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視覺中國股票開盤即跌停。記者 熊佩鳳 攝

  按照“慣例”給黑洞圖片打上版權,商業圖片庫網站視覺中國應該沒想到,這次惹出了大麻煩。

  “天下苦視覺中國久矣。”從4月11日開始,央媒集體發聲,吐槽視覺中國“勒索式營銷”“碰瓷式維權”,輿情愈演愈烈;監管部門火速出手,4月12日,天津市網信辦成立工作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在資本市場上,視覺中國(000681.SZ)也把自己捲入黑洞,開盤一字跌停,20億市值灰飛煙滅。

  記者 黃亞蘋 楊昱 虢燦

  輿情發酵,天津網信辦入駐

  “屬於全人類的照片,版權居然屬於視覺中國了?”視覺中國將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納入自家圖庫後,接連遭到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新華社點名批評,甚至被網友扒出視覺中國明碼標價出賣國旗、國徽、故宮等圖片。

  在愈演愈烈的輿情中,4月11日晚,天津市網信辦更新微信公衆號,表示已連夜依法約談視覺中國網站,責令其全面徹底整改;4月12日,天津市網信辦成立工作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對相關問題隱患提出具體整改意見並指導督促公司整改,對失職工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視覺中國在官方微博表示,公司正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並配合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徹底整改,提升內容審覈的質量,堅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同時,視覺中國表示暫不能準確預計整改完成並恢復服務的時間。12日下午5點,三湘都市報記者登錄視覺中國網站發現,瀏覽器因找不到服務器,網址已無法正常使用。

  股票跌停,20億市值被“黑洞”吸走

  因一張黑洞照片版權事件不斷髮酵升級的視覺中國,在資本市場也把自己捲入了黑洞。

  4月12日,視覺中國開盤上演“一字”跌停,近53萬手封單牢牢封死跌停。截至收盤,視覺中國股價報25.20元/股,全天市值蒸發近20億元。根據計劃,視覺中國當日有3.88億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約合解禁市值約百億元,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55.39%。截至發稿,公司還未披露限售股解禁公告。

  2018年三季報顯示視覺中國股東數量爲25413戶,2.5萬股民突遭“黑天鵝”。 與散戶同樣“踩雷”的還有公募基金公司。wind統計顯示,幾乎所有的大中型基金公司不同程度地持有視覺中國,從公募基金2018年報來看,共有247只基金持有視覺中國股票,總持股數量爲1.3億股,佔流通股比的42.26%。4月12日下午的龍虎榜顯示,機構在跌停板瘋狂“逃命”,前五大賣出席位上4席位爲“機構專用”。

  模式

  全景網、東方IC相繼“出事”

  看“視覺中國們”的生意經

  一份新時代證券發佈的研究報告顯示,除了視覺中國,國內常用圖片庫還有全景視覺、東方IC、臺灣達志影像等。其中,視覺中國在商業類的有效市場份額達到50%,媒體類有效市場份額達30%。

  事實上,對國內圖片庫版權畸形生態鏈的質疑由來已久。2018年7月,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夥人張穎在微博爆料稱,2016年,視覺中國開發新系統,開始有組織、大範圍地向未經授權使用其圖片的企業要求幾十萬賠償,以此要求企業籤年度合作協議。

  採用“勒索式維權”獲利的圖片網站,並非視覺中國一家。在網絡平臺上,多個自媒體平臺更是稱“全景網絡”爲“原告狂魔”,對自媒體使用的圖片索取每張1萬元的賠償。此外,全景網絡披露的2018年半年報顯示,其自主開發搭建的“圖片版權監測中心”版權保護平臺,使用區塊鏈技術和圖像識別技術搭建,將被動的版權保護變爲主動的版權登記、確認和維權追償。

  目前,全景網絡登錄頁面顯示,網站正在進行系統維護,同時對站內所有產品進行全面審覈;東方IC網站雖然能夠打開,但目前無法通過新用戶註冊。

  本土

  湖南多家媒體曾遭視覺中國“勒索式營銷”

  隨着多家媒體、自媒體公司吐槽視覺中國“惡意維權”,長沙多家媒體透露也曾遭遇視覺中國或類似公司“勒索式營銷”。

  4月12日,湖南經濟電視臺知名欄目《經視大調查》在其微信公衆號發佈文章稱,視覺中國曾因圖片版權“碰瓷”經視大調查。

  文章稱,2016年,湖南經視接到“視覺中國”發函,聲稱該頻道一些欄目在微博、微信中大量使用百度“視覺中國”的圖片,構成侵權,要求頻道與他們授權公司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實行有償使用。

