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體字就是跟規定的正體字同音、同義,寫法不同而能夠被正體字所取代的字,異體字的存在是漢字中較為普遍的現象。 由來:由於漢字特有的造字原則和結構體制,創造它和使用它的人口眾多並且分佈的地面十分廣闊,加之漢字已有四千年以上的發展歷史,因此,它所產生的異體字類型多、數量大,是理所當然的。 影響:異體字的使用、流行,給語言文字的學習和應用都帶來極其不利的影響,因此,整理異體字是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一項很重要的任務。 通假字是古人的一種用字習慣,即在書寫時本來有為A義專門造的A字,但寫作的人卻偏不寫A字,而是寫了一個與A同音的B字。A、B二字之間就構成了通假關係。 那麼,為什麼明明有本字,為什麼作者卻不寫本字而要寫通假字呢?這個問題要從四個角度來認識。 首先,正如前面所說,這是古人的一種習慣、一種時尚。比如「早」字,司馬遷也曾用過,但因古人經常習慣以「蚤」代「早」,所以司馬遷也未能免俗。筆者曾利用電腦統計,在《史記》中共出現通「早」的「蚤」字64次,直接用「早」字才27次;其中「蚤死」14次,「早死」4次;「蚤卒」8次,「早卒」1次。《韓非子》中共出現通「早」的「蚤」字18次,直接用「早」4次;《論衡》中通「早」的 「蚤」6次,直接用「早」36次。所以總的說來,時代越後,通假字越少,時代越早,通假字越多。 其次,唐代顏師古曾指出,古人在記錄語言時因「倉猝無其字」而用了個同音字代替。清趙翼在其《陔餘叢考》一書中說得更明白:「字之音同而異義者,俗儒不知,輒誤寫用,世所謂別字也。」第一個如此寫的人固然可以說的寫別字,但後人效尤,積非成是,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第三,古書經秦火而幾乎被燒光,直到漢惠帝才取消「挾書令」,並從民間徵集藏書。但所得甚少。漢代大多數的書籍是靠老年人將腦子裡所記憶的背誦出來,寫出來,重新「著之竹帛」。由於背誦時只記住一個字的讀音,未必能記住它的字形,因而記錄時必然會由於方言、口音的差異、記錄者的文化程度等影響,而將同一字記成不同的形體。 第四,其實,古人好用通假,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認識上的原因,就是清代學者王念孫、王引者父子在《經義述聞》中常說的「訓詁之要,在聲音不在文字。」他們認為「凡字之相通,皆由於聲之相近,不求諸聲而求諸字,則窒矣。」「夫古字通用,存乎聲音。」他們強調既有此音,即表此義,音即能表義。讀者讀出此音,聞者聽音則知義。因此,將一個音寫成哪一個字形,實在是無所謂的事情。因而古人並不十分在意(更何況當時也沒有政府出面來規範語言文字,甚至連一部字典都還沒有。所以只好讓人隨意按照聲音來記錄)。文盲不識字,請人代讀家信,聽音即知義。道理就在這裡。這種認識是有一定正確性的。因為,說到底,聲音是語言的物質外殼,語言憑藉聲音而存在。因而記音纔是最重要的。只有能記錄下這個字音,就算是完成記錄者的任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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