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業務多,大家都加班加點幹活,中午不休息晚上也加班,最後完成的工作量多工資也多,老闆就提出了提高績效評判標準,增加每月基礎工作量。我感覺這是個惡性循環,越努力加班工作,反而錢越來越難賺,怎麼破除這個魔咒?

我本人是不愛加班,覺得工作生活應該分開,可是總有人拚命加班工作,他們彷彿不需要休息,這樣一對比我好像就是一個不合格的員工。但是一想,從小家庭學校就教育我們勤奮是美德,可是這樣勤奮努力工作的結果呢?希望有人能給我解惑,萬分感謝


如果是「計件工資」、多勞多得,這種情況抱怨是沒用的,這勉強還算得上一種公平,你要麼適應它要麼去尋找更適合自己的地方。

如果是明顯增加每月基礎工作量,而這種工作量可以量化,並且體現在合同中,那就是違約,違約自然有違約的處理方法。不然,只能算不合理,你只能適應它或者離開。


勤奮是美德沒有錯,錯在你對勤奮的理解上。

你自己創業工作,007,一年下來靠努力和口碑贏得了大量的客戶,一年下來賺了50萬。你晚上躺在床上想,下個月換個賓士還是寶馬呢?然後美滋滋的睡著了,夢都是甜的。

這時候,勤奮是美德,靠自己雙手成就了夢想,值得提倡。

但是作為資本家,腦海中永遠想的是利益。

老闆給你布置一個任務,你一上午就完成了,他會在薪資不變的情況下給你布置讓你一天才完成的任務,以獲取利益最大化。

這時候你該怎麼做?腦海中繼續浮現「勤奮」「勞動最光榮」?然後繼續007拚命干,結果猝死。這就不叫勤奮了,這是沙雕。你只是在單純的替老闆勤奮,老闆年底喜提賓士寶馬,老闆獲得了你勤奮的美德。等於說,你努力的成果被轉移了。

所以知乎上才有那麼多人去罵工賊...得不到一點好處,還給老闆賣命,不知道他們圖啥。

如果能把對老闆的勤奮,轉化為對自己的勤奮,那麼會收穫滿滿。

比如這個公司007,但是能學習到東西,咱可以先咬著牙堅持堅持,以此作為跳板,學會了去下家公司955,薪資還double。

如果是學不到東西,又天天007的話,做一些重複性的工作,薪資還低。那還呆著幹啥,不是沙雕么...還不如做保安四五千都管吃住,還不累。

又或者007,老闆捨得給錢,也成。像菊廠那樣,住公司都沒問題。

看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了,不過我希望,我們所有人的努力,都能看到勤奮的成果。


看在什麼單位,給誰干。體制內沒有靠山的人是負責幹活的,不幹活的是負責陞官忽悠的。當別人忽悠你奉獻就是讓你苦幹背鍋,你要衡量值得不值得。如果你自己單幹,我就不多說了。


在工作中不能太勤奮,除非這個單位、這個工作值得你勤奮。

就說一下我經歷的兩個件事吧。一件發生在大一,那時候找了個兼職發傳單,當時第一次干,比較努力,休息都不休息,正好人流量大,發的比較快,剩的比較少。被監管的人員看到了,非說我偷懶,當時第一次工作積極性打擊了。但是覺得這是特例。第二件發生在前幾天,我的工作能在上班時間完成,基本上下班時間就走了(家住的比較遠),然後我們領導就找介紹人(當時家裡找人給我找的工作),說我不加班,在別人加班的時候走了。我真的很委屈,連累了介紹人不說,還使得自己被否定,有時候太勤奮不是好事。


為了自己的事業勤奮是真勤奮。

為了當舔狗,不遵守職場規矩,迎合公司違法加班制度,這不叫勤奮,這種叫奮鬥逼。

但太多人畏畏縮縮,不願意當出頭鳥,都等著別人去發聲,去送死,情願當兩頭倒的牆頭草。

如果大家能團結一點,到點下班,站起來就走,只留下奮鬥逼一個。

我不信公司能把你們全都開除。

相反老闆會變成舔狗,恐懼你們,敬畏你們,以後公司再也不會加班了。

但就是沒有這個默契。


你自己知道是在勤奮,老闆以為這是你的常態,所以如果不是自己的興趣只是為了維生,做事不要盡全力,留點後路,使出八分力就夠了。


勤奮是根據工資來的

工資高才是加班,工資不高是賣命,難聽點累病了還不知道賣命的錢夠不夠醫藥費。

不高的話建議將一上午能完成的工作拖成一天


加班只能證明你公司整體或你個人的工作效率不高,或者工作量過大。錢是賺不完的,身體是革命的本錢。你要他的錢,他要你的命。自己看著辦……


個人感覺工作分為兩種

1.精益求精把事做到完美,收入是隨之而來的,這種人需要成就感,被需要,被認可。

2.一種是單純為了完成收入去做事,性價比越高,越簡單輕鬆。我就去做這件事,能賺錢就好。

賺錢跟勤奮沒有必然聯繫。


勤奮不等於高效

有時候停下來思考一下偷偷懶會有更好的思路也說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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