  對方開出的條件是,2016年之前,侵權使用的圖片1029張,一次性付款10萬元。2017年後使用圖片按優惠價每一張圖片160元,但以1000張爲起底,一年爲16萬元,並稱湖南衛視已同意簽訂協議。視覺中國還提供了所有侵權圖片的鏈接。

  湖南經視其後查實,這些侵權圖片主要是《經視焦點》和《鐘山說事》,用於節目宣傳、公衆號推送,除去重複統計和部分統計錯誤的,大部分圖片統計情況屬實。而這兩個節目確實有繼續使用圖片的要求。

  “根據這一情況,經我們與對方多次艱難談判,將2016年之前侵權使用的圖片費用總體降低到3萬元。2017年後使用圖片壓縮到每年350張圖片支付5萬元。同時與各欄目打招呼,要求儘量少用對方圖片,以免支付更多的費用。”該公衆號文章這樣寫到。根據當時情況,法律顧問團隊認爲,如果置之不理,不跟對方合作,很可能被對方起訴到法院,不僅需要支付圖片費用,還有罰金,至少賠償數十萬元。

  該公衆號小編認爲,視覺中國打着版權保護的旗號大肆“碰瓷”式維權。“版權的本意,是維護創作者的利益,讓他們的勞動能夠得到保障,什麼時候成了一種畸形的牟利工具?”

  同樣遭遇“勒索式營銷”的還有長沙某媒體的App,該App工作人員介紹,由於使用了某圖片網站照片,該App被圖片網站發函,由於拒絕支付相關費用,該App所在公司被起訴,同時,該圖片網站發函美國蘋果公司,造成該App因版權糾紛被蘋果商店下架。同樣的事情發生在2016年8月,今日頭條也因圖片版權問題被舉報,從而在蘋果商店下架,其後與圖片公司私下和解後才重新上線。

  行動

  國家版權局:

  圖片業整頓風暴開啓

  一名攝影記者告訴三湘都市報記者,以作者身份在東方IC上傳攝影圖片後,後臺只顯示圖片銷售時間及銷售途徑,無法看到圖片賣出次數及單次出售價格,“賣掉一張圖片收到40元轉賬,但東方IC轉賣給媒體通常要價200元甚至更高。”

  不過,他並不否認,網絡圖庫幫助攝影師搭建平臺,可以增加作品的曝光度、拓寬用戶購買途徑、幫助攝影師維權,“有助於攝影師追討稿費,與盜版侵權行爲鬥爭到底。”

  上述事件引起了國家版權局的關注。4月12日,國家版權局發佈公告稱,重視圖片版權保護,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國家版權局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圖片市場版權秩序。

  說法

  冒充版權人營利的行爲或涉嫌犯罪

  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主任易永鋒介紹,根據最新報道,歐洲南方天文臺否認曾將黑洞照片版權轉讓或授權給視覺中國,並且視覺中國亦從未就黑洞照片聯繫過他們。也就是說,視覺中國在其網站上聲稱獲得黑洞照片版權的行爲純屬虛構或冒充,該行爲對社會公衆已經構成民事上的欺詐。

  黑洞照片版權事件引發了公衆對視覺中國其他圖片版權的質疑,如果視覺中國將沒有取得版權的圖片在網站聲稱有版權並營利的行爲,一方面,可能造成真實版權人對已向視覺中國付費使用圖片的相關公衆的維權,相關公衆極有可能存在爲使用的圖片再次付費的法律風險;同時,如果視覺中國以營利爲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出版、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衆傳播他人作品,則還構成對真實版權人著作權的侵權,如果非法經營數額達到五萬元以上,或者傳播他人作品數量500件(部)以上,或者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次以上還可能觸犯刑法,涉嫌侵犯著作權罪。

  支招

  合理使用圖片,纔可做到免責

  該如何應對圖片行業市場的“碰瓷”式維權現象?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歐愛民認爲,關鍵還是自己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理使用圖片,做到圖片註明其出處,不用爲商業用途,還得是新聞價值組成的有機部分,如果沒有這張圖片,其新聞價值將會大打折扣。“只有真正做到了合理使用,纔可以做到免責,自然也就不怕被人來維權了。”

  湖南聞勝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與娛樂法律師劉凱說,遭遇相關的糾紛,各媒體應首先覈查自己所使用的圖片,看這些圖片是否原創,或是得到了作者方的授權,及時刪除未授權的圖片。

  釋疑

  1 視覺中國不可能有國旗、國徽的著作權,那攝影師拍攝的關於國旗、國徽的照片有沒有著作權?

