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体字就是跟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写法不同而能够被正体字所取代的字,异体字的存在是汉字中较为普遍的现象。 由来:由于汉字特有的造字原则和结构体制,创造它和使用它的人口众多并且分布的地面十分广阔,加之汉字已有四千年以上的发展历史,因此,它所产生的异体字类型多、数量大,是理所当然的。 影响:异体字的使用、流行,给语言文字的学习和应用都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因此,整理异体字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一项很重要的任务。 通假字是古人的一种用字习惯,即在书写时本来有为A义专门造的A字,但写作的人却偏不写A字,而是写了一个与A同音的B字。A、B二字之间就构成了通假关系。 那么,为什么明明有本字,为什么作者却不写本字而要写通假字呢?这个问题要从四个角度来认识。 首先,正如前面所说,这是古人的一种习惯、一种时尚。比如「早」字,司马迁也曾用过,但因古人经常习惯以「蚤」代「早」,所以司马迁也未能免俗。笔者曾利用电脑统计,在《史记》中共出现通「早」的「蚤」字64次,直接用「早」字才27次;其中「蚤死」14次,「早死」4次;「蚤卒」8次,「早卒」1次。《韩非子》中共出现通「早」的「蚤」字18次,直接用「早」4次;《论衡》中通「早」的 「蚤」6次,直接用「早」36次。所以总的说来,时代越后,通假字越少,时代越早,通假字越多。 其次,唐代颜师古曾指出,古人在记录语言时因「仓猝无其字」而用了个同音字代替。清赵翼在其《陔余丛考》一书中说得更明白:「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第一个如此写的人固然可以说的写别字,但后人效尤,积非成是,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第三,古书经秦火而几乎被烧光,直到汉惠帝才取消「挟书令」,并从民间征集藏书。但所得甚少。汉代大多数的书籍是靠老年人将脑子里所记忆的背诵出来,写出来,重新「著之竹帛」。由于背诵时只记住一个字的读音,未必能记住它的字形,因而记录时必然会由于方言、口音的差异、记录者的文化程度等影响,而将同一字记成不同的形体。 第四,其实,古人好用通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认识上的原因,就是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者父子在《经义述闻》中常说的「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他们认为「凡字之相通,皆由于声之相近,不求诸声而求诸字,则窒矣。」「夫古字通用,存乎声音。」他们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音即能表义。读者读出此音,闻者听音则知义。因此,将一个音写成哪一个字形,实在是无所谓的事情。因而古人并不十分在意(更何况当时也没有政府出面来规范语言文字,甚至连一部字典都还没有。所以只好让人随意按照声音来记录)。文盲不识字,请人代读家信,听音即知义。道理就在这里。这种认识是有一定正确性的。因为,说到底,声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因而记音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能记录下这个字音,就算是完成记录者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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