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古與今
瞭解越南過去、現在、將來






作者:葉少飛

中國紅河學院紅河州越南研究中心副教授

越南社會科學學院漢喃學博士研究生

主要從事越南古代史學研究

摘 要


      《大越史略》成書於陳朝昌符(1377-1388)年間,是越南古代學者仿照曾先之《十八史略》刪削黎文休《大越史記》而成的史書,是流傳至今越南古代編撰時間最早的兩部史書之一。此書在越南長期失傳,約在明初傳入中國,後被收入《四庫全書》,在近代迴流越南。《十八史略》在中國、日本、韓國均有重大影響,翻刻、補註、續作衆多,堪稱“史略”體史書。越南雖僅有《大越史略》一部仿作,但時間較早,因其體例特殊,故而也是最接近已經亡佚的《大越史記》原貌的史書。“史略”體史書在越南的傳播,是中國古代史學爲東亞史學發展所作的又一巨大貢獻。




一、《大越史略》的版本和流傳

     《大越史略》在現存的越南古代典籍及書目中從未被著錄引用。在中國首次著錄於正統六年(1441)編成的《文淵閣書目》,卷六“史附”中有“大越史略 一部二冊闕”。《<文淵閣書目>題本》曰:


少師兵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臣楊士奇等謹題:爲書籍事,查照本朝御製及古今經史子集之書,自永樂十九年,南京取回來,一向於左順門北廊收貯,未有完整書目。近奉聖旨,移貯於文淵閣東閣,臣等逐一打點清切,編置字號寫完一本,總名曰《文淵閣書目》。合請用廣運之寶鈐識,仍藏於文淵閣,永遠備照,庶無遺失,未敢擅便,謹題請旨。正統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少師兵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臣楊士奇、行在翰林院侍講學士臣馬愉、翰林院侍講臣曹鼐,當日早,於奉天門欽奉聖旨,是欽此。次日於左頤門用寶訖,右文淵閣書目壹冊,用廣運之寶鈐縫壹百三拾陸顆外,蓋總數壹顆,通壹百三拾柒顆。


     這是《文淵閣書目》編撰的始末以及請旨鈐印的過程,用“廣運之寶”顯系皇家藏書。《文淵閣書目》按照“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昃,晨宿列張,寒來暑往”分類編號,一類1廚至數廚不等,共47廚,於每種書籍均註明保存狀態“部”、“冊”、“闕”、“完全”等。書目分類很細,有的類下又分“附”、“雜”,此非學養醇厚、認真負責的人不能完成。

     成化二十二年(1486)錢溥(1408~1488)在《祕閣書目》中收入“大越史略二”。錢溥自序曰:


溥自正統乙未(正統四年,1439)進士,明年詔選入東閣爲史官,日閱中祕書。書凡五十餘大櫥,森然如檢武庫兵而目不暇接也,浩然如望洋海而芒無際涯也。雖欲盡之,恐皓首不能,於是僅錄其目,藏以待考。


      王輿爲錢溥撰寫的行狀記載,錢溥中進士後觀政吏部,“庚申(1440),英宗皇帝御文華殿,召試薔薇露詩,稱旨,即日授行在翰林院檢討,命教內書館”;《明實錄》記載正統五年夏四月,“命行在吏部考功司主事宋琰、進士錢溥於內府授小內使書”。正統六年六月《文淵閣書目》編成。錢溥行狀記載:“辛酉(1441)上少師楊文貞,長揖謝曰:‘某不知人,某不知人,古稱韓歐亦頗涉功名,而此書純是學問中來,無一點功名氣’”。

     文貞即楊士奇(1366~1444),時居首輔要職,正統五年74歲,錢溥32歲。楊士奇當爲編訂書目的負責人,具體工作則由年富力強的錢溥完成。錢溥“日閱中祕書”一年有餘,在正統六年編成一書,得到楊士奇的高度評價。楊士奇本人亦是學者,應該在書目編成之後總其成,並進行審定。

