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高大成认为法医仍须具备医师执照,因此并不认同设立乙组研究所的做法。 (初声/林奕辰摄)
法医高大成认为法医仍须具备医师执照,因此并不认同设立乙组研究所的做法。 (初声/林奕辰摄)

「医师是看活人,法医是看死人。」传统观念中谈到「死亡」时,人们往往避之唯恐不及。然而,有一群人的工作就是跟死者对话,他们抽丝剥茧,在冰冷的解剖室里试图找出致死关键,他们是面对死因的最前线——法医。不过,目前全台仅有五十多位法医,且并不是全数都能解剖大体,而这些法医正因矛盾的制度进退两难。

「可解剖的人太少,不可解剖的人太多」:法医动刀门槛提高

法医检验尸体的过程称为「相验」。若遇需解剖的案件,则需由具「解剖资格」的法医参与相验。据法务部统计,2013至2018年台湾平均一年送交解剖尸体的案件约2037件,然而全台能够执刀解剖的公职法医师仅有三位。因人力严重不足,剩余的案件会分派给拥有解剖资格但不在公部门任职的「兼任研究员」处理,但全台的兼任研究员也只有八位。

「这么多年来,真正专任的法医很少。」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病理组组长、全台三位法医病理专科医师之一的许倬宪表示,一名法医一年的理想工作量是解剖200具尸体,但目前的专任法医师人数不足,不得已之下只能将工作委托兼任研究员。

吊诡的是,虽然具解剖资格的法医人力不足,但无解剖资格的法医职缺却始终僧多粥少。「当初会想念法医研究所是因为小时候看了很多(法医相关)影集,进来之后发现不是想像的那样。」国立台湾大学法医研究所学生李俐融表示,他所属的「乙组」学生成为公职法医师后不具解剖资格,且公职法医师缺额稀少。以2018年为例,全台湾仅招收一名缺额,却多达11个人报考。

激烈的竞争使得许多法医研究生必须寻找与所学无关的工作、放弃多年努力,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和环境,造成台湾法医界「可以解剖的人不够,不能解剖的人太多」? 也许要从2015年的一场修法探讨起。

医师法医执照皆须具备 可解剖法医人力骤减

2015年立法院修订《法医师法》,引发法医界与医界的轩然大波,亦造成《法医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相互矛盾。修法前,依《法医师法》与《刑事诉讼法》规范,具有「医师」资格者可进行解剖。也就是说,若为医师,即便没有法医执照,仍可以「顾问法医」、「荣誉法医」等名义执行解剖。但是立法院修订《法医师法》后,解剖需由「法医师」执行,然而《刑事诉讼法》中仍规定「医师」才能解剖。因此在不违背《刑事诉讼法》与《法医师法》的条件之下,解剖者必须同时拥有法医与医师执照。

初声/林奕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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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医研究所教授、现任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兼任研究员孙家栋医师说明,解剖业务应由法务部法医所内的专任公职法医师负责,然而,台湾一年2000多件的案件对现有的三位法医来说是庞大的负荷,因此会有「兼任研究员」参与解剖。法务部法医所亦利用审核制度(注)降低解剖数量,以减轻三位公职法医师的工作量,「无法应付的案件则委托我们这些兼任研究员。」注:审核制度是由法务部决定是否进行解剖的标准,法务部提高标准使受理解剖件数减少。

初声/林奕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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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受理解剖及鉴定案件统计数据来看,2015年前,每年委托兼任研究员解剖及鉴定的件数约占五到八成。但在2015年修法后由于需要两张执照,2016年与2017年委外的案件数大幅下降至约三成。由此可见,2015年《法医师法》的修订使得没有法医执照的兼任研究员无法进行解剖。在总解剖案件量无显著变动的情形下,公职法医师的工作负担明显上升。

诱因不足、学制不完善 法医入行意愿低

仅管可解剖法医的工作负担增加,法务部法医所却招不到符合资格的法医补充人力。除了资格问题,薪资过低也是造成台湾「具解剖资格」法医数量不足的主因之一。法医所病理组组长许倬宪解释,台湾的法医体系由法务部管辖,且公务人员的薪水不能随意调动。一般新进医师的月薪约12万元,薪水还会随著晋升增长,但法医的月薪却一直都只有十万元。当医师的收入远高过法医,将导致同时具医师与法医资格的人不愿投身法医行列。

由于成为法医的诱因低,一直以来台湾法医从业人员并不多。政府为鼓励人才投身法医领域,于2003年在台大成立法医学研究所,并以学历为门槛,分设甲、乙两组。报考甲组的学生,需具有医学、中医或牙医等学位;而乙组则开放其他医学相关科系学生报考。两组学生从法医研究所毕业后,皆须考取法医执照才具有法医资格。甲乙组学生虽皆称为「法医」,但其中只有甲组学生能负责解剖工作,乙组毕业生仅能担任有法医头衔的鉴识人员。

