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一週前就說了996,在一些企業大佬公開表態之後,一些人呼籲我做一個跟進評論。

  我覺得馬雲和劉強東說的是他們自己的真實感受。每一個創業者肯定都有過比996更嚴酷的拼搏甚至掙扎,公司九死一生,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拿生命拼出來的。他們信奉這樣的極限奮鬥,事業成功強化了他們的這種人生觀,而且客觀說,中國這樣往前奔的大社會需要有一些他們這樣的人,以及他們身上所體現出來的這種敢打敢拼、敢把身體也賭上去的精神。

  不過996不能夠成爲職場的普遍號召,甚至在公司內部、尤其是成熟的大公司內部也不應成爲管理層大力推動價值取向。一個大公司的競爭力如果建立在員工們普遍的996工作制基礎上,是不應該的,有違《勞動法》的基本精神。當然有一些骨幹在特殊時期和麪臨特殊任務時形成高強度的加班是應該的,很可能也是必要的,但這種要求不能面向整個團隊,它也不能作爲公司市場活力的主要源泉。

  公司負責人、高管怎麼高強度工作都可以,因爲他們有真實的選擇權,他們可以出於興趣和強烈的事業感超時工作。但是員工處在不同位置,公司不應要求他們獻給公司與負責人同等的忠誠和付出,因爲他們同公司利益連結的緊密程度和得到的報酬,與負責人及高管都不同。如果公司要求他們那樣做,我認爲既不公平,也不切實際。

  我個人認爲,輿論場這一輪對996的批評有其積極意義,這也是中國人均GDP達到一萬美元左右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新理解和追求。中國的高質量發展其實包括工作效率的提升,以更加文明、人性的勞動時間安排。我相信很多大公司將會面臨優秀員工對長期加班意願減退的現實壓力,全憑“弟兄們”一起玩命工作、支撐公司銳氣的時代文化實際上已在動搖。

  我想,中國正處在將富未富、將強未強的歷史過渡時期,整個國家和我們社會裏的一些優秀集團都還面臨着很多硬仗要打。中國還遠沒有到可以與發達國家進行福利攀比的時候,但是爲勞動者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和質量已經是國家前進的重要內涵之一。這個時候對996現象的關注絕對是一種進步,但這一討論不能絕對化、上綱上線,它有一部分要依靠《勞動法》強制規範,還有一部分要靠市場來調節,尤其是這個問題在中國優秀的互聯網企業裏最顯突出的時候。

  人們休息的權利意識在不斷覺醒,這種壓力和《勞動法》的雙重作用會帶來一些改變的。哪家公司能夠在順應這一動向和保持公司銳氣之間形成更好的平衡,我相信它的競爭力將有更牢固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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