     錢溥仍隸屬翰林院,《<文淵閣書目>題本》由楊士奇和行在翰林院侍講學士馬愉、翰林院侍講曹鼐共同上奏,實際進行編制工作的錢溥沒有得到上奏署名的機會。錢溥晚年因子錢山帶回新的內閣書目,故取自己所藏的書目刪除重複者,合而爲一。錢溥本人認爲書目“固能博矣,而如其約何使”,並告誡錢山:“汝當知書以一中爲帝王禪位一之本,傳以一貫見聖賢授道之要,是豈徒務乎博哉?先博而後約可也。”錢溥藉此指出讀書的博約之道。就《文淵閣書目》的情況而言,錢溥做了大量的實際編寫工作,楊士奇總其成,當是兩人合作完成的目錄著作。

     錢溥在東閣編制書目時讀到了《大越史略》,並將之編進書目。《四庫全書總目》中記《大越史略》的來源爲“山東巡撫採進本”,該書原名《大越史略》,因其僭越稱帝,《四庫全書》收入時更名《越史略》,並對其中稱帝的內容作了大幅更改。後世諸本皆來源於《四庫全書》,《越史略》成爲通名。錢熙祚又據此收入《守山閣叢書》,《皇朝藩屬輿地叢書》、《叢書集成初編》均收入,皆稱《越史略》。1904年,法國學者卡迪哀爾(Léopold Cadière)與伯希和(Paul Pelliot)在 “Première étude sur lessources annamites de l'histoire d'Annam”,即根據《守山閣叢書》本介紹了《越史略》。[1]1909年,任職於河內遠東博古學院的迷芃(CharlesMaybon,1872-1926)和茹西埃爾(Henry Ruissior)編成越南通史著作《Notion d`Histoire d`Annam》以法語和越南語對照的形式在該院出版,同年譯爲漢語文言文,名《安南初學史略》,漢文參考書目第九種即《越史略》。越南當代著名學者陳文玾據《守山閣叢書》和《皇朝藩屬輿地叢書》收入的《越史略》做了詳細的解題,陳國旺根據《守山閣叢書》本做了越文註釋、翻譯,諸本皆名《越史略》。1987年陳荊和教授結合諸本,恢復原名,出版了校合本《大越史略》。2017年,成思佳發現北京師範大學藏抄本《大越史略》與四庫本《越史略》及其衍生諸本差異很大,原爲曹寅藏書,題爲《大越史略》,四庫館臣所改歷代王朝帝號等皆未變更,考證此抄本是未經四庫館臣修改過的版本。筆者考察此抄本,發現其中有大量越南陳朝官方諱字,與現存越南碑刻諱字使用情況相同,此本爲越南傳來的原本抑或依據原本重抄尚無法確定,但確爲未經四庫館臣刪改的早期抄本,應無疑問。




二、《大越史略》與《十八史略》


      宋末元初人曾先之根據歷代史書編撰了一部自上古至宋亡之間歷史的《十八史略》兩卷,最早刊行於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元代刊本有兩卷本和十卷本。現存的元刻兩卷本有《增修宋際古今通要十八史略》、《古今歷代十八史略》、《新增音義釋文古今歷代十八史略》、《新增音義釋文古今歷代十八史略》等多種不同版本,尚有不少佚失的版本,官私學塾皆用爲教本。《十八史略》在元代即以其簡約風靡,明朝重刻續作亦多,並傳入朝鮮日本,產生了巨大影響。

    《十八史略》內容極爲簡約,將上古至宋亡的數千年史事簡明扼要敘述清楚,捨去歷代史家的評論,只以編年敘述史事,一代結束,則記其傳幾世凡多少年。《大越史略》爲編年體,敘述安南自黃帝時期、郡縣時期以及吳權至李朝的歷史,以干支和帝王年號紀年,逐年紀事,極其簡略,沒有序言和凡例,無作者評論,也不引用其他史家的論述,一代結束則言傳幾世凡多少年。《大越史略》共三卷,捲上有“國初沿革”“趙紀”“歷代守任”“吳紀”“丁紀”“黎紀”;卷中爲“阮紀”,記李太祖至李仁宗時期史事;卷下亦爲“阮紀”,記李神宗至李惠宗時史事,終於李昭皇遜位陳日煚。《大越史略》雖分爲三卷,但就其內容而言,分爲兩部分,即李朝以前爲一部分,李朝史事爲一部分。就名稱和編撰方式來看,《大越史略》很可能是模仿《十八史略》的作品。

      《大越史略》在越南長期失傳,越南古代典籍從未對《十八史略》是否傳入越南做過記述,現在越南也沒有發現《十八史略》的版本,但確實有宋代史書傳入陳朝,並影響了當時的歷史撰述。慶元六年(1200)朱熹卒,壽七十一,所編著《資治通鑑綱目》生前未刊印,嘉定十一年(1218)方刻於泉州,版藏於南宋國子監。第二次刻印已在至正二十一年(1291)。明初曾頒國子監印本於北方學校,北京國家圖書館藏有《資治通鑑綱目》宋刻明印本。1479年吳士連敘述越史著作,曾提及:“胡宗鷟《越史綱目》有作,書事慎重而有法,評事切當而不冗,殆亦庶幾。然而兵火之後,其書不傳,蓋成之至難”,《越史綱目》在吳士連的時代就已亡佚,從題目可知是根據《大越史記》編撰的“綱目體”著作。胡宗鷟爲陳朝末期人,經歷陳藝宗(1370-1372)和陳廢帝(1377-1388),胡朝(1400-1407)時卒於家,壽八十。可知朱熹《資治通鑑綱目》在陳朝傳入安南,併爲學者所借鑑。

      《大越史略》三卷之後附“皇朝紀年”,最後爲“今上皇帝 昌符元年(1377)丁巳”,即洪武十二年,此時已在明初,《十八史略》的刻本遠較《資治通鑑綱目》爲多,且易於攜帶,故而陳朝學者有可能按照《十八史略》的撰述方式簡述本國史,以國號“大越”爲名,以“史略”爲題,撰成《大越史略》三卷。《大越史略》內容實際分成兩個部分,可能作者見到的是《十八史略》兩卷本。


三、《大越史略》的作者

     《大越史略》撰者不詳。《四庫全書總目》經過考證,結合《安南志略》的記載:“陳普,太王用爲左藏,遷翰長,嘗作《越志》”,“黎休,纔行俱備,爲昭明王傅,遷檢法官,修《越志》”, 認爲“此書或即出普、休二人之手,未可知也”。陳普即陳周普,黎休即黎文休。但黎崱所記陳周普之書名《越志》,黎文休書亦名《越志》,根據《大越史記全書》的記載,黎文休《越志》即《大越史記》。《四庫全書總目》最早對《大越史略》的作者進行考證,對後世學者影響很大。

       1950年,日本學者山本達郎提出黎文休《大越史記》繼承了了陳周普的《越志》,《越史略》是黎文休《大越史記》的節略本,《越史略》即胡宗鷟《越史綱目》;1970年,陳文玾提出《大越史略》的作者可能爲陳周普;1980年,陳荊和發表「『大越史略』-その內容と編者」,不同意山本達郎的觀點,根據《安南志略》的記載認定《大越史略》的作者是陳周普,亦稱《越志》,黎文休在此基礎上修成《大越史記》。1983年,潘輝黎認爲山本達郎和陳荊和的觀點並沒有確切的文獻證據,其結論亦只是假設而已。

      陳國旺肯定《大越史略》的編撰晚於黎文休,沒有表明作者是誰。張笑梅、郭振鐸則認爲《越史略》和黎文休《大越史記》是完全不同的兩本書。2009年,吳秋燕在臺灣完成碩士論文,認定《大越史略》的作者爲陳周普,即《安南志略》中的《越志》,是陳荊和觀點的延續。

      陳太宗建中八年(1232),“二月,試太學生。中第一甲張亨、劉琰,第二甲鄧演、鄭缶,第三甲陳周普。”《大越史記全書》又記載天應政平二十年(1251):


帝賜宴內殿,羣臣皆預,及醉,坐者皆起,攔手而歌。御史中相陳周普隨人攔手,然不他歌,但云:“史官歌雲爾,史官歌雲爾。”厥後宴席有負籜槌行酒令,則愈麄矣。


     陳周普自稱“史官”,因此《越志》很可能是官修史籍。1272年《大越史記》完成。吳士連記述越南古代修史情況:“至陳太宗,始命學士黎文休重修,自趙武帝以下,至李昭皇初年”,吳士連言“黎文休重修”,即在《大越史記》之前尚有史書,根據黎崱的記載,當爲陳周普《越志》。但黎崱所記陳周普之書名《越志》,黎文休書亦名《越志》,黎文休《越志》即《大越史記》。黎崱北居元朝,根據中國史學思想修史,對越史的真實情形有很大的改動,如將越史稱“紀”的南越國、丁、黎、李、陳降爲“世家”,故稱陳太宗爲“陳太王”。因此陳周普的《越志》原名很可能是《越記》。

     陳周普《越志》與黎文休《大越史記》是不同時期完成的兩部史書,黎崱鄭重其事將之分別記載,顯然絕非一書。《大越史略》是《大越史記》的節略本,成書時間更晚,與陳周普及《越志》的關係更加遙遠。

      陳荊和教授根據四庫本《大越史略》最後所附“陳朝紀年”的“今王昌符元年(1377)丁巳”,提出“陳朝紀年”未必就是《大越史略》原文所附,亦可能是“陳朝紀年”的寫者抄寫陳周普的《大越史略》後附上。《大越史略》的編撰體例明顯而突出,與《十八史略》幾乎相同,必然是先有《大越史記》,再刪削爲《大越史略》,不可能是先有陳周普撰《大越史略》,黎文休再增補爲《大越史記》。

      現在所知陳朝末年最活躍的歷史學家即編撰《越史綱目》的胡宗鷟,故山本達郎教授將二書有所聯繫,認爲胡宗鷟即《大越史略》的作者,《越史略》即胡宗鷟《越史綱目》。但《大越史略》的編撰體例和內容並不符合朱熹《資治通鑑綱目》確定的“大書以提要,分注以備言” 的宗旨。《資治通鑑綱目》在司馬光《資治通鑑》的基礎上編撰,胡宗鷟所撰應當有所本,據《越史綱目》的名稱,原名很可能是《大越史記綱目》。但並不排除《大越史略》是胡宗鷟在《越史綱目》之前的作品。

       史書記載黎文休《大越史記》共三十卷,山本達郎教授和陳荊和教授都提出“三卷”可能訛爲“三十卷”。但《大越史記全書》中保留的關於黎文休的史文內容和“黎文休曰”的史論證明《大越史記》有史有論,1479年吳士連完成的《大越史記全書》亦有十五卷,1511年武瓊在吳士連書基礎上完成的《大越通鑑通考》則有二十六卷,自趙佗至李昭皇之間的史事恐非三卷所能容載。能夠將《大越史記》三十卷內容的史書節略爲三卷,非史才卓越者不能爲之。《大越史略》篇幅雖小,但結構精贍,史事明晰,辭達意旨,行文扼要簡約,雖不排除有其他學者編撰的可能,但胡宗鷟編撰的可能性很大。《十八史略》現在流傳諸本無曾先之所作之序,大德元年(1297)刊本前有周天驥所序:


韓文公送子讀書,深以人不通古今爲戒。何如斯可謂之通矣?精通固難,粗通正亦未易,史冊浩瀚,初學望洋。今有一編書,使十行俱下者讀之,不三二日,而數千載之本末大略已在胸次,其於訓蒙便甚。好事者於是刻梓以傳,所以惠後學廣矣。


     周天驥是江西南昌人,曾先之是吉水人,二人均由宋入元。周天驥認爲《十八史略》是教授兒童訓蒙的歷史書,應該比較符合曾先之的想法。《四庫全書總目》亦認爲其是“鄉塾課蒙之本”。《十八史略》爲訓蒙之書當無疑問,曾先之或因其簡單而不作序說明。《大越史略》亦無序,內容極爲簡略,很可能也是蒙學教材。若因《大越史略》與《十八史略》同是簡略的課蒙之書,作者不作序的方式是可以理解的,甚或編者姓名亦爲人所不知。

      就《大越史略》及“史略”體裁而言,我們可以確定《大越史略》是刪削《大越史記》而來的史著,至於作者是誰已經無關緊要了。因《大越史記》亡佚,《大越史略》的價值亦因此凸顯。


四、《大越史略》與《大越史記》


       陳朝昌符年間已經有陳朝初年陳周普編撰的《越志》,陳聖宗紹隆十五年(1272)黎文休編成的《大越史記》三十卷,以及胡宗鷟《越史綱目》,另有黎崱北居元朝撰成紀傳體史書《安南志略》二十卷。《越志》、《越史綱目》在吳士連的時代已經亡佚,黎文休《大越史記》在後世亦亡,內容被吸收進吳士連《大越史記全書》中,保留了黎文休的一些歷史評論,《安南志略》現存十九卷,近代迴流越南。《大越史略》的體例與《十八史略》基本相同,我們有理由相信《大越史略》是在《大越史記》的基礎上編撰完成的。朱熹《資治通鑑綱目》在司馬光《資治通鑑》基礎上完成,陳朝在胡宗鷟之前只有黎文休《大越史記》流傳,《越史綱目》應該是根據《大越史記》編撰完成,“綱目”與“史略”是兩種不同的編撰方式。

     《大越史略》開篇的“國初沿革”不涉及國統問題,只是簡述上古之事。若僅以國統來看,《大越史略》和《大越史記》的上下限是一致的。黎文休以趙佗南越國爲安南國統之始,在論述二徵起事時評論:“惜乎繼趙之後,以至吳氏之前,千餘年之間,男子徒自低頭束手,爲北人臣僕,曾不愧二徵之爲女子籲!可謂自棄矣!”即黎文休認定的能夠接續南越國統的僅有吳權而已,作“吳紀”;但在論述吳權功績時又說:“雖以王自居,未即帝位改元,而我越之正統,庶幾乎復續矣”, 又認爲吳權沒有達到正統的要求。《大越史略》對各代的劃分基本按照黎文休的做法,即南越國設《趙紀》,吳權設《吳紀》,趙、吳之間皆不列“紀”,設“歷代守任”。《安南志略》因在元朝創作,遵守中國要求,降“帝紀”爲“世家”,稱帝者皆稱王,故僅有趙、丁、黎、李、陳諸世家。吳權稱王未得中國之封,故列入“五代時僭竊”,但可以看出《安南志略》也受到了黎文休的影響。

      吳士連自述根據黎文休《大越史記》記趙武帝至李昭皇之間的史事,根據潘孚先的《大越史記》記陳朝史事。吳士連吸收了兩部《大越史記》的內容,並對其中的一些史事進行考證修訂,注於文後。陳太宗元豐二年(1252):“冬十二月,獲占城主妻布耶羅,及其臣妾、人民而還”,下有註釋:“或雲獲占城主布耶羅,非也。若果然,文休作史記,何不引與擒乍鬥並稱哉?今從孚先爲是”,能將黎文休和潘孚先放在一起評論,這顯然是吳士連所爲,與擒乍鬥並稱的即指黎文休對元嘉九年林邑求領行爲所做評論:

     賁育之稚幼,則不能抗跛尫之壯年。林邑乘我越無君之時,乃寇日南、九真而求領之,豈當時我越不能支此林邑耶?特以無統率之者故也。時不終否而必泰,勢不終屈而必伸。李太宗斬其主乍鬥,聖宗擒其主制矩,而系其民五萬人,至今爲臣僕,亦足以雪數年污辱之讎恥也。

      黎文休《大越史記》的記史下限在1225年李昭皇禪位之時,完成《大越史記》在1272年。吳士連應該是因黎文休經歷了元豐二年陳太宗攻打占城、擒布耶羅妻之事,卻沒有與擒乍鬥、制矩並稱,從而肯定潘孚先的觀點正確,即布耶羅爲占城主之妻,並引用註明。

     吳士連的《大越史記全書》十五卷經過範公著和黎僖增補,共計二十四卷,於1697年刊印,其中範公著也對吳士連的原文做了註釋,因此現行的《大越史記全書》僅有部分註釋可以根據內容來確定出自誰的手筆。

    《大越史略》卷中和卷下均爲“阮紀”,《大越史記全書》記載陳太宗天應政平八年(1233):“夏六月,頒國諱、廟諱。元祖諱李,因改李朝爲阮朝,且絕民之望李氏也”,《大越史記》成書於1272年,如何處理避諱“李”呢?黎文休評論李祿和李子克上白鹿爲祥瑞而得官職:


夫古人所謂瑞者,以得賢與豐年,外此不足爲瑞也。況珍禽異獸不育於國,亦先王之遺戒也。神宗因阮祿、阮子克(注:祿、子克本姓李,文休避陳朝諱,故阮稱)獻白鹿以爲瑞物,拜祿爲大僚班,子克爲明字,則賞者、受者皆非也。何則神宗以獻獸拜官,是濫其賞也。祿、克以無功受賞,是欺其君也。

     《大越史記全書》正文記爲李祿、李子克,但黎文休的評論中則記爲阮祿、阮子克。吳士連在阮子克名後做了避諱註釋,可見黎文休《大越史記》已經改“李”爲“阮”。吳士連是黎朝人,無須避陳朝的諱,但仍儘量保留了黎文休評論的原貌。《大越史略》中凡“李”姓者皆改爲“阮”,“李紀”亦稱“阮紀”。根據《十八史略》摘抄原文的撰述方式,《大越史記》原本即作“阮紀”。

     《大越史略》模仿《十八史略》簡寫《大越史記》,並不以考證爲主,因此將《大越史記》的錯誤也延續下來。《大越史略》記載丁部領“以趙宋太祖開寶元年(968)即皇帝位於華閭洞,起宮殿,制朝儀,置百官,立社稷,尊號曰大勝明皇帝”,太平二年(宋開寶四年,971)宋朝傳書交州:

宋聞帝稱尊號,使遺帝書,其略曰: 中夏之於蠻貊,猶人之有四肢也;茍心腹未安,四體庸能治乎?蕞爾交州,遠在天末,唐季多難,未遑區處,今聖朝蓋覆萬國,太平之業亦既成矣,俟爾至止,康乎帝躬,爾毋向隅,爲我小患,俾我爲絶蹯斷節之計,用屠爾國,悔其焉追。


     此事實際發生在太平興國五年,傳書乃王禹偁的《諭交址文》,並非宋太宗討交州詔書,《大越史記全書》記載此事在太平興國五年,但卻錄入《諭交址文》全文,亦誤。文下有吳士連的註釋:


舊史載此書於丁紀太平二年,今按宜在此。宋王禹你所撰之文也。又按文休於此之上提起“改元稱帝”四字,則十年秋爲天福元年明矣。又書中雲我太祖受周禪,我嗣守丕基,則爲宋太平之書明矣。文休不應太誤,而紀於先皇之世,蓋後人抄錄於殘編斷簡之餘,妄意竄入,致誣誤文休之誤耳。


       “天福元年”即“太平興國五年”,“王禹你”即“王禹偁”,“文休”即黎文休,“舊史”當爲黎文休《大越史記》。吳士連對黎文休記載詔書的時間,做了比較和考證,認爲其記載於太平二年是錯誤的,而《大越史略》正記載此事於太平二年,即延續了《大越史記》的錯誤。

     《大越史記全書》記載黎桓卒年:“乙巳十二年(宋景德二年,1005),春三月,帝崩於長春殿,號大行皇帝,因爲廟號而不改,藏長安州山陵。”下有小字注:“按舊本地誌,記帝崩在丙午(1006)年,乃臥朝請命之時,言非實也。今從黎文休爲是。” 《大越史略》記載黎桓卒年就在乙巳年:“王薨長春殿,謂之大行皇帝,因爲廟號。在位二十七年,改元者三,葬長州德陵。”

      吳士連對於黎文休沒有記載的一些史事,特意予以指出。黎文休曾評價李賁爲中才之將,應當記述了李賁之事,但對李賁之後的趙光復的史事則沒有記載。吳士連以李賁爲“前李紀”,以趙光復爲“趙越王紀”,並在標題下注釋:“按舊史不載趙越王、桃郎王,今採野史及他書,始載越王位號,附桃郎王,以補之”,《大越史略》也沒有記載趙光復之事。

     因《大越史記》的內容被吳士連吸收進《大越史記全書》,故而《大越史略》與《大越史記全書》的內容有很高的相似性。但凡吳士連指出的黎文休的錯誤和正確之處、沒有記載的部分、避諱,《大越史略》均與《大越史記全書》中關於黎文休的記載保持一致。


五、《大越史略》關於李陳換代的記載


      《大越史略》根據《大越史記》編纂,其簡略的內容很難體現出史學思想。《大越史記》雖然亡佚,卻被吸收進《大越史記全書》,因此仍然可以根據《大越史略》和《大越史記全書》的相關記載一窺《大越史記》的部分內容和思想。

       《大越史略》時間下限在李昭皇遜位於陳日煚,《安南志略》記載:“今李傳八世,共二百二十餘年,無子,國歸其婿”,《大越史略》記載:“右阮朝自李祖至惠宗,凡八主,始庚戌,至乙酉,共二百一十六年而亡”,《大越史記全書》記載:“右李朝九帝,始太祖庚戌,終昭皇乙酉,共二百六十年”,陳荊和教授校記言:“《越史略》‘二百六十年’作‘二百一十六年”,《越綱目》作‘三百十六年’,按應以‘二百十六年’爲準確年數”。《安南志略》與《大越史略》的觀點一致,即李朝八主,自太祖至惠宗。《大越史記全書》則認爲李朝九帝,自太祖至昭皇,但起迄年與《大越史略》相同。

     《大越史略》記載李朝之亡在於李惠宗,雖傳位於女兒昭聖公主,時年僅六歲,因以“女主而幼爲憂”,召馮佐周謀曰:


    朕以不德,獲戻於天,絕無繼嗣,傳位幼女。以一陰而御羣陽,衆所不與,必致悔亡。以吾觀之,莫若逺法唐堯,近休仁祖,擇其賢者而授之。今所見太尉仲子某,年雖衝幼,相貌非常,必能濟世安民。欲以爲子而主神器。仍以昭皇配之。卿等爲朕言於太尉。


      《大越史略》記載惠宗主動提出以陳日煚爲子,配以昭皇,陳日煚年方八歲,由其父陳承謀劃遜位成功。卷末又敘:“太上皇與其母譚太后出居扶列寺,號惠光禪師。以建中二年八月丙戌,崩於善教寺,廟號惠宗,在位十五年有竒。改元者一,曰建嘉,凡十五。壽三十三,殯於安華府寶光寺。 ”[3]顯然《大越史略》記載李朝禪讓的主持者爲李惠宗,亦成李朝最後一位君主。

     《大越史記全書》記載陳日煚之叔陳守度威逼李惠宗自縊,後又坑殺李氏宗室,遠非《大越史略》記載的這般平和。《大越史記全書》關於李昭皇禪位的記載充滿了陰謀,遜位的主導者則爲陳守度,遜位詔書出於昭皇而非惠宗:

     自古南越帝王,治天下者有矣。 惟我李受天眷命,奄有四海,列聖相承,二百餘年,奈以上皇嬰疾,承統無人,國勢傾危,命朕受明詔,勉強即位,自古已來未之有也。嗟朕惟爲女主,才德俱傾,輔弼無人,盜賊蜂起,安可秉持神噐之太重,朕夙興夜寐,惟恐難堪,每念求賢良君子,同輔政治,夙夜拳拳,於斯極矣,詩曰:“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今朕反覆獨筭,惟得陳煚,文質彬彬,誠賢人君子之體,威儀抑抑,有聖神文武之資,雖漢高唐太,未之能過。想熟晨昏驗之有素,可遜大位,以慰天心,以副朕懷,庶可同心戮力,共扶國祚,以享太平之福。布誥天下,鹹使聞知。


隨後,“昭皇設大會於天安殿御寳牀,百官朝服,進朝拜於庭下。昭皇乃降服,勸進陳煚即皇帝位。改元建中元年,大赦,稱禪皇,尋改文皇,羣臣上尊號曰啓天立極至仁彰孝皇帝。拜陳守度爲國尙父掌理天下事”,陳守度請陳日煚之父陳承“權攝國政爲上皇,後一二年,天下一統,復政二郎”。之後陳太宗屢爲陳守度所壓迫,1237年,因昭皇無子,陳守度奪陳日煚兄陳柳懷孕的妻子,嫁給陳太宗。《大越史記全書》記載陳初“䂓畫國事,皆陳守度所爲”,雖肯定其功績,但史文所見之陳守度實爲一奸雄。

     關於李朝之亡,《大越史略》與《大越史記全書》的記載差別極大。《大越史略》推崇太祖陳承達成禪讓之功,《大越史記全書》則記載陳守度謀劃其事,前書有崇抑,而後書記述無所忌憚。《大越史記全書》記載1272年:“春,正月,翰林院學士兼國史院監修黎文休奉敕編成《大越史記》,自趙武帝至李昭皇,凡三十卷上進。詔加獎諭。”1263年陳守度已經去世,黎文休修史自當尊崇太宗之父,故將禪讓之功歸於太祖陳承,以美陳朝得國之事,陳守度謀劃之功則被隱去,自然沒有《大越史記全書》記載的政治陰謀。就此推斷,《大越史記》當亦記載李朝國運傳八世,亡於惠宗。


六、結論


       喬治忠先生指出《十八史略》及續作《十九史略》在朝鮮具有崇高的地位,在日本更受重視,續作、仿作長盛不衰,將日本這種對“史略”的接續行爲稱爲“‘史略’文化現象”、“‘史略’文化潮”、“‘史略’之書”。《十八史略》自誕生之後,在中國仿作、續作盛行,在朝鮮地位崇高,在日本影響持久,在越南雖僅有《大越史略》一部仿作,但價值重大。鑑於《十八史略》在中、越、日、朝史學發展中產生的長期影響,可以借鑑《資質通鑑綱目》衍生作品稱爲“綱目體”史書的情況,將之統稱爲“史略”體史書,這是中國史學播揚域外,對東亞史學發展所做的又一個重要貢獻。

     “史略”體在越南古代史學發展中曇花一現,《大越史略》之後再無類似著作。《大越史略》節略《大越史記》而來,內容簡約,無序無史論,僅作童蒙書籍使用。在《大越史記》流傳的情況下,《大越史略》難以受到史家重視,故而1479年吳士連撰著《大越史記全書》時便沒有提及。1520年鄧明謙編撰完成《詠史詩集》,《大越史記》仍在,亦未提及《大越史略》。1665年範公著整理《大越史記全書》之時,《大越史記》已經亡佚。《大越史略》亦不知何時已湮沒于越南歷史發展進程之中。

     《大越史略》在明初被帶至中國,流傳後世。根據“史略”體史書的特點,《大越史略》的內容最接近越南古代第一部史籍《大越史記》,其編撰與內容對早期越南歷史及史學發展有極爲重大的研究意義。而北京師範大學藏《大越史略》早期抄本的發現,則爲探討該書的價值與越南史學的發展提供了珍貴的文獻依據。

 

 

(注:爲了便於閱讀排版,文章中註釋和參考文獻省略,引用請參照原文。)


信息來源

《廣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55卷第1期 2019年一月 第8至17頁







知越第二期(越南歷史研究總第七十九期)

 編輯:鄧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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