初声/林奕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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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文所提及,由于2015年《法医师法》的修订,没有医师执照的法医,也就是乙组毕业后考取法医执照之学生,仅能进行尸体相验与毒物鉴定、证物鉴定等业务。又因为各地检署每年开出的缺额十分稀少,这些毕业后的学生虽有法医执照却始终等无职缺。当初为解决「法医荒」设立研究所的初衷没有得到改善,反而衍生出新的问题,拥有法医执照却无法成为公职法医师的「流浪法医」成了另一个待解决的困境。

许倬宪认为,以学校体制培育法医并不符合职场需求,「你知道一个萝卜一个坑,你必须要有一个在职的退休,才有办法人进来,这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从法医研究所一年所招收的人数来看,近五年两组招收学生合计不超过五人,但地检署开出的职缺每年却几乎只有一人。乙组学生李俐融就表示,《法医师法》立法初期释出非常多名额给乙组学生,因此头一两年顺利成为法医的人并不少。然而,后几年政府渐渐用多种说法来降低名额数量,如缺额已满或无人退休等等。李俐融进一步说到,「但是我们所每年还是会不断地招收新生,假设每年都毕业两个但是两年只开一个缺,就会累积越来越多有执照的法医。」

前刑事局法医室主任、戴德法医事务所负责人石台平表示,台湾目前主导立法的人皆不具备法医身份,现任法医研究所的所长也不是法医,非法医专业的学者却是立法者,才会间接导致制度不适用现况,他形容:「政府的作法是『问道于盲』。」

法医到底该不该是医生? 医界法界意见分歧

面对法医「不足」与「过多」并存的问题,李俐融认为若能松绑解剖需有医师执照之限制,就能够让人力重回平衡。他解释,法医研究所的学生除了法医领域的学习也须具备医学知识,「我们(和甲组学生)也就差那一年(临床实习),如果要我多上一年我也愿意啊。」在此情况下,为何要质疑无医师背景的法医在解剖业务上的能力?他也提出疑问,既然大部分医师并不想担任公职法医师,为什么政府又限制无医师执照学生的解剖资格?

李俐融坦言,身旁同学毕业后的规划大多为回归大学科系的专业领域,对成为法医也已不抱太大期望。李俐融无奈地说:「反正就是又要质疑你,又要你修课。」对于乙组学生来说,即使知道成为公职法医的道路越趋不明朗,却也只能硬著头皮完成学业。

不同于李俐融,法医高大成则认为法医必须具有医师资格。他不讳言地说:「人命关天的情况下,不能说医师不做就让你们(无医师资格的法医)来做。」高大成认为检验报告送交法庭后若结果有误,无法医专业的法官可能无法察觉。

法医高大成认为法医仍须具备医师执照,因此并不认同设立乙组研究所的做法。 (初声/林奕辰摄)
法医高大成认为法医仍须具备医师执照,因此并不认同设立乙组研究所的做法。 (初声/林奕辰摄)

许倬宪则认为乙组学生拥有足够能力执行解剖业务,他反而指出,无医师执照的法医面临的问题不只是资格。大部分死者家属会认为无医师执照的法医专业度不足,法医在面对法官时也会遇到困难,许倬宪举例:「法庭上会问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你解剖几件,你现在学经历怎么样?」同时也须考虑其他先进国家标准,除了台湾和中国,欧美国家都明订法医须具备医师资格。

许倬宪进一步说明,其实公部门中具解剖资格的专任法医师人员不足,并不是资格过度严苛的问题,符合资格的大有人在,只是法医工作的诱因太低。「(台大法医研究所)甲组每年都有人录取、毕业,但还是没有人要来(当公职法医师)。」他透露,医师考入法医研究所有时是为了丰富自身学历,并不一定会投入法医工作。

为改善解剖人力不足的问题,高大成指出放宽资格并不是解方,应要缩短医师和法医的待遇差距。同时,他也提出另一个方法,「请医学系毕业但没通过医师执照的人去上课,给他重新训练过再去考法医。」高大成认为,若从落榜医师们中挑选法医人才,他们也许愿意接受法医较低的待遇。

修法纾缓人力仅是第一步 改善法医待遇是重点

2019年5月10日,立法委员尤美女等人提出《刑事诉讼法》二一六条条文修正草案,盼将《刑事诉讼法》内容与《法医师法》统一,让法医不必拥有医师资格仍可行解剖业务。若修法通过,可解剖的人力理应可得到纾缓,乙组毕业生也能顺利找到工作。

然而修法只是第一步,乙组学生要如何让法庭认可其能力才是关键。「法庭对一个法医的要求其实是非常严苛的,检验报告封面的资格要一堆,越多的资格人家越喜欢。」许倬宪认为判定死因是重责大任,如果由多个法医一起以「法医机构」的名义合出检验报告书,便可以减少外界质疑。

尽管放宽资格能否改善台湾法医面临的人力困境,各界众说纷纭,但改变现状已刻不容缓。修法只是个中继站,为了让法医资格的筛选标准符合工作时真正所需的能力,并使人力达到平衡,台湾法医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许多年轻人都被修法后门槛卡住,但法医界需要的是传承。」正如许倬宪所说,若法医界无法改善甄补机制,导致不能逐步补入新进法医,法医人才将会出现断层。(初声/许容瑄、黄俐榛、林奕辰、庄珺茹、谢承学/政大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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