9.06%,多出的2.04%、约17.2万多张的彰银股票未申报,因此,金管会除对李世聪等同一关系人重罚新台币600万元,未申报的股份亦无表决权,亦命令其在文到1年内,要处分掉未申报的彰银持股。

金管会说明,李世聪及其同一关系人自103年12月25日向金管会申报持有彰银股份逾5%后,即持续增加对彰银持股,但在105年起陆续降低持股,并于同年8月间申报持股比率为7.02%。

不过,金管会在105年9月及12月间发现,该同一关系人持股虽持续降低,惟同期间有4家外资投资公司的投资帐户相对增加持股。进一步查证后发现,该等外资投资帐户仅买进彰银股份,其购买股票的资金最终来源为境外Ultimate,而Ultimate的代表人即为李世聪的女儿。依规定,该等股份应并予计入李世聪同一关系人的持股。

因此,金管会说,加计该4家外资投资帐户持股后,李世聪同一关系人105年8月24日的持股比率应为9.06%,较其所申报以105年8月1日为基准日的持股比率7.02%,增加逾2个百分点,但却未依法自持有异动之日起10日内向金管会申报,已违反银行法规定。

因此,金管会依银行法规定对李世聪等同一关系人核处新台币600万元罚锾,超过股份无表决权,且应于文到1年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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