  劉凱認爲,假如視覺中國直接把現實生活中的國旗、國徽拍攝成照片,雖然國旗、國徽的著作權不屬於視覺中國公司,但對其拍攝的照片是享有攝影作品的著作權的。“也就是說,我們把湖南衛視掛着臺標大樓拍成照片,雖然視覺中國不享有其臺標的相關權利,但所拍的照片卻享有著作權。”

  2 很多微信公衆號上,記者發現不少圖片下面都標明瞭“圖片來源於網絡”,這是否構成侵權?

  歐愛民認爲,這樣的免責聲明實際是無效的,因爲它沒有註明著作權所在,指向不明確,不屬於合理使用範疇。而正確的做法,應是指明作品的出處及作者姓名。

  3 在圖片上打水印,就等於版權聲明瞭嗎?

  歐愛民認爲,在圖片上打水印確可以作爲一個認定,但如果有人提出這個作者是錯誤的,那就需要看作品的生產者和應用者是誰,這也是需要其他證據來進行佐證的。

  聲音

  長沙一律師向視覺中國發律師函

  4月11日,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向視覺中國發了律師函,指出其行爲不是“不合規”,而涉嫌“不合法”。

  “作爲律師,我本人是支持正版原創,打擊假版的。可視覺中國的勒索式營銷,讓我無法接受。”李健說,國旗、國徽及其圖案均不得用於商標和廣告,故視覺中國的行爲已經涉嫌違法,所以向他們發律師函,希望他們能正視並準確道歉。

  “法律的社會作用應當包含預防指引、教育幫助等元素,不應成爲任何企業的促銷手段。”李健認爲,視覺中國乃至其他類似企業應當迅速自查及調整當前相關營銷業務開展方式。

  同時,李健還呼籲儘快修改《著作權法》,增設著作權人的明確提醒義務,給予無主觀惡意侵權人糾正改過機會,對“勒索式營銷”予以根本性否定。

  評論

  “碰瓷”式維權不過是專利流氓而已

  4月10日晚上,人類史上第一張黑洞的照片面世,沒想到的是,宇宙黑洞帶出了另一個“黑洞”,並將這個“黑洞”製造者——視覺中國推上了風口浪尖。隨後,一篇《自媒體苦視覺中國久矣》的網文更是將視覺中國的各種“套路”揭發得淋漓盡致。

  事實上,早在2018年,經緯中國的張穎便發微博控訴圖片公司這種“惡意起訴”的商業模式,即通過大範圍搜索因爲疏忽使用了他們圖片的媒體或公司,然後漫天要價要求賠償,往往會直接索要幾十萬,並要挾企業簽訂年框合同。這種以保護版權之名行勒索之實的“套路”讓不少媒體和公司中招。而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視覺中國竟然將國旗、國徽等照片上標註了版權所有,不少企業的logo圖片也被其標註了版權。難怪有網友驚呼: “簡直比黑洞還黑!”

  也有人認爲,“盜版就是違法,維權天經地義”。道理是沒錯,但是如果把維權作爲商業模式,通過這一模式獲取巨大的利潤,那麼就有很大的問題,因爲它的目標不是消除侵權,而是變成了鼓勵侵權,進而爲自己增加利潤,《人民日報》發佈官方評論時也鄭重其事地提到了“商業模式是否經得起推敲”這一點。在處理侵權問題時,視覺中國的價值導向是可疑的,逐利行爲是瘋狂的,這正是諸多媒體、公司聲討的重點。誠然,圖片版權保護很重要,但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去保護卻更重要,是合法合規還是惡意“碰瓷”?是合理定價還是獅子大開口?是使版權保護機制日趨良性健康還是以其作爲主要盈利模式?

  知識產權行業有一個術語名詞:專利流氓。它是指那些沒有或幾乎沒有實體業務、主要通過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而生存的公司。這種專利公司往往具有很強的寄生味道。被人稱爲“原告狂魔”的視覺中國與之相比顯然更爲瘋狂,但事實證明,如網友所預言的,這種勒索的商業模式總有一天無法延續和維持。

  如今版權意識越來越強,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法律法規的日漸完善,也得益於版權所有者越發強烈的維權意識。維權,甚至強勢維權都無可厚非,但方式和合理邊界應該如何確定,版權保護和傳播之間如何進行平衡?視覺中國引發的大討論,實際上不僅僅存在於一家公司中,國內其他兩大圖片網站“全景網絡”和“東方IC”亦是如此,這說明並非孤例,而是一個行業性問題,而這顯然需要繼續推動版權保護透明化、健康化。

  本報評論